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就『立法會第七題: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三日)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發展建議,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除了公開展出被裁定符合強制性要求的發展建議外,會否同時公開展出被裁定為不符合有關要求的發展建議,使市民知悉所有建議的內容,方便他們對建議發表意見;若會,展出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二) 在公眾以及當局對於發展建議的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當局會否按照公眾評價甄選有關建議;若會,甄選程序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預計該計劃之下各項公共設施所需的政府補貼款額,以及研究如何從文化及商業角度去平衡市民及發展商的利益;若有,補貼款額及研究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的回覆如下-

(一) 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的發展建議邀請書清楚列明,提交的建議書必須符合邀請書內規定的強制性要求,才會獲政府接納作進一步評審。這項規定是清晰和公開的。假如我們展示不符合強制性要求的建議,不但違背參與者必須遵守同樣規定的精神和原則,對能符合強制性要求的建議更會造成不公。公眾人士亦可能會被混淆,因而影響公眾諮詢的成果。故此,政府只會展出已符合所有強制性要求的建議。

(二) 發展建議邀請書清楚列明評審建議的準則,政府就此已制定詳細指引和程序,根據這些評審準則去評審建議書。政府在諮詢公眾的時候,會主動探取公眾對展出建議各方面的意見。在挑選建議的過程中,會考慮公眾提出的不同的意見,選出一個最能符合香港利益的最佳發展建議。

(三) 正如政府多次公開表示,我們決定採取一個綜合發展模式去發展西九龍文娛藝術區,加入商業設施發展,希望私營機構能以其商業知識和經驗,按財政自給的原則發展和營運整個文娛藝術區。獲選的建議者需要策劃、建造、營運、維修和管理區內所有公共和非公共設施。政府並沒有打算為該發展計劃內的設施提供任何補貼。發展建議邀請書清楚說明,政府期望該項目可在自負盈虧的原則下運作,政府不會就該項目提供任何稅務優惠或豁免。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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