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五題:含輻射性物質建築材料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五日)立法會會議上何鍾泰議員的提問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曾俊華的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有否檢驗在過去三年落成的樓宇所採用的建築材料是否含有輻射性物質?若有檢驗,結果為何?

(二) 有否研究用含輻射性物質建築材料建成的樓宇對在內居住或工作人士的健康有何短期及長期影響?及

(三) 現時是否有法例規管建築材料的許可輻射水平?若否,會否考慮立法作出管制?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我們不認為有需要特別檢驗本港在過去三年落成的樓宇是否使用輻射性建築材料,但已不時測量本港樓宇的氡氣量,因為積聚的氡氣可能危及人體健康。測量結果顯示,本港樓宇內的氡氣量遠低於世界生組織建議採取補救措施的水平。

(二) 我們沒有特別研究含輻射性物質建築材料建成的樓宇對住客或在內工作者的健康有何影響。正如我剛才所說,我們的測量結果顯示,本港樓宇內的氡氣量遠低於世界生組織建議採取補救措施的水平。

(三) 目前,本港並無法例規管建築材料的輻射水平。我們認為,本港常用建築材料的輻射性物質對人體健康影響甚微,因此,我們在現階段無意立法加以管制。

二○○一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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