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業務綱領和業務計劃獲得批准

財政司司長已批准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的首份業務綱領(涵蓋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和首份業務計劃(涵蓋二○○二年四月一日至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規劃地政局局長曾俊華在公布有關消息時表示:「獲批准的業務綱領總共涉及在未來五年推行的四十二個新項目(當中包括土地發展公司於一九九八年公布而尚未完成的二十五個項目);此外,樓宇復修、更新舊區及保存古蹟的工作亦已納入該業務綱領之內。」

「獲批准的業務計劃包括五個預計在二○○二至○三年度展開的項目,以及市建局於本年一月公布的三個『前期項目』。」

曾俊華表示:「這四十二個項目將影響超逾六千個業權和大約一萬個租戶。按照以人為本的市區重建工作方針,這些業主和租戶會獲得妥善補償。」

「這四十二個項目的面積約為十三點五公頃,可建成多達一萬八千個住宅單位。這些項目會帶來顯著的社區利益,包括提供大約一萬三千平方米的休憩用地,以及樓面面積約為三萬九千平方米的政府/團體/社區設施。推行這些項目將可改善舊區居民的生活質素,並可改善整體舊區的環境。」

曾俊華指出政府會作出跟進,為市建局擬備一整套財政支援措施,以協助該局落實其業務綱領和業務計劃內的工作計劃。

他說:「我們會就建議撥款方案諮詢有關的立法會事務委員會,以及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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