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記者會答問全文(三)

記者:司長,其實有一些文化評論人都有提及過,你或許都會覺得很多國際的藝術館都希望參與是項計劃,但有些文化評論人說好像有些迷信,迷信這個藝術名牌,就好像買名牌一樣,其實可否和公眾說一說為什麼你心目中的藝術一定是一些知名的國際博物館呢?

政務司司長:(我們需要借鏡的)博物館一定要是在外國有經驗的,(它們)對於吸引人流方面是需要經過很多挫折,得到成功的例子。我們向他們學習是一件好事。如果有成功的博物館參與的話,對於香港人來說是一個新的眼界,而香港人去參觀的人流亦會多,這對服務巿民來說是好事的,但我們沒有遺忘本地的藝術界,這是整個過程中我們都很重視,我請何局長說一說,我們於整個過程之中我們有讓本地參與。所以我們有如剛才你所提及的外國名牌博物館和文化界人士,亦充分地在標書方面有指引,顧及香港人的參與,或者請Patrick(民政事務局局長)或Anissa(署理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說一說:

署理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其實我們於評審的過程中,有一個條款是要倡議者提交日後業務的策略。於業務策略方面我們亦很重視其日後節目的安排,專家的參與程度,和怎樣提升本地文化界的人才。這些因素都會於評審中充分去考慮和反映。當然專家的參與,每個倡議者都有很多建議,他們的具體建議有些是包括和本地的文化界的合作,亦有一些是和海外著名的機構合作。這些資料亦會於我們日後的公眾諮詢披露。

記者:部分建築界人士打算向城規會提出rezoning,即是由other use變做CDA。如果他們成功的話,你們政府有甚麼對策呢?

政務司司長:我相信他們無須擔心,我們很緊張及尊重城規會的決定,而且城規會都有很嚴謹的規定,我們會尊重。或者孫局長解釋我們怎樣處理這方面的事宜。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其實現在為我們的這個計劃,城規會已將土地用途轉了做其他用途,用來做這個用途。現在如果有人覺得用其他方式來表達這個用途更好,他當然可以向城規會申請。城規會時常都接受這樣的申請。問題是有沒有這個需要呢?和他們希望達到的是甚麼效果呢?我想要大家拿出來討論。如果他們只是想有一個保證,使發展商的發展規模,或是發展範圍或其他的受到城規會保障在那些地方有限制,我想在現時的藍圖大綱,現時的用途已達到了效果,所以不需要做這樣的步驟。不過,如果他們要申請,他們當然有權去申請。但怎樣去處理申請,那當然是城規會的事。

記者:但一旦改變土地用途,政府是不是最後的圖則決定者?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說這是一個申請,申請最終通過或不通過都會經過一個公眾討論的階段。任何對城規會的申請,如果是要改,都要將圖則刊憲,然後邀請公眾人士發表意見。不是說你要改就改,一定要提出意見來,大家一起討論。大家如果有任何意見,都會將意見放到城規會,城規會是會討論的,所以不存在你剛才所說的問題。一定要經大眾的同意,如果要這樣做。如果大家認為現時的方法是最好的方法,那就沒有更改。

政務司司長:我想有些誤解,不知我們想會怎樣做。我們用的是最嚴謹的方法,將談判後的結果,即是城規會的地區發展圖則全部都寫了出來。亦透過公眾諮詢,刊憲的方法,將整個發展方法固定下來。所以這件事沒有人可以在過後任意更改。任何的更改,都是很艱難的事,亦都是需要經過正式的城規會的修圖程序。最重要的,你忘記我剛才所講,這發展計劃裏我們有一個天篷。天篷有一個作用,就是最有效的防止將我們的文化藝術區,變為一個商業用途、住宅用途的區域。我相信這亦是立法會議員,民主黨所擔心的。我想我們可以看成是一個保證。

記者:日後我們的這個文化區在整個文化政策裏,其實是扮演著一個甚麼角色?與現有的文化設施會否重疊,以及會否有一個配套?有財團亦表示,他們不介意蝕一百幾十億,甚至是line up一些外國藝術的名牌,日後幫我們做一個平台,提供整個構想。是否政府將來會把文娛區內的文化活動全部外判?

政務司司長:何局長可以回答這個問題。所有設施在強制性條例內已經有一個規範,並不可以天馬行空地做這事情。

民政事務局局長:現時我們的文化政策是很簡單的,就是政府會盡力創造一個大環境,而這個環境是容許藝術可以自由地表達和自由創作,而盡量鼓勵香港的市民參與藝術活動,而政府的角色是一個催化者和推動者,透過撥款資助、教育、推廣和宣傳,鼓勵市民參與這些活動,具體的執行,就在文化委員會去年給我們的一個報告中,列了一百零八條這些項目,我們會嚴謹地執行這些項目,這便是我們的文化政策。在文化委員會給我們的文化項目裏,亦已很仔細地勾劃了六個大方向和原則,是以民為本,全方位地發展,建立夥伴的關係,尊重表達的自由。有很多這些原則,都在西九龍文化區發展的計劃中顯示了出來,我們希望西九龍這個文化藝術區,能夠為香港市民提供一塊廣闊的土地,讓香港市民、文化藝術愛好者和工作者,能夠找到自己、發表自己和創造自己的一個空間,我相信這是符合我們長遠發展的方向,亦符合我們的文化政策的一部分。

記者:會否賣斷給發展商?將來政府在資助以至其他決策的話事權,是否不會理會文化區?

民政事務局局長:不是,現在所說的是西九龍文化藝術區的文化設施,在這個文化設施的監管和營運方面,政府一定會採取一個最符合公眾利益、符合整體香港市民利益的一個方式去運作,而且一定會有一個很嚴密的監管,讓它能夠盡量發揮協同的效應。

(待續)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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