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在中區政府合署與傳媒的答問全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九月二十日)日中午在中區政府合署與傳媒的答問全文:

記者:現時有團體提出反對填海計劃,政府是否已經決定會繼續進行填海工程?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們要講兩件事,城規會就灣仔北填海計劃引起訴訟,我們就法庭的判決有一些事要做,大家都知道城規會在法庭判決後已經決定將最爭議的部分,即興建海心公園的計劃擱置。今日所講的是中環第三期填海計劃,這計劃的填海範圍比原先的填海範圍減少很多,各位或者記得,第一次政府在憲報刊登的填海範圍比較大,但是,經過刊憲的程序,政府收到好多反對的信件,我們詳細考慮過所有反對意見後,將填海範圍大幅減少到最細的範圍,我們今年初就著這個獲批准的填海計劃招標,展開填海工程,工程已經由年初做到現在,剛才所講由城規會所引起的法庭案件,是今年七月的,中環填海計劃早已展開,有關的工程合約亦已批出,所以現在已經進行中,正如剛才所講,填海的限度是最低的限度。無論如何,我們在這方面有合約,不過,雖然有合約,經過法庭對灣仔北的判決,政府已採取了法庭的判令,就是對於填海的迫切性、需要性,是否可以取代等標準,就著這些條件,政府內部做了詳細的工作,檢查我們所做的工程有沒有抵觸這些標準,這個報告書在日內會完成。現在已很清楚得到專家的意見,就算我們用這些標準,其實都能通過,所以我們覺得沒有需要擱置中區第三期填海計劃。我借這機會解釋一下,其實我們主要是疏導路面交通,大家知道現在中環的交通十分擠塞,有很多人說有需要疏導地面的交通,其中最重要的環節就是中環繞道,將東區走廊同中環的道路連接起來,紓緩交通的擠迫情況,同時,我們亦有需要在一些路面,例如畢打街,往紅綿路的天橋等的路口,都需要改善,相信大家都會接受工程的迫切性。有沒有其他方法取代這工程的方面,大家都知道,如果我們不填海,就沒有地方興建道路,所以政府覺得能夠符合需要性、迫切性和一定要做。

記者:保護海港協會要求政府暫停工程兩、三個月,待法庭對上訴作出裁決,為何政府不等待裁決,是否因為需要賠償的原因?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大家要分清楚,我剛才也提過,我們現在所講的官司是有關灣仔北的計劃,與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沒有直接關係,剛才己經解釋過中環填海第三期的工程,如果引用同樣的標準,計劃是否能夠達到這個標準,我們做了一個研究,現時的研究結果認為我們是能夠達到,背後的意思是法例是容許我們做,但我們並不是用最低容許的標準,現在我們提高一個層次,我們引用法庭的判決中更高的標準,以測量這項工程是否應該繼續,我們現在認為亦可以達到這個更高的標準。

記者: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一旦停工,每日會損失多少?政府有否考慮這個因素?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想政府有考慮這因素,但這並不是最重要的因素,剛才也解釋過,最重要的因素是政府認為現時的保護海港條例之下是容許這樣做,我們並不是用最低的標準,我們是用法庭所講比較高的標準,我們認為亦能做到,當然我們已批出合約,如果我們將合約停止,當然承造商有權向我們索償,但這事仍未發生,根據合約,承造商有權這樣做。

記者:政府估計的索償額是多少?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按合約計,約每日一百萬元。當然這數目還需要按實際情況而定。

記者:政府有否與承建商商討?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大家要了解工程的迫切性,如果大家每天經過干諾道中,譬如從海外線碼頭出來,那裏是非常擠塞,如果我們不盡快在那處做些紓緩的計劃,塞車的日子會越來越長,所以政府要考慮如何平衡彼此的公共利益。我剛才也表示過,這項工程是有迫切性,大家每日經過那裏,會認為政府有需要紓緩那裏的交通。

記者:協會批評現時的填海範圍是不用這麼大,現時政府的填海範圍是否最小?填出的土地除用作道路外,是否不會用作興建商業樓宇?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站在這裏很難詳細解釋為何現在所填的範圍是最小,但簡單來說,繞道之外,我們要將現時碼頭的一部分設施向外移,但最重要是有很多冷卻系統,其中例如中區有多幢商業大廈如太古廣場、匯豐銀行等的冷卻系統都在現時海岸線設有泵房,日後如果興建繞道,要在新的海岸線重新建造這些泵房,所以那裏要提供地方以放置這些泵房。我想指出這些費用要由每一幢大廈的業主承擔責任,以前我們需要時間與他們商量如何用最好的方法將這些設施向外遷移,因為所須的費用比較龐大,所以涉及最小的用地以減少這方面的開支。

記者:政府會否繼續與保護海港協會會面商討?一旦他們提出訴訟,政府會如何處理?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大家知道政府持開放態度,我們相信這事件應該經過一個公開討論的程序,政府隨時樂意與保護海港協會接觸,無論如何政府今日公開解釋政府在這方面的立場,大家有任何意見,我們會聽取值得聽取的意見,我借此機會再講,大家對保護海港持同樣的態度,是希望盡量減少在海港填海,大家知道香港人口減少,政府已停止興建居屋,對於好多準備用作興建公屋的填海計劃,我們亦己經擱置,大家知道我們經過這次事件,我們已就數個填海計劃重新研究是否有需要進行,並不是所有的填海計劃按計劃進行,我們借這機會重新檢討是否有需要進行,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們會重新提出,如果沒有需要的話,我們可以在這裏表示,我們是不會隨便在海港任意填海。

記者:政府對上訴有何看法?如果上訴失敗,政府會否更改有關條例?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借此機會再次澄清,這次並非由政府提出上訴,而是由城規會提出,因為這是城規會的決定。我本人並不是城規會的成員。

記者:保護海港協會指政府如果繼續填海,表示會控告政府,你對此有何回應?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想這要大家通過對話。政府也曾看過保護海港協會較早時候對中環填海計劃所作的草圖,我們亦曾經將他們的草圖與政府現行的圖則比較,其實兩者的填海幅度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相同的,我認為大家在溝通方面要多些接觸,彼此要了解大家的立場,或者是有些誤會,或其他情況需要再多作一些功夫。

記者:既然政府表示會繼續工程,政府打算怎樣回應協會在下星期申請司法覆核的事?政府有何準備?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政府手上的資料顯示,他們對繞道的需要是支持的,對於海濱長廊亦是支持的,我剛才也表示過我們手上有份草圖關於他們對中區第三期填海所建議的面積,他們對填海的建議與政府現時中環填海計劃第三期的合性是超過百分之九十。

記者:局長,如何計算停止計劃對公帑的損失?實際數字是多少?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剛才也解釋清楚,我們沒有預備這樣做,當然合約有條款表明如果政府不履行合約是要作出賠償,這要視乎實際情況,我們估計賠償約每日一百萬。

(請同時參閱英文部分)

二○○三年九月二十日(星期六)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