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議上丁午壽議員就『立法會十五題:放寬工業樓宇用途』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三日)立法會會議上丁午壽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本港大部分工業樓宇均出現老化,業主不願花錢維修而租戶減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會否藉放寬工業樓宇用途,向業界提供補地價優惠和其他相關措施,鼓勵工業樓宇業主翻新樓宇和改善設施;若會,當局的具體計劃為何;若否,當局會否從速制訂相關政策?

答覆:

主席:

  為配合香港的工業轉型,城市規劃委員會(下稱城規會)近年來已逐步放寬工業樓宇的用途限制,例如,城規會於二○○一年七月把資訊科技和電訊業、與工業用途有關的辦公室、及需要大量貯存空間及經常上落貨物的貿易公司,列為「工業」地帶內經常准許的用途,令工業樓宇的用途更為靈活。此外,城規會再於同年九月同意准許在「工業」地帶內的工辦樓宇或整幢工業樓宇申請改作教育機構或公眾娛樂場所用途。

  與此同時,城規會亦透過改劃工業土地作其他用途,鼓勵工業樓宇業主重建或翻新工業樓宇。其中一項主要措施是於二○○○年十月引入「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的新用途地帶(下稱「商貿」地帶)。這個新的「商貿」地帶在土地用途方面提供相當大的彈性,包括容許非污染性工業、一般辦公室和商業用途這三類經濟活動,在新發展或全幢改建的項目中,設於同一樓宇之內。由二○○○年年底引入「商貿」地帶至今,城規會已將超過一百九十公頃的工業土地改劃作「商貿」用途。

  除了放寬工業樓宇的用途限制和改劃工業土地作「商貿」或其他用途,地政總署亦已實施一套簡化的短期豁免書批核程序(工業樓宇的業主現時可透過修訂土地契約或申請短期豁免書,改變其工業樓宇作其他可容許的經濟用途),方便工業樓宇的業主可將樓宇轉作其他用途。然而,基於公平的原則,我們認為不宜在修訂土地契約時提供補地價的優惠。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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