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文娛藝術區作單一項目發展及天篷要求維持不變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發言人今日(四月二十八日)表示,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建議邀請書內列明的各項強制性要求並沒有任何改變,當中包括須興建最少覆蓋百分之五十五發展區範圍的天篷。

  為符合整體社會利益,政府亦不會改變以單一項目發展模式進行這項非常重要的計劃。事實上,除將提交邀請建議書的日期延長三個月至二○○四年六月十九日外,自去年九月發出邀請書以來,發展建議邀請書內的基本要求並沒有任何重大改變。

  發言人表示:「發展建議邀請書要求建議者必須遞交天篷的詳細設計及其有關的建造費用。發展建議邀請書內的重要事項已列明,若建議書不符合任何一項強制性要求,將不獲進一步考慮。」

  「我們仍然認為天篷在設計上沒有特別困難,建議者需進行技術研究以解決特殊設計問題,另亦須提交天篷的保養計劃書,詳列有關清潔、保養以及維修安排。」

  發言人說:「我們必須在審閱建議書後才可得知天篷的造價,以及就整體財務計劃作出評估。」

  政府在現階段不認為建造天篷的技術及財務問題會影響整個計劃的可行性。

  發言人引述政府以前所作的聲明及解釋,包括政務司司長於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有關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動議辯論中所作的詳細回應,發言人重申單一項目發展是最佳的發展模式,並且符合香港市民的整體利益。

  政府官員昨日在立法會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指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撥款安排完全恰當和合適。該項目是一綜合發展及財政上自給自足的計劃,由私營機構負責設計、興建和營運,當中並不涉及公帑,所以無需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發言人說:「政府承諾會進行公平及公開的評審,我們已取得廉政公署的協助,制訂一套甄選程序。任何指政府與私人發展商進行交易的指控是完全沒有根據的。」

  在昨日的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政府主動向議員匯報自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動議辯論後在不同工作方面的進度。要點如下:

* 過去四個月曾向專業學會和文化藝術界進行廣泛諮詢。諮詢報告的撮要已在四月八日上載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網頁。

* 與城市規劃委員會取得共識,加強計劃的規劃管制,並會將協定的發展規範例如地積比率、建築物高度等,透過正常圖則制訂程序和公眾參予,加入法定的分區計劃大綱圖內。

* 讓更多的公眾人十參予計劃,包括透過論壇和以展覽形式進行公眾諮詢,在完成內部評審後,展示所有符合強制性要求的建議書。

  發言人說:「政府在多個場合已經清楚解釋以現時所採納的模式發展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對於事務委員會通過動議,表示反對計劃的土地和經費安排,我們感到費解和失望。」

  政府將會繼續向立法會匯報計劃的工作進度,並在計劃的各主要階段諮詢議員。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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