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出席填海論壇的發言(只有中文)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新世紀論壇一個有關維港填海工程的論壇上的發言(只有中文):

我們在討論中環的填海工程時,必須了解有關工程的背景。中區填海第三期工程源自政府連串規劃研究,這些研究早於八十年代初期已經展開。一九八二/八三年期間進行的「海港填海及市區發展研究」首先指出在中區及灣仔填海的需要,而其後的規劃研究亦確定了這個需要,這些研究包括一九八四年的「全港發展策略」、一九八九年的「港口及機場發展策略」和一九九六年的「全港發展策略檢討」。

《中區及灣仔填海計劃》為多項建設提供土地,包括沿港島北岸的交通要道及相關連的地面道路網、鐵路和新碼頭。填海工程由九十年代開始,分五期進行。其中三期已經完成。灣仔填海第一期提供土地興建會展新翼,於一九九七年七月完成。中環填海第二期,即添馬艦附近,於一九九七年九月完成。而中環填海第一期於一九九八年六月完成,提供土地興建機場鐵路及其香港站。現時餘下的只有中環填海第三期和灣仔北的填海工程,我們實有需要進行有關工程,以便盡快完成整個計劃。

我希望大部分市民最終都能夠明白,當局已大幅削減中區填海規模,以提供最小面積土地興建所需道路和重置現有設施。整個決策過程亦是依照法定的城市規劃程序進行,並經過詳細討論和廣泛諮詢。政府行事是合法、合情、合理的。

我想重申一點。我和市民一樣珍惜海港,並且有責任保護海港。我已公布中區、灣仔和東南九龍這三項填海工程是維港範圍內僅餘的填海工程。當中區和灣仔北的填海工程完成之後,香港島北岸不會再進行填海。

在九龍方面,啟德機場已經遷往赤角,東南九龍因而須重新作全面規劃,我們現正檢討填海的規模。除了上述工程外,維港內不會再進行填海。我們會修改有關維港的規劃圖則,以及與保護海港協會商討,就在法律程序上如何確立除上述三項工程外,不會在維港再進行填海,反映政府保護維港的決心。

城市規劃委員會在一九九九年進行公眾諮詢,集合了市民的意見,為維多利亞港訂立一套理想(Vision),包括-我們要令維港成為富吸引力、朝氣蓬勃、交通暢達及象徵香港的海港。同時,我們希望把維港塑造成港人之港、活力之港。我相信這是大部分香港人的共同願望。

維多利亞港是香港市民的珍貴天然財產。多年來,海旁興建了許多高樓大廈及道路,使市民難以到達海濱,亦難以使海旁發展成景色怡人的世界級海濱區。因此,為了使維港更添姿采,同時確保海旁景色可以盡入眼簾,我們打算從中區入手,建造可通往海濱區的走廊及海濱長廊,以美化維港的海岸線,使海濱景致更趨和諧,供市民和遊客消閒玩樂,達致「還港於民」的目的。

政府的規劃概念,是要保護維港並提高其質素,供市民和遊客享用。去年,政府發出城市設計指引進行公眾諮詢。這些指引的目的是透過更理想的園景及綠化工作,提供休憩設施及觀景走廊,並透過階梯式的樓宇高度,去保存維港兩岸山巒起伏的背景,從而使環境更加美好。這些討論事項都會納入「香港2030」研究的範圍之中。有關研究的第三階段公眾諮詢將於十一月尾進行,屆時市民可更清晰及具體了解政府保護海港的決心。

平衡各方需要和要求,一向都不容易。在一些重大事情上,社會各界難免有不同的意見和利益,這亦是可理解的。政府的責任就是要平衡各方利益,探討如何才是最符合社會的整體利益。

終審法院已排期在十二月就灣仔填海案件提出的上訴進行聆訊,而高等法院亦會在明年二月就中區填海的司法覆核展開聆訊。在這期間內,我們希望能夠繼續與保護海港協會及其他人士保持對話。我衷心希望,社會各界人士可以早日以和平的方式達成共識,謀求一個既可滿足交通運輸需要,而又能夠照顧到保護海港那份情感的解決方法。

最近,我看過一篇有關填海的文章,我想和大家分享。作者在文章中提到,我們「最重要是將生命注入海港,改變今天對海港資源及美景的浪費。現今港島海傍的荒原化、分割,白白浪費了我們的港灣。及後出來的維港,伴隨新香港景觀與生活形態的成形,將是一個全球獨一無二的港灣之城。希望港闊依然,而兩岸近港區域卻獲新生。這才不負維港包容、深廣、匯聚的性格,香港才重新因維港而自豪。打造新的維港,是建造香港城市新貌的始發點。」我希望大家能夠仔細咀嚼這一段說話,讓我們有更多的啟發。

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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