立法會會議上劉炳章議員就『立法會一題:管制政府土地』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劉炳章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地政總署負責管制尚未批租的政府土地和執行批租土地的契約條款。鑒於近日陸續揭發幾宗事件,涉及有人非法挖掘河床上的卵石、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以及把建築廢物堆放在私人土地上等,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地政總署內負責上述工作的地政主任及地政督察的編制和人數分別為何;

(二) 過去三年,該等人員為執行上述工作而進行巡查和建議作出檢控的次數,以及有多少宗懷疑違法個案超過六個月仍未完成處理;及

(三) 有何覆檢措施,確保有關的懷疑違法個案獲得妥善處理?

答覆:

主席:

  地政總署的土地管制和執行契約條款工作,在新界主要由地政主任及地政督察職系負責,在市區的有關工作主要由產業主任職系負責。我就問題三部份的答覆如下︰-

(一) 就契約執行和土地管制的工作,有關職系現時的人手分配如下:

              契約執行         土地管制

              ────         ────

    高級地政主任      6名           8名

    地政主任       12名          24名

    地政督察       35名          75名

              ────         ────

    合共         53名         107名

(二) 過去三年,就土地管制及契約執行工作上,有關人員作出五萬二千七百四十五次巡查及二十六次檢控建議。

  就處理的個案,有九十一宗需超過六個月處理。這些個案涉及契約執行的工作,而有關業主提出「短期豁免書」申請,並要求地政總署在處理有關申請書期間暫緩管制行動。

(三) 為確保有關的懷疑違規個案獲得妥善處理,各分區地政處會就所有懷疑違規個案制訂監察表,由高級地政主任監察處理個案的進度。對於較嚴重的個案,地政專員亦會親自處理。在管制工作完成後,地政處人員便會因應個別情況,在三至六個月後複查有關個案,以確保沒有任何違規的情況再次發生。此外,有關懷疑違規個案亦會定期由各地政處的檢討委員會討論。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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