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致力建造朝氣蓬勃的海傍

  政府發言人今日(七月五日)表示,政府會繼續致力建造一個朝氣蓬勃和富吸引力的海傍,讓市民可以更容易地到達,欣賞維港景色。

  就關注維港團體「共創我們的海港區」今日發表的報告,發言人表示政府與市民擁有一共同目標,就是保護和保存維港,這個香港人特殊的公共資產和天然遺產。

  發言人說,政府歡迎「共創我們的海港區」主動呼籲社會各界人士就海傍的規劃和發展提出意見,但政府對報告內提及的若干事宜持有不同意見。

  報告建議委任一位「總規劃師」統籌所有規劃政策,其職級相等於政務司司長及財政司司長。發言人說,政府認為這建議是沒有需要的,因為規劃署署長會就所有與規劃有關的事宜,包括海傍的規劃和設計,向政府提供意見。與此同時,城市規劃委員會亦會就規劃事宜向政府提供獨立的意見。

  他說,共建維港委員會亦已成立,就海傍的規劃和設計等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

  「至於報告建議成立法定『海港管理局』,我們知悉部分海外城市,例如悉尼、哥華和多倫多,都設有海港或港口管理局,並獲授權收購、售賣、發展和管理土地,以及推廣與海港有關的活動。」

  「但是,將其他城市的運作模式抄襲過來並不恰當,我們要考慮我們自己的情況,尤其是我們現時的法律、財政、土地發展及規劃制度。」

  「政府沒有意圖或計劃成立一個獨立的機構,負責海傍地區的政策和土地的管理。」

  鑑於目前維港海傍的地區已由不同的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所涵蓋,以作綜合規劃和土地用途設計,發言人指出,政府認為為「海港區」另設行政界線並不適合,並解釋這樣的做法是很武斷的。

  「政府在考慮海傍的規劃及設計時,會採用一個全面的模式,並會在規劃的過程涵蓋鄰近的地區。」

  至於道路建設方面,發言人指出政府在展開新的道路計劃前,已經考慮所有可供選擇的交通管理措施。

  政府在一九九九年發表一份名為「邁步前進:香港長遠運輸策略」的交通運輸政策文件,明確列出五項政策目標:

* 更妥善融合運輸與城市規劃; 

* 更充分運用鐵路,讓鐵路成為客運系統的骨幹; 

* 更完善的公共交通服務和設施; 

* 更廣泛運用新科技來管理交通;及

* 更環保的運輸措施。

  發言人表示,政府的整體目標,是透過這包含五項建議的多元化方法,以環保方面可以接受的方式,提供一個安全、有效率及可靠的運輸系統,以配合本港的經濟、社會及康樂方面的需求。

  「我們的運輸策略中建議用多管齊下的解決方法,很明顯,擴闊目前的道路或興建新的公路來提供額外的交通容量,只是解決方法之一。」

  發言人說:「規劃署就海傍土地用途的規劃方面,與其他政府部門包括運輸署一直緊密聯繫,並會在規劃過程中,全面考慮及平衡所有社會、經濟、環境及各項的相關因素。持續發展原則是規劃土地用途其中一項主要元素,我們會為所有新的發展建議進行持續發展評估。」

  「我們明白,海傍過去一直提供功能用途。我們得悉市民日益期望可以有一個讓他們享用的海傍,日後規劃海傍用途時,我們會充分考慮這因素。」

  「為配合我們的政策目標和滿足市民對增加行人設施的期望,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及灣仔發展計劃第二期其中一個主要規劃目標是提供通道方便市民直達海傍。『共創我們的海港區』亦認為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將可提供休憩走廊,讓市民直達海傍。

  發言人說:「就現時沿海傍作功能用途的地點,我們會考慮其他可用土地,以及對業界和附近地區的影響後,物色可替代的地點。」

  發言人強調:「政府會與共建維港委員會及市民共同合作,在規劃過程中求取平衡,以滿足社會的各種需要。」

二○○四年七月五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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