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規劃地政局局長談清拆違例搭建物

  以下為規劃地政局局長蕭炯柱今日(四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財政預算案』發言全文:

主席女士:

  財政預算案辯論中,多位議員談及本港部份私人樓宇日久失修的狀況,並且對如何改善現況提出了寶貴的意見。今日,我會談談這個重要的議題。

  維多利亞港兩旁宏偉、現代化的商業大廈往往是香港宣傳海報的主題,但步入港九較舊的區域,環境便完全不同。在現有的五萬多幢私人樓宇中,許多原先設計妥善的樓宇淪為破戶,管理不善的樓宇搭建著數以十萬計的違例搭建物,非法建築工程阻礙部份樓宇的走火通道,破舊的廣告招牌舉目皆是,情況令人憂慮。

  問題是怎樣產生的呢?主要是兩個原因:第一,長久以來,較舊的樓宇普遍欠缺妥善的管理和維修。第二,部分業主罔顧法律,不理安危,自行僭建。

  政府已成立專責小組,以制定樓宇安全和預防性維修的整體策略,包括檢討對違例僭建物的執法,以及管制廣告招牌的事項。政府會竭盡所能,策動、鼓勵、誘導及支持私人樓宇業主和住客自行組織起來,妥善管理樓宇、進行適時維修、清拆非法僭建。小組正研究多項措施,推動社會各階層、各專業單位一同參與,小組的研究範圍包括各種不同的私人樓宇,工作仍在進行中,將來會進行廣泛諮詢。今天,我會概括報告我們正研究的個別目標。

  首先,對於比較殘舊,特別是戰前樓宇而言,政府已提交《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並且確定了九個目標地區。我深信議員會支持條例草案,以及政府重建、重修和保護文物的策略。

  就現有樓宇而言,政府會盡可能支援業主,協助他們改善樓宇的安全,加強管理和維修。我們會為業主提供進一步的諮詢服務,並在他們之間出現爭議時從中調解。就此,透過大廈管理資源中心,我們希望擴展現時由多個專業團體所提供的義務獨立諮詢服務。我們會編訂維修手冊作為指引。我們會檢討各個有關樓宇安全貸款基金的適用範圍。我們會考慮是否需要立法,推動適時維修,也會考慮是否需要規定業主須為其樓宇公共地方及外牆的維修購買保險。

  就違例建築工程及天台非法搭建物而言,我們會全面提升執法、加強檢控。我們會支援業主清除非法搭建物,防範新的非法搭建物滋生。我們正檢討法例和罰則,旨在對付那些從事建造、售賣及批租違例建築工程,尤其是天台非法搭建物的人士。政府會研究禁制轉讓天台非法搭建物,考慮擴大業權「釘契」的制度,以針對有能力負擔但不清拆非法僭建物和不妥善維修樓宇的業主。

  就廣告招牌而言,去年政府曾提出計劃登記廣告招牌擁有人,以加強管制,保障市民安全。我們正就所得的意見制定計劃的細則。

  就新建樓宇而言,我們採取一個全面的、有遠見的處理模式,在樓宇的整個生命周期貫徹易於維修及妥善管理這些重要原則。地政總署署長及屋宇署署長正研究有關的批地契約條款及建築物規例,提供最佳的支持及誘因,鼓勵發展商、專業人士及承建商設計及建造優質樓宇;使用安全耐用的物料;注資成立維修基金;定出較長的樓宇保養期。我們會再檢訂大廈公契指引,著重業主在管理及維修方面應負的責任。

  最後,政府內部也需要改進。屋宇署為了增加工作效率,現正進行一系列檢討,包括修訂工作程序,刪除繁文縟節,務求向業主及專業人士提供更快捷,更有效的服務。為加強執法,屋宇署人員將定期檢視空中拍攝的照片,使能及早察覺天台非法僭建物的增減。屋宇署人員也會研究把建築圖則數碼化,方便業主及專業人士參考。

  主席女士,政府有決心提高香港私人樓宇質素,也會盡一切可行方法貫徹執行法例規定。但要解決這個多年來積聚下來的問題,單靠政府努力是不夠的。要達到加強業主合作,定時維修他們自己的物業,和停止僭建不合法的建築物,不能單靠立法執法,及依賴立法會的撥款。其實物業維修保養本來就是私人業主的責任,定期維修對業主、住戶都有好處,對樓宇保值也有幫助。在未來的日子,如何使私人樓宇業主面對和負起他們本身的責任,將是政府、立法會、各區議會及社會上各專業團體共同需要研究的工作。所以未來幾個月,政府會向各界就這問題作廣泛諮詢,一方面希望集思廣益,共同為私人樓宇問題找答案,另一方面也希望達到公民教育和宣傳等目的,希望使全港業主對自己應負的責任帶來一點喚醒。希望日後有更多私人樓宇業主能夠負起他們個人應該負起的責任。日後就有關工作進行諮詢時,我和同事們期待得到各位議員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和響應。

 

二○○○年四月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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