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三宗申請獲原則性同意
發展局今日(十一月三日)公布三宗獲先導計劃顧問小組(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先導計劃)申請。
該三宗申請分別在元朗及大埔區,擬提供共約21 600房屋單位,包括約15 100 個公營房屋單位。有關申請概要如下。詳細的擬議發展參數及申請進度則已上載至先導計劃的網頁:
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land_sharing_pilot_scheme/land_sharing_pilot_scheme_applications/application_received/index.html
- 申請編號LSPS/002:申請由合域有限公司、誠君有限公司及富任發展有限公司(母公司: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聯合提交。申請地點位於元朗蠔洲路(近東成里),擬議由現時「住宅(丁類)」地帶改劃作更高密度的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133 400平方米,當中百分之七十(約93 400平方米)將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用途,餘下百分之三十(約40 000平方米)撥作私人住宅發展。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的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1 87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撥作私人住宅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連同申請人參與先導計劃前已獲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的私營房屋住用總樓面面積(約10 200平方米),預計提供約1 260個私營房屋單位。顧問小組支持該發展方案,認為能為房屋需求與保育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 申請編號LSPS/003:申請由海騰企業有限公司(母公司: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Gettenwood Company Limited及溢輝發展有限公司(母公司:會德豐地產有限公司)聯合提交。申請地點位於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近林村),擬議由現時「農業」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改劃為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606 000平方米,當中百分之七十(約424 200平方米)將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用途,餘下百分之三十(約181 800平方米)將撥作私人住宅發展。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的總樓面面積,連同建議政府收回土地所產生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35 300平方米),預計提供約9 19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撥作私人住宅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3 640個私營房屋單位。顧問小組支持該發展方案,認為申請人所擁有的私人土地頗為集中,項目規模理想,有條件提供更理想的社區及樓宇布局,並加入更多政府及機構或社區設施,應付當區及長遠發展需要。
- 申請編號LSPS/005:申請由盛店投資有限公司(母公司: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提交。申請地點位於元朗朗屏路永寧村,擬議由現時「綜合發展區」地帶和「綠化地帶」劃為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為265 900平方米,當中百分之七十(約186 100平方米)將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用途,餘下百分之三十(約79 800平方米)將撥作私人住宅發展。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的總樓面面積,連同申請人建議併入更多政府土地所產生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14 800平方米),預計提供約4 02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撥作私人住宅發展的總樓面面積預計提供約1 600個私營房屋單位。顧問小組支持該發展方案,認為有助當區棕地轉型,並配合周邊的房屋發展,亦能適切地將各地盤連貫、而不失整體發展的布局。
上述三宗申請已取得顧問小組支持,以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原則性同意。當局現階段未見該三宗申請本身存在不可克服的問題,而項目所需的基礎設施工程與項目的規模相稱。另外,三宗申請所納入的政府土地規模恰當,除提升房屋單位數目外,更有助完善發展布局,從而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申請人仍須進行技術評估,確定發展參數,以及發展計劃在交通、環境、基建等方面均無不可接受的影響,以便進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及土地契約修訂程序)。如進展順利,相關工程期望最快可於二○二五年展開。
為配合精簡發展程序,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同時授權由財政司司長主持的土地及房屋供應統籌組,日後就已獲顧問小組支持的申請,考慮是否在計劃公布的框架下給予原則性同意。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按現行機制,在項目進行相關法定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時作出審核。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先導計劃旨在釋放政府規劃研究及保育範圍以外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在政府主導的土地供應項目以外發揮補足作用。在先導計劃下,用地因整體基建提升而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將按70:30的比例撥作公營及私營房屋發展。一如其他土地契約修訂,申請人需向政府補地價。
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於二○二○年五月推出,至今接獲五宗申請。
完
2022年11月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0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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