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拆卸僭建物的工業安全

  以下為今日(十月十六日)立法會會議上何鍾泰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問題:

  關於拆卸僭建物的工業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因未按正確程序進行拆卸僭建物工程而造成的工業意外事件數目及傷亡人數分別為何;

(二) 計劃何時實施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制度,以及會否規定拆卸僭建物工程只准由註冊承建商承辦;及

(三) 在實施上述註冊制度前,當局會否加強監察拆卸僭建物的工程?

答覆:

主席女士:

  就何議員的提問,我現答覆如下:

(一) 在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至二○○二年九月三十日的這三年期間,因未按屋宇署所發出的正確工序進行拆卸僭建物工程而造成的工業意外有一宗,釀成一人死亡。這宗事件現已轉介律政司考慮進一步行動。

(二) 我們計劃在二零零三年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其中一項建議是引進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制度,以確保小型工程承建商符合應有資格和加強管制小型工程的進行,包括清拆僭建物及樓宇維修等工作。當條例草案獲得立法會通過及在我們設立了小型工程承建商的登記冊之後,我們便會實施新的小型工程規管制度。屆時,拆卸僭建物工程將只准由註冊承建商承辦。

(三) 在實施小型工程承建商註冊制度之前,清拆僭建物若涉及拆卸整幢樓宇或某一幢樓宇的大型或重要部分,屋宇署會要求業主僱用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監察拆卸工程,並委聘註冊承建商進行有關工程。至於清拆其他僭建物方面,屋宇署會籲請樓宇業主聘用註冊建築專業人士監察工程,並委聘註冊承建商進行有關工程,以確保自身及公眾的安全。我們亦會向所有有關業主提供一份符合資格進行清拆工程的註冊承建商名單。同時,屋宇署會加強巡查清拆僭建物工程,特別是針對危險性較高的工程,以保障公眾安全。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三)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