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三宗申請獲原則性同意

發展局今日(十一月三日)公布三宗獲先導計劃顧問小組(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先導計劃)申請。
 
該三宗申請分別在元朗及大埔區,擬提供共約21 600房屋單位,包括約15 100 個公營房屋單位。有關申請概要如下。詳細的擬議發展參數及申請進度則已上載至先導計劃的網頁:
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land_sharing_pilot_scheme/land_sharing_pilot_scheme_applications/application_received/index.html

上述三宗申請已取得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當局現階段未見該三宗申請本身存在不可克服的問題,而項目所需的基礎設施工程與項目的規模相稱。另外,三宗申請所納入的政府土地規模恰當,除提升房屋單位數目外,更有助完善發展布局,從而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申請人仍須進行技術評估,確定發展參數,以及發展計劃在交通、環境、基建等方面均無不可接受的影響,以便進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及土地契約修訂程序)。如進展順利,相關工程期望最快可於二○二五年展開。
   
為配合精簡發展程序,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時授權由財政司司長主持的土地及房屋供應統籌組,日後就已獲顧問小組支持的申請,考慮是否在計劃公布的框架下給予原則性同意。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按現行機制,在項目進行相關法定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時作出審核。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旨在釋放政府規劃研究及保育範圍以外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在政府主導的土地供應項目以外發揮補足作用。在先導計劃下,用地因整體基建提升而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將按70:30的比例撥作公營及私營房屋發展。一如其他土地契約修訂,申請人需向政府補地價。
   
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於二○二○年五月推出,至今接獲五宗申請。
 
 
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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