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出席電台節目後與記者的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早(二月十五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與記者的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記者:孫先生,何時會推出有關屋宇管理的諮詢文件?

局長:我們現時正籌備中,仍未有時間表,我們先需要在內部自己跟一些有關人士商談,同時希望能夠就外國的經驗和我們自己認為應該關注的事項都能夠有清楚交待,所以我們這項工作仍需要一段時間進行。

記者:諮詢文件的範疇會否需要改變法例或其他方面?

局長:我相信日後都會涵蓋這些範圍。我相信不會在最近將來能夠推出這份諮詢文件,大約會在今年底左右。

記者:可否講講具體的構想?何謂一條龍服務?

局長:我講的一條龍服務並不是由政府推出一條龍服務。我的意思是指業界,即管理公司,現時他們主要提供兩種服務,保安和清潔的服務,很少提供其他的服務。所謂一條龍服務,即日後的維修保養工作等,譬如若有需要在未有業主立案法團成立之前,這些公司可以幫助大廈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參加這些林林總總的工作。

記者:對於業界推動方面,你認為作用是否很大?

局長:這方面,我們正與業界商討中,他們都很有興趣,我們要給他們一些時間自己蘊釀和如何配合形勢。這是一個較長遠和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需要社會之間廣泛討論,討論後得到共識認為應該樣做才會做的。如果大家認為某一方面如財政承擔比較難於應付的話,我們便要考慮其他的辦法。

記者:為何現在考慮叫業界推出一條龍服務,是否現行的屋宇管理或一般維修出現問題?

局長:大家可以看到香港很多大廈的維修並不太好,間中會發生簷篷倒塌,外牆碌落的情形,就算大廈內部本身例如一些電線鋪設也不符合最新的規格,喉管破難等等,這些都是與維修和管理有關。這方面可以做好一點。但是要做好些,業主這便要就財政作出承擔。

記者:孫先生,現時有部分業主立案法團負擔類似的工作,為何有需要成立一間管理公司提供一條龍服務,會否是因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可能它會承擔多一些責任,所以成立一間管理公司 . . .

局長:我想現時有規模可以做得到這些工作的業主立案法團不多。這些是比較新的樓宇,舊的樓宇大家都可以看得到它們在維修方面做得不好,就算在管理方面,很多時候也做不好,所以見到的是香港舊市區中,舊樓宇數目是數以萬計,如果我們在這方面不再做點工夫,我很擔心再過十年八年我們有問題的樓宇數目會越來越多。

記者:如果要管理公司承擔法律責任,可能管理費相對地很貴,香港很多舊樓的業主未必負擔得來?

局長:故此要提出來大家一起討論,大家要認識到要承擔這方面的財政責任,因為要做這些工作在財政方面要有人作出承擔。這需要經過大家廣泛討論,大家認同這樣做,而大家表示肯承擔這方面的財政責任,我們才可以順利推行的。相反,政府就算有法例,大家認為這方面不公道或做不到,對於我們政策推行會有很大障礙,故此我們需要用時間就這方面看外國的經驗如何做,按照外國的經驗如何借鏡,使其能夠在香港落實這些方式。我們要做這方面的研究工作,然後用文件方式提出讓大家參考討論和諮詢。

記者:你提及很擔心十年八年後有很多問題樓宇。現在有否一個估計目前有多少問題樓宇?

局長:我想現時大家都心中有數,我現時手上沒有這方面的數字,我想我們會在文件中詳細列出有關的數字。

記者:剛才你說曾與業界商討,他們都表示歡迎,但是他們有否關心 . . .

局長:當然有很多細節的問題,我們現時未能夠談得妥當。不過,最重要是他們提出業內的意見,我們可以在諮詢文件中諮詢大家的意見。

記者:會否為財政負擔不來的業主立案法團提供資助?

局長:現時沒有這種想法。如果要提供資助,可能是數以億元計。

記者:若日後不能成立這種一條龍管理公司的話...

局長:這是言之過早。

二○○三年二月十五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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