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就『立法會十六題:住宅單位滲水問題』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五日)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接獲很多巿民投訴,指他們所住單位的牆壁或天花滲水,儘管他們曾多番向水務署、食物環境生署及屋宇署投訴和尋求協助,但滲水問題仍未見改善,影響他們的居住環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上述部門分別接獲有關住宅單位滲水的投訴個案數目,以及曾轉介與其他部門跟進的個案數目;

(二) 上文第(一)項所述有關住宅單位滲水的投訴個案當中,獲查明滲水原因的個案數目,以及當局有否協助投訴人解決有關問題;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當局有何措施協助居民解決住宅單位滲水的問題?

答覆:

主席女士:

樓宇滲水基本上是一個物業管理及維修問題,一般來說,業主宜聘請專家提交報告,以確定滲水的源頭,以便與引致滲水的人士協商解決。如當局接獲有關私人樓宇滲水的投訴個案,當局會調查滲水是否涉及公眾生,樓宇結構安全及浪費食水的問題,並根據法定權力以處理有關個案。

就問題的三部分,答覆如下。

(一) 根據現行的程序,政府部門在接獲有關樓宇滲水的投訴後,會先交由食物環境生署進行調查,而該署會處理滲水所導致的環境生滋擾。若食環署的初步調查未能確定滲水的原因,該署會把個案轉介水務署和屋宇署作進一步調查,以確定有否涉及樓宇結構安全或浪費食水的問題,及作出適當跟進。

由二○○一年一月至二○○三年九月,食環署共接獲二萬八千二百三十八宗有關滲水的投訴。根據以上的程序,食環署亦已把二萬零六百四十二宗個案轉交水務署和屋宇署跟進。

(二) 要查明滲水的成因,往往有一定的技術困難,因有關工作通常涉及勘察埋藏於室內單位樓板或其他裝修物料的喉管。在這些個案,進行色粉測試是一種方法。在接獲樓宇滲水的投訴後,食物環境生署會使用色粉測試方法,嘗試找尋滲水的源頭。就二○○一年一月至二○○三年九月接獲二萬八千二百三十八宗有關滲水的投訴中,九百九十六宗經色粉測試證實由水管破損引致。至於其他滲水原因,當局沒有整體統計。

如能確定滲水源頭,有關部門會按實際情況跟進,例如若滲水由水管破損引致,食環署會根據《公眾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向滲水來源的負責人發出通知書,要求有關人士在指定時間內修補破損水管。一般來說,有關單位的業主之間亦應作出協調,以解決問題。

(三) 如以上所述,樓宇滲水基本上是物業管理及維修的問題。因此,當局不時向市民宣傳大廈管理及樓宇維修的重要性,提醒業主須承擔責任,定期保養大廈供水管,去水管及防水膜,以避免出現滲水情況。此外,如滲水導致樓宇安全問題或環境衛生滋擾,當局會採取相應的執法行動,例如命令有關業主維修有問題的喉管及樓宇欠妥的部分,或命令有關人士消除環境衛生滋擾。

當局正考慮設立一個由食物環境生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以便更有效地協調有關滲水問題的執法工作及加快相關的程序。

二○○三年十一月五日(星期三)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