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進行公眾諮詢

  政府建議為市區重建訂立具積極性的新策略,並建立新體制架構,以解決市區老化的問題。

  採用新模式,原先預計需時三十年才完成的二百個優先重建項目,可望在二十年內完成。

  為克服土地發展公司一向遭遇的困難,政府會成立一個新法定機構——市區重建局。

  一個以白紙條例草案方式公布的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將於明日(星期五)刊登憲報,公眾諮詢期直至本年十二月三日。該草案會於明年初提交立法會,如獲通過成為法例,政府計劃在明年成立該局。

  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四)解釋說,該條例草案旨在改變市區重建的傳統模式。

  發言人說:「我們應改以更進取和全面的措施,規劃面積較大的地區進行重建和重修工程,藉此更有效地重整和重新規劃較舊的市區。」

  「我們將重新設計更有效和更具環保效益的運輸和道路網絡,取代不協調的土地用途。」

  他又說:「我們亦應制定計劃,重修保養欠佳的樓宇,並保存在重建區內具歷史、文化及建築價值的建築物。此外,還應把使用率低的工業區納入市區重建計劃內,使這些地區可以恢復蓬勃的經濟活動。」

  規劃署在最近完成的市區重建策略研究中,定出了二百個優先重建的項目,這是考慮到重建區內樓宇的年期、實際狀況及消防安全狀況而定出的項目。

  倘若採用一貫的市區重建方式,這些項目需時三十年或以上方可全部完成。

  發言人說︰「這個重建步伐實在無法趕上現時市區老化的速度。採用這新的模式,可望在約二十年內完成這些重建項目。」

  「冗長的徵集土地過程是土地發展公司落實重建計劃需時甚久的主因,為加快徵集土地的程序,我們建議賦予市建局權力,讓該局可根據需要提出收地申請,而事先毋須與受影響業主就收地事宜進行商議。」

  他說︰「收地申請須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而受影響的物業業主均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的規定獲得公平的補償,受影響的租戶則可獲房屋安置。」

  市區重建局進行重建計劃時將採用新規劃程序。

  政府已制訂市區重建策略,定出市建局優先實行的計劃項目。根據政府市區重建策略,市建局會訂定一個臚列未來五年擬議項目的事務計劃草案,以及每年制訂一個下個財政年度實施項目的業務計劃草案,呈交財政司司長批准。

  這項安排給予市建局高度靈活性,因為該局只要按照政府的市區重建策略所訂的指標和指引運作,便毋須就每個提案逐一向政府申請批准。

  這項規劃程序亦可確保政府對市建局實施適當程度的監管。

  為提供充足的安置資源予市建局,政府正與房屋委員會和房屋協會商討,研究如何在這方面取得協助。

  除重新發展外,重修樓宇在舊區的整體重建計劃中也是一個重要環節。重修樓宇可改善市區的環境,減少進行重建工程的需要。

  「我們現正檢討由屋宇署推行的『樓宇安全檢驗計劃』和『改善樓宇安全貸款計劃』,以期就改善樓宇安全的預防性保養工作制定新的建議。」

  「檢討的內容包括協調屋宇署和市建局在重建區內的工作,以及訂定分工安排。」

  一個名為臨時市區重建局的機構將會成立,以便為成立市建局進行所需的籌備工作。該機構並非法定的臨時機構。

  臨時市建局的主要工作,是安排土發公司的資產及負債移交市建局、處理員工過渡事宜,以及擬備第一個五年的事務計劃草案和首個周年業務計劃草案。

  政府現正研究市區重建計劃財政上的安排。

  他說︰「我們並會考慮豁免市區重建地段補地價,在計算建築樓面面積時豁免「政府/團體/社區」設施所佔的面積,放寬重建地段的地積比率限制,以及綜合考慮重建方案,以有利可圖的項目補貼可能虧蝕的項目。」

  政府亦可能考慮必要時向市建局提供一些財政資源。

  「我們的最終目的,是建立一個長遠而言可以自負盈虧的安排,同時亦可提供機會讓私人發展商參加市區重建的工作。」

  歡迎市民就《市區重建局條例草案》提出意見。諮詢文件已放置在各區民政事務處備取,亦可在規劃環境地政局網址 http://www.ura.org.hk/ 下載。所有意見需本年十二月三日前以書面形式交往規劃環境地政局。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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