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簡發展程序有助改善營商環境

  規劃地政局局長曾俊華今日(四月二十七日)說,政府現正研究簡化審批發展項目的程序,從而進一步改善香港的營商和投資環境。

 

  曾俊華在一個由香港規劃師學會和中國城市規劃學會在深圳聯合舉辦的研討會發表演說時表示,政府一直致力為本港城市規劃和土地發展制度尋找合適的平衡,一方面讓公眾有足夠的參與機會,另一方面亦顧及發展的效率。

 

  他強調,提高發展程序的透明度和制定有效率的機制,將有助香港未來的發展。

 

  曾俊華說:「一套完善的規劃及土地管理制度,是吸引海外投資者的重要因素。」

 

  「特別在國家入世後,我們要吸引投資者在香港或在內地設立生產線、貿易公司以及國際企業的地區總部,除了提供足夠土地資源和基本設施之外,必須在發展程序方面,提高透明度和制定公平和有效率的機制。」

 

  曾俊華表示,本港的規劃和土地發展制度,建基於法治精神,具備四個特點。

 

  第一,香港的私人發展全部由市場主導。土地規劃一般只會訂下概括性的土地用途,富有彈性,讓發展商可配合市場的需求。另外,在土地供應的數量和時間方面,政府亦會盡量靈活處理。

 

  自一九九九年開始,政府採用了土地申請表的制度,把一些面積較大的土地放於土地申請表內,供發展商申請公開拍賣。

 

  第二,香港有高透明度和清晰的法規。香港的規劃和土地資訊大部分是公開的。此外,現行的制度中有諮詢和法定反對程序,讓公眾有機會提出意見。

 

  第三,香港的制度穩定而一致。大部分規劃程序都是由法例規定,政府或其他決策機關不能隨意更改規則。

 

  第四,無論是公營或私營機構,本地或外來投資者,都一視同仁,同樣受到有關法例和規則規範。

 

  規劃署署長馮志強在研討會上表示,修訂《城市規劃條例》將有助精簡程序和提高效率,而修訂工作將分階段推行。

 

  馮志強透露,政府會在未來幾個月就首階段的條例修訂項目諮詢有關團體,其中包括簡化審核規劃許可申請的程序,使規劃制度更公開,並加強管制違規發展等。

 

  他說:「之後,我們會於明年年初把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我相信經修訂後的城市規劃條例能有助進一步提高香港的競爭力,改善香港的營商環境,令香港更能抓緊國家入世所帶來的新契機。」

 

 

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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