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市場引入競爭措施及設立石油氣加氣設施優惠方案

  行政會議今日(七月十一日)通過政府建議,把汽油站用地租約期滿後再行招標,並取消汽油站用地目前的投標限制,以便本港汽油市場引入新公司提高競爭,並為現有汽油站經營者提供優惠方案,使他們在其油站增設石油氣加氣設施。

  根據目前汽油站用地的投標限制,競投汽油站用地的人士必須為持有碳氫油特別入口商牌照的公司,或為能證明可獲持牌供應商保證提供汽油產品的公司。這些限制於一九八一年獲當時行政局通過,以防止投機性質的標書。

  政府發言人說:「為方便汽油市場引入新公司,上述限制現予取消。」

  「在阻遏投機性標書方面,租約將規定投得汽油站用地的人士在一段指定時間內在有關用地上經營汽油站。」

  發言人指出,承租人如違反這項條款,政府可將土地收回。

  此外,所有租約期在二十一年以下的汽油站用地於租約屆滿時,將予招標租出,由即時起生效。

  目前規定汽油站用地的現有租戶於租約期滿時須繳交土地補價始獲批新租約,這項規定現告取消。

  發言人解釋,新安排有助促進燃料市場的競爭,將受一般市民的歡迎。

   他說:「其實,在今年一月公布的汽油、柴油及石油氣市場研究報告中,消費者委員會已經建議一連串更改市場結構的措施。現時的建議是符合上述的措施。」

  「不過,汽油站用地租約期滿後再行招標的新政策,並不會立刻適用於某些現有的汽油站。」

  「此外,行政會議今日亦通過一項優惠方案,鼓勵設立更多的石油氣加氣設施。適合增設石油氣加氣設施的現有汽油站營運者將可選用以象徵式地價延長地契,以提供有關服務。因此約滿油站重新招標的新政策在直至其延長租約屆滿為止前並不適用於這類加油站。」

  上述優惠措施的批核條件是,營運者須承諾於政府所訂立的某一日期前能提供一定數目的石油氣加氣槍,並且保證其汽油站能提供無間斷的石油氣加氣服務。

  而以短期租約經營的汽油加油站,其營運者可同樣以象徵式地價獲延長租約,而一切條款相約於以汽油加油站地契經營的汽油加油站。

  另外,如油站因加裝石油氣加氣設施時需要使用毗鄰的額外土地,政府亦會以象徵式地價額外批出。

  政府發言人說:「此項優惠計劃旨在鼓勵設立更多石油氣加氣點。我們希望這些石油氣加氣點連同興建大型專用石油氣加氣站計劃可以滿足石油氣的士的需求。」

  發言人說:「我們的目標是於二○○一年年底時為全港所有一萬八千部的士提供足夠的石油氣加氣設施。有關的優惠計劃會幫助我們達致這個目標及改善石油氣加氣點的網絡。」

二○○○年七月十一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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