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十題:放寬工業大廈用途的限制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楊孝華議員的提問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曾俊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城市規劃委員會放寬工業大廈用途的限制,使業主無須申請,便可將工業大廈轉作資訊科技及通訊業用途,或可申請將其轉作教育機構及娛樂場所用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至今接獲改變工業大廈用途的申請及作出批准的數目分別為何;及

(二) 有否研究進一步放寬工業大廈用途限制的可行性,例如容許透過電腦資訊科技營運的旅行社在其內開業等,以增加該等大廈的使用率?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政府一直注意如何鼓勵更好使用現有工業樓宇。就此,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已逐步放寬工業樓宇的用途限制,為工業樓宇的用途提供更大彈性。一系列的用途包括資訊科技業、電訊業、與工業用途有關的辦公室等,在工業樓宇均屬經常准許的用途,而毋須向城規會提出申請,所以我們並沒有這方面的數字。至於自去年九月才加入為可獲准許用途的教育機構和公眾娛樂場所,城規會至今並未收到任何申請。

(二)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市場的反應,如有需要,會考慮進一步放寬工業樓宇用途的限制。規劃署現正研究發展「家居工作間」的可行性,好讓市場能更靈活地善用工業樓宇。

  至於旅行社辦公室,一直以來都屬於工業樓宇可獲准許的用途,有關人士可向城規會提交申請,城規會會按個別情,包括消防安全等因素,予以考慮。

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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