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副司長兼署理房屋局局長黃偉綸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十月三十日)舉行改革樓宇維修監管制度和支援服務記者會。以下是他們的開場發言:
財政司副司長兼署理房屋局局長:各位傳媒朋友,大家好。行政長官昨日對宏福苑火災,導致168人死亡,1 984個家庭受影響,帶給災民悲痛、社會哀傷,表示道歉。我和甯漢豪局長在此再次向廣大市民致歉。行政長官對政治團隊提出了兩個很清楚的要求:第一,繼續於各自崗位上,在推行的改革和未來需要處理大量工作之中,全力以赴;第二,汲取教訓,更大發揮領導作用,更大力度落實「以結果為目標」的施政理念。我們會按照行政長官的指示,竭盡所能履行職責,做好各項工作。
因應獨立委員會(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獨立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就一些大維修工程,這是與發展局和房屋局的工作息息相關的,因此我們在推動工作的時候,有五個主要考慮因素,這些因素是貫串了房屋局和發展局的工作:
第一,必須對應獨立委員會提出的意見及建議,徹底改革,改善現行制度,提升監管職能;
第二,要善用業界資源,同時要確保業界嚴格履行責任。由過去工程監管主要依賴業界自律,轉為政府更主動作出更強、更有力的監管。在適當利用專業人士技能的同時,落實更加有成效、更加有規矩、更加嚴謹的監管制度;
第三,提出的改革措施,必須務實可行。能夠優先做的,我們會馬上啓動;部分要較長時間部署的,可能亦包括立法工作,我們會合理地作分階段推展;
第四,精準統籌,綜合處理。透過以區或以項目為基礎的規管及服務提供,集中聚焦解決不同問題,加強與各方的溝通;
第五,必須以民為本,全方位協助居民履行樓宇維修責任。
接下來,我將時間交給發展局甯漢豪局長。
發展局局長:首先,行政長官昨日代表特區政府,就宏福苑火災向災民及廣大市民道歉。我作為特區政府的發展局局長,同樣表示道歉。行政長官昨日亦十分清晰指出,他對於問責團隊有兩個要求。第一是往後的改革工作要全力以赴,第二是我們要汲取教訓,加大力度做好領導,讓本屆政府的施政理念落到實處。
事實上,接下來由發展局牽頭帶領的一些改革工作有好幾方面。我昨日簡單作了介紹,現在我比較詳細地再向大家講解。
首先,在樓宇維修方面,我們一個十分重要的改革就是要做到支援業主,以及在法例執管、規管方面是相輔相成,權責亦要分得很清楚。支援業主方面,會新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專注負責這項工作。在規管工程質素,專業人員和承建商是否按法例行事,這是政府的行為,屋宇署要負責。
由發展局牽頭的改革工作,主要有三個課題。剛才我提到首兩個,一個是成立新的支援及服務局,另外是修訂《建築物條例》。第三就是屋宇署的架構重組。我現在逐一向大家簡介。
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
首先是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這個服務局是非法定組織,有四大職責範疇,大家在投影片可以看到。首先它要按政府的政策制訂及更新樓宇維修措施;另外就是稍後我會詳細介紹的,要提供全新支援服務;第三,提供這些服務時,很自然地它一定要善用科技,就一些工程價格及一些不當招標,透過科技,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展現出來;第四,就是執行目前市建局負責的各個樓宇維修資助計劃,這部分將會稍後分階段由市建局(市區重建局)過渡至這個新機構。市建局現時正協助政府執行四個由政府出資的資助計劃,如果連同大型樓宇維修資助計劃,共有五個計劃。其中,我們時常提及的大型維修資助計劃,與我們日後全流程支援服務的關係會比較重一些,但還有一些維修資助,例如渠務或一些有需要人士的家居裝修等,這些資助計劃現時都是由市建局負責處理申請及審批,市建局本身亦有一些自資的資助計劃。我們往後都希望分階段將這些與樓宇維修相關的資助計劃,全部交由這個新成立的支援及服務局處理,讓市民更容易明白由單一機構處理所有支援他們的事情。不過,這需要分階段進行,因為我們現時首要希望快些做好並推出全新的全流程支援服務。
這個全流程支援服務包括甚麼呢,我請大家先看看投影片中「標準收費服務」欄目。首先,一切從驗樓開始,因為樓宇維修很多時要按法例先做驗樓報告,檢視有沒有病,如果有病,病在哪裏。就驗樓我們希望日後這個收費服務,不需要再就逐項樓宇維修進行招標驗樓,而是由這個支援及服務局預早代辦,招聘一定數目的驗樓顧問。當有業主申請使用這個服務時,它就指派這位驗樓顧問,由業主與該驗樓顧問簽約。
當驗樓報告完成並經過核實後,就進入準備維修工程階段。那就要按這驗樓報告決定進行哪些維修,而去部署工程。在這個環節,這個新的局將會協助委聘監督工程的顧問,亦會委聘施工的承建商。有別於現時「招標妥」服務用一個平台協助招標,但沒有協助評標,日後這個支援及服務局,將會直接協助業主進行招標及評標,亦會制定評標標準,然後為業主推薦最多三份它認為可以推薦的標書。假如它認為可以推薦的標書不足三份,亦不會硬性推薦三份,而是要它認為可以推薦的標書有三份,讓業主可以有所選擇。
如果是申領樓宇維修資助的業主,既然使用這個服務,必須在推薦的標書中作出選擇。如果並非申領政府樓宇維修資助,那會有些自由度。但如果不選擇支援及服務局為你推薦的顧問或承建商,該服務就會在該階段終止,業主自己要繼續負責。
在施工期間,目前市建局的「招標妥」服務在施工期間是沒有特別支援的,因為它主要是協助招標。日後支援及服務局在施工期間亦需要負責監察工程監督顧問有否盡其職責協助業主,定時定候提供進度報告,亦會藉此了解監工顧問的表現,因為如果表現欠佳,日後是否還繼續將其列入我們的「預審名單」呢?這些過往的表現紀錄,在這裏就會體現出來。另外如果施工期間該項目承建商或監工顧問建議要大幅修改工程範圍,或者增加工程費用,都必須事先徵詢支援及服務局,讓其可以給予業主獨立的意見。
大家可能會問,如果有人不想使用這個服務,因為剛才我說過,如果你申領政府樓宇維修資助,你必定要使用這個服務。但如果你並非申領樓宇維修資助,你可以選擇不使用這個服務。但我們亦有一些基本的參考資料去協助你,包括「預審名單」有哪些顧問、承建商,一些標準的合約範本、招標範本,以及過去一些已完成的工程價格,這些都是免費提供的參考資料。
我經常強調,日後加強樓宇維修制度,讓它做好,是相輔相成的。相輔相成是指支援及屋宇署的監管。我希望透過以下幾張投影片,向大家說明如何相輔相成。
我們先講驗樓階段。驗樓的時候,業主首先會收到屋宇署發出的強制驗樓通知。他收到的時候就要決定真的要進行驗樓,不能不做,因為這是法定要求。我們期望業主首先要決定是否使用這個支援服務。當然他要清楚,如果他準備拿取政府資助去維修,他必定要使用這個服務。當他決定使用這個服務,剛才我提到,支援及服務局就會派一個驗樓顧問給他。屋宇署在這個階段有工作要做,因為驗樓的時候,屋宇署就會實地突擊巡查負責驗樓的顧問是否親自驗樓,有否做妥應該驗的環節,這是突擊巡查。
當驗樓顧問做好報告,無論支援局或屋宇署都有其責任,但兩個責任有些不同。屋宇署的責任是一個法定審批的責任,要看驗樓報告是否符合一般對驗樓通知期望包括的環節。然後,要在接受了這個驗樓報告,由屋宇署接受的驗樓報告,才可以作為日後維修工程的基礎。
支援及服務局方面,因為是它協助聘請驗樓顧問,所以也要看看這個驗樓顧問有否按合約定時定候做好報告。例如他有否按合約清楚向業主解釋,即他的服務是否到位。所以在這裏大家都有一個角色。
去到驗樓報告接受了,按這個報告安排工程,進入籌備工程招標階段,支援及服務局就會為業主找一個監工顧問。由這個監工顧問擬備維修建議書,然後進行工程費用的估算。
接着又回到支援及服務局,按着這些籌備的工程施工方案和一些標準的要求,為業主代辦,找一個承建商入場。但最後選擇承建商,都是由業主根據服務局所推薦的去選擇。
大家看到這裏我沒有提屋宇署,因為這是招標、找顧問,而不是一個法定規管的環節。當承建商都進場時,監工顧問和承建商就要根據法例要求,申報他們並無業務關連,這是法例要求。
再到施工階段,又再出現支援及服務局和屋宇署作為法例規管方,大家都有其工作。去到施工階段,現時業主可能覺得沒有援助,不知道萬一承建商做得不好,應該找哪個。將來在這個服務下,我們很清楚,第一線去協助業主督促承建商做好工作,是招聘的監工顧問。
但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會監察這個監工顧問的工作,同樣是看他的工作是否到位,有否定時處理業主提出的投訴,與管理公司的溝通做得好不好,這些都是服務式的。
但如果我們講到這些監工顧問和承建商,在施工過程有否按法例履職,有否違反圖則的情況,有否用一些不應該用的物料,施工工序是否正確等等,這些就是屋宇署根據法例做法定的規管。
所以大家看到我們往後加強的,首先是施工前要得到屋宇署審批,給予許可才可以,要知道用甚麼施工方案,怎樣搭棚。另外,就是施工期間每半年要向屋宇署提交監督報告。屋宇署亦會至少每半年巡查,另外就加一些按需要的突擊巡查,完工時亦會抽查報告,亦是以抽查方式進行實地審查。這些都是今日我們在樓宇維修工程,有些環節是未有的,要透過法例修訂加入。
這個非法定組織,新成立的支援及服務局,我們期望它自負盈虧運作,因為它提供的服務,為業主提供服務,都是收費服務。我們暫時已經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預留3億元,其中1億元是起動資金,因為它要做很多籌備工夫,亦要進行招聘。另外2億元就用來為業主獲取這個服務,他們要付費,但我們希望為有需要的業主提供一些費用寬減,所以現時預留2億元。
大家可能都有興趣知道,這個多了很多環節的收費服務,日後收費多少。具體的費用我們要從長計議去部署,亦要待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成立後,在其董事局要有討論。但我們現時初步評估,因為它的服務由代辦、招標、評標,亦有施工期間的一些督促、監管的服務,所以它的成本,每戶我們相信是要數千元。
相對於今日一個很簡單的「招標妥」服務,提供招標平台,然後為標書做簡單的概括和撮要,今日每戶的成本是幾百元,也就是說是幾百元和數千元的分別。
今日的服務,簡單的「招標妥」服務,是高度補貼的。即使成本只是幾百元,其實政府費用寛免的補貼程度,視乎樓宇的差餉租值,補貼程度是百分之五十至九十五不等。
日後如果成本已經是數千元,我們希望寬免能夠更加聚焦在最需要幫助的業主。顧名思義,我們希望聚焦於差餉物業租值比較低的一些樓宇。
當然,大家問到今日都有很多「三無大廈」,根本沒有業主立案法團,我們亦會看看政府如何能夠大力做好我們一些代辦服務,這些細節我們未來要再敲定,但我希望起碼這個階段能告訴大家,一個深度和闊度加大的服務,成本一定比現時高。但我們希望日後業主拿到的服務是物有所值,亦長遠來說確保他們維修工程付出的費用是合情合理。
這個新的服務局成立後,第一階段最重要、快些做的工作,就是優先處理現時「招標妥」服務下,手上有1 800個尚未委聘承建商的維修項目,大家都在等待這個新服務出台。
說完這個全新的支援服務,我想談談法例規管的方面,就是修訂《建築物條例》。
我們其中一個很大的舉措,就是今次透過修訂《建築物條例》,將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升格至一個新的工程類別,讓政府對它的規管要求,以及如果有人違規的法例懲處,都能夠提升至像其他大型工程一樣。
說到這裏,我們一定要首先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有一個定義,因為既然把它升格,對它要求提高,大家會問是否動一動分體式冷氣的冷氣搭棚,都被視為大型樓宇維修工程呢?所以這會有一個定義。我們希望在法例列明,如果日後一些樓宇維修涉及搭棚,而覆蓋這幢樓宇某一面四層或以上。樓宇有好幾面,任何一面四層或以上,可能搭了五層棚架或者十層,便已經算是一個大型維修工程,屬於大型維修類別。
另一方面,有時搭棚並非在樓宇對外的立面,而是位於中間的光井,或者像投影片上所說位於樓宇某一個部分,稱為內角位。這些位置比較窄,有時可能幾層都要搭棚,做一些比較小型的渠務工程、簡單的維修工程。我們不打算包括這些比較窄的位置,因為它的影響面比較小,若用四層或以上,哪怕只是搭了四層都稱作大型維修,這樣有關業主可能要承擔的要求便過大了。所以如果是這些內角及光井位,我們主要是防範煙囪效應,如果它由底至頂搭棚,都屬於大型樓宇維修規管。
如果我們提升了,作為這個類別究竟有甚麼不同。首先,就是要有驗樓報告,每一份都要由屋宇署接受;第二,就是要求要事先審批,因為現時樓宇維修被視為小型工程,是毋須事先獲審批才可以開工,但日後必須交齊施工方案,以及有甚麼臨時保護措施,要交齊這些並獲得審批才可以開工,而剛才我也提過,如果有違規,因為已升格作為新工程類別,罰則會更加嚴厲。
作為一個新的類別,我們的要求亦會有一些特別指明。現時可以由同一個人驗樓及監工,但日後就不能夠,要分拆職能。另外有哪些人合資格去做這個工程,如果是驗樓,資格維持不變,都是註冊檢驗人員;但監工的話,我們會提升至認可人士,層次較高,認可人士才可以做這些大型樓宇維修的監工;如果是施工,我們亦提升了,起碼是我們現時小型工程的一級承建商及一般註冊承建商。
我亦會處理今次調查報告提到的,有一個問題就是有些承建商並非真正落場工作。我們會在法例列明,提交法定文件的承建商同樣必須是真真正正負責施工的承建商,否則便是虛假聲明,亦是違規事項,就會被重罰。
我們在法例亦都賦權屋宇署署長,透過作業備考、通告等等,與時並進,訂立不同標準。這些作業備考及通告都會載於法例,如果不遵循就會成為檢控的原因,毋須再次爭拗是否真的造成不良影響,總之白紙黑字寫下了一個標準,沒有跟從便可以作出檢控。
今次我們的改革亦宣布發展局會牽頭成立一個專家小組,這個專家小組的確有外面的專家,亦有政府部門代表。因為所有建造工程,包括樓宇維修工程,很多時無論物料、技術、設計,都要與時並進,這個專家小組可以持續做這個工作,但起初,首要我希望他們優先處理的,是我們時常說將來做樓宇維修,樓與樓之間應否有一個間距,不要同時一排去做,而該間距應該如何定,甚麼場景才需要施加這個間距要求,這些都牽涉很多科學論證,所以我們需要專家小組去協助。
在這裏我主要亦想帶出,當我們修訂法例後,無論驗樓階段、監工階段、施工階段及完工階段,屋宇署的參與都會有所加強。我也想藉此場合說明,今次我們對《建築物條例》的修訂,其中一個很大環節是針對大型樓宇維修,但其實針對面更闊,亦包括一般的建造工程,所以如果我們在此法例提出加強懲處,那不單適用於大廈樓宇維修,亦適用於所有受此法例規管的建造工程。如果我們加大懲處,對業界的要求亦會在不同環節加強,若不遵從便會視為違規。
其中,近期大家很關注混凝土、鋼筋配置是否符規,屋宇署很快會推出相關要求,就是每一個地盤均須利用相片及錄像紀錄,將鋼筋配置在灌注混凝土前拍攝下來,全數交予屋宇署,再由屋宇署抽查,即是所有紀錄都要拍攝並呈交。當擺放鋼筋並灌注混凝土後,亦需要再進行一次,而今次則要委聘獨立的實驗所,利用科技監測技術進行抽驗,抽驗完成後相關報告同樣需要提交屋宇署。詳情稍後會交由屋宇署向業界進行講解。
這張投影片是關於罰則,我剛才亦提過很多罰則不單只適用於樓宇維修工程。而對於違規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的懲處,我們都會嚴格執行。除了法庭判處罰款或監禁,另外還有其他懲處。第一,如果日後干犯《防止賄賂條例》、《競爭條例》,我們會立刻除名,無須再經過紀律處分程序。然後,我們進行紀律處分時,亦會簡化程序,務求盡快可以召開紀律研訊。另外,目前很多時召開這些紀律聆訊是針對法庭已經判罪的個案。但日後,我們不單看法庭有否判罪,而是過去做工程的表現,如果紀錄不良好,我們都會善用法例之下賦予授權進行的紀律處分的懲處,亦都可以同時施加多於一個懲處。
重組屋宇署
最後簡單講講重組屋宇署架構,提升其執行能力。我們有幾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希望強化其頂層領導。現時屋宇署只有一位副署長,我們希望日後屋宇署轄下會有兩個處,分別由一個副署長領導,一邊是專門負責新建工程,一邊是負責現樓的維修工程,以及對現樓各色各類執管工作,包括僭建物、違例招牌,或違例使用處所等。
而對現樓規管的那個處會實行「區長制」,全港分為10區。好處是每一區的「區長」和其同事,對該區的樓宇,我們希望是很熟悉。無論是僭建、招牌、樓宇維修、渠管問題,當他很熟悉便能協調地處理。而他作為「區長」,亦都要做召集人,定期召開一些跨部門的小組會議,就是和房屋局、勞工處和消防處等,定期就該區現時進行的樓宇維修項目或即將進行的項目,大家有些溝通。
內部監察方面,現時屋宇署有一個內部的審核組。但日後我們希望提升這個審核組由首長級人員領導,繼續直接向屋宇署署長匯報。而它審核的工作,不單只審核屋宇署的工作,授權給其他部門做的工作,這裏主要指房屋局的工作,它都會進行內部審核,亦會借調多一名首長級人員到房屋局,協助房屋局就《建築物條例》執行他們獲授權的權力。
以上幾項工作我們都有一個時間表。成立新的支援及服務局,我們希望年底前成立,然後明年初一月起開始指派驗樓顧問。因為手上現時有1 800多個個案正等着,當中有些未開始驗樓,我們首先要處理,然後在首季內,為可以進入工程的項目進行招標和評標。
而《建築物條例》,我們希望本月稍後到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詳細講解修訂建議,希望明年盡快獲得通過。
屋宇署的架構重組,我們在明年首季希望可以啓動。我的介紹到此。
財政司副司長兼署理房屋局局長:接下來我跟大家報告一下房屋局的一些改善措施,特別聚焦新的「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管制組」)的工作。首先,在不同的範疇,房屋局已經落實了不少的改善措施,包括對大型屋苑維修工程作針對性監管;增設常規突擊實地巡查;加強監察註冊檢驗人員和註冊承建商的工作;以及善用科技打擊造假等。
在此,我想向大家強調,這些工作已經落實,但這些工作只有進行時,並沒有完成時。我們會繼續推展這些工作,亦會因應我們遇到的具體情況和學到的經驗,作不斷的改良和改進。
接下來我向大家報告一下我們會作出的架構改革。我們會成立「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以取代目前的「獨立審查組」,我們相信在下個月之內可以完成相關的工作。
新的「管制組」會有兩個分組,分別是規管現有樓宇分組及新發展工程分組,負責加強及聚焦規管所有房委會(香港房屋委員會)已出售或分拆出售的公共屋邨和資助出售屋苑的維修工程,亦會規管房委會正在興建的新公營房屋建築項目,以及沒有分拆出售的現有公共屋邨的相關工程。
特別想提一提,我們的工作模式,相較目前會有一個重大的改良,在未來,我們會實行全新的工作模式和制度,以大型維修工程項目為基礎。
我跟大家報告一下與現時有甚麼分別。現時,一個維修工程項目會細分為很多部分,包括驗樓、結構審核、小型工程地盤監察等,目前我們發覺一個困難,就是很難要求業主立案法團或居民有一個知識,知道哪項工程屬於哪個分類,再去找合適的人員。我稍後會講到,我們會有項目專責團隊和聯絡專員,可以更有效、更直接為居民服務。我們相信新的工作模式,有助我們宏觀統籌和綜合處理相關的規管工作,可以更集中、聚焦跟進及解決問題,從而改善工程項目的有效統籌、溝通,以及風險管控。
每一個項目專隊會委派一位項目聯絡專員,直接與相關法團(業主立案法團)和業主朋友進行溝通。專員會提供一站式服務,主動聯繫業主立案法團,從居民的角度出發,以民為本,透過一站式的溝通及服務,全流程、全方位就屋苑維修事宜為居民提供所需協助,讓居民安心。
我們亦會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特別是與屋宇署的溝通。為確保日後能準確並有效地按屋宇署署長授權執行《建築物條例》的各種事宜,屋宇署將於短期內調派一名首長級人員加入「公營房屋樓宇管制組」,以進一步加強部門之間準確、直接及迅速的溝通。該名首長級人員會直接指導和參與規管現有樓宇的日常工作,向「管制組」提供屋宇署及關於《建築物條例》的專業意見和指引,並協助制定工作指引及監察機制,亦會協助持續培訓,提升組內人員監管執法的警覺性和能力。
發展局局長剛才提到,《建築物條例》將會有不少修訂,以提升對大型樓宇維修工程,以及建築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的規管。房屋局會全力配合落實,嚴格執行新的法例要求。「管制組」亦會全力配合屋宇署「專責審計監察組」的定期審核工作,確保規管有成效,以及部門之間的執法方式及標準一致。
「管制組」和房屋局亦會主動提升科技應用,包括建立AI(人工智能)系統作文件審核及分析,以及擴展小型無人機應用於視察大廈外牆及棚架的運作,協助「管制組」人員在進行實地巡查時,可以更清楚、更有效率檢視工程和工地的情況。
房屋局感謝獨立委員會的報告和大量的寶貴意見,我們會因應委員會的建議嚴正落實相關改革措施。「管制組」團隊也會以革新思維,更整全的眼光和更聚焦的策略,處理相關樓宇管制工作。我們會更主動積極發現問題、應對問題,本着「以民為本」的心,從居民角度考慮,了解居民的需要,與不同部門攜手合作,協力重塑可靠、安全的公營房屋維修規管制度。
完
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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