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地價機制行之有效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九月三日)表示,政府在處理補地價申請時所採取的準則就是要照顧到全香港經濟、市場等各個因素,而且更要確保香港的整體利益要得到保障。

  孫明揚在主持香港房屋協會「長者安居樂住屋計劃 - 彩頤居」開幕典禮後,接受傳媒訪問時說:「政府有一個行之有效的方式處理補地價申請,我們的目的是保障有限的土地資源能夠持續,這個機制行之有效,而且廣為業界及發展商所熟悉。」

  他說:「大家都知道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向政府申請補地價,當然我們不時聽到政府和個別申請者對補地價的價格問題有不同的看法,這個不足為奇,以前亦曾發生。在大多數情況下,大家都能夠用理性方法來解決。」

  地政總署在處理每一個契約修訂申請時,都是按上述的原則處理。概括而言,補地價的定價是相等於該幅土地按原來用途的價值與改變用途後價值的差額。

  在釐定有關地價時,地政總署會仔細考慮所有與政府及私人土地買賣的巿場實際資料,並按每幅土地的位置及特點作調整。

  若申請契約修訂的一方不同意地政總署就其申請提出的補地價定價,有關的申請者可向地政總署提出上訴。申請者與其代理人可選擇出席地政總署的估價會議,為其個案提出申辯。

二○○四年九月三日(星期五)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