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以「雙信封制」公開招標出售中環新海濱三號用地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宣布以「雙信封制」方式進行公開招標,出售中環新海濱三號用地(三號用地)(即內地段第9088號),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截標。
 
三號用地地盤面積約為47,967平方米,指定作非工業(不包括住宅、倉庫及加油站)用途,最高的樓面面積可達150,000平方米(不包括賣地條款表明由買方負責興建或重置的公眾或政府設施)。買方將須在用地範圍內提供不少於25,000平方米的公眾休憩空間(當中不少於12,000平方米須設於地面)、一個橫跨龍和道和耀星街的連貫園境平台,以及多層行人通道以連接中環核心商業區內陸部分和海濱,這些公共空間和行人連接設施未來會全日免費開放。根據中區(擴展部分)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用地亦有嚴格的建築物高度限制,西邊最高為主水平基準上50米;東邊最高為主水平基準上16米。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三號用地是中環核心商業區內一幅具規模的優質商業用地,加上其優越海濱位置,有關綜合發展能為香港帶來經濟和社會效益。政府希望這個發展項目能善用發展空間,盡可能提供最多的商業樓面,以應付本港對甲級寫字樓的殷切需求,同時為市民創造一個擁有優質公眾休憩空間和行人暢達的世界級海濱。」

發言人續說:「我們的願景,是將三號用地打造成香港的嶄新地標,一個以人為本、着重可持續和城市設計,以及與四周環境融合的典範。就此,政府決定以『雙信封制』方式招標,按設計和地價兩方面去評審投標者的建議書,綜合兩者的最佳組合將會勝出。」

是次招標安排依照《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規例》)釐定。投標者需同時以不同的信封遞交價格建議和非價格建議。主要的評審準則如下:
 
•價格建議和非價格建議兩者評分比重相同,各佔百分之五十;
•非價格建議需達到合格分數,以確保採納的設計能達到一定水平;同樣地,政府只會接納不低於其所設定的底價的出價(按照既定做法,政府會於截標當日訂定底價),以保障此商業用地能為政府庫房帶來合理的收益,未到底價的價格建議視為不合格。換言之,任何標書均要在價格建議和非價格建議兩方面都合格才被視作符合要求;及
•非價格建議須滿足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二○一六年為三號用地通過的規劃大綱。換言之,投標者須以規劃大綱為基礎提出設計方案,主要評審準則有六項,包括整體設計和發展概念;訂立以人為本和可持續發展的設計新典範;建築和城市設計質素;優質園境及富吸引力的公眾休憩空間(包括園境平台);用地內部及與外圍的連繫和易行度;以及商業用途組合和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的設置。詳細評審準則和有關考慮因素已在招標文件內列明。

發言人補充:「『雙信封制』評審準則除建基於規劃大綱的主要要求外,亦非常鼓勵投標者於建議書中多加落實上述的願景,特別是公眾重視的範疇,包括建築和城市設計、公眾休憩空間、暢達性和易行性、綠化和園境,以及政府、機構和社區設施等。」

政府在今年二月宣布以「雙信封制」出售三號用地後,已分別向海濱事務委員會、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城規會,以及五個發展相關專業團體代表作簡介,並聽取他們的意見。上述委員會和團體的成員來自專業學會、公民及環保團體、商界組織等多個界別。他們均對政府採用「雙信封制」出售三號用地表示歡迎,並希望用地盡快發展。政府敲定評審準則時,充分考慮了他們的意見。
 
有見三號用地的複雜性,政府參考業界意見後,招標期將為期六個月,以讓投標者及其團隊有足夠時間準備設計方案。過往以「雙信封制」招標出售土地的招標期,亦較一般以現金招標方式為長。
 
評審工作將按照《規例》的要求,由政府人員組成的標書評審委員會負責,以確保公正地執行採購工作。標書評審委員會將由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不同專業的高級首長級人員。
 
另外,政府委任了八名具有建築、園境建築、規劃、屋宇測量、城市設計、地區營造、公共空間創造和社會發展等專業背景的人士擔任獨立技術顧問。他們早前已為評審準則提供意見,未來亦會就所收到的非價格建議向標書評審委員會提供專業意見。所有獲委任的技術顧問均不可參與任何三號用地的個別投標計劃或就有關用地向潛在投標者給予意見。
 
技術顧問的名單如下:

陳弘志教授
張孝威
何文堯
凌嘉勤教授
魏華星
鄧寶善教授
王維仁教授
嚴志明教授
 
三號用地的賣地文件,包括說明陳述、資料說明、投標表格、招標公告、賣地條件及賣地圖則,已上載至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供公眾人士下載。賣地圖則亦可於今日起供公眾人士索取和查閱。
 
為增加透明度,以及參照現行土地出售安排,政府除在完成投標程序後公布中標者的總評分、出價及設計方案具體細節外,亦會在完成交易程序後,以不具名方式,在合適的時間公布所有符合要求的未中標者(即在價格建議和非價格建議兩方面都合格的未中標者)的總評分、出價及設計方案概要。
 
三號用地的買方需要在展開建築工程前,根據其非價格建議中的設計方案,擬備總綱發展藍圖提交城規會核准。社會各界屆時能按照現行《城市規劃條例》(第131章)的框架提出意見。
 
三號用地的發展過去多年在社會上有充分討論。經過兩輪廣泛公眾參與活動並於二○一一年完成的《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為三號用地的發展提供重要基礎,而相關的發展參數和設計指引,亦已納入三號用地的規劃大綱。規劃大綱於二○一六年經討論和修訂後,獲城規會批准,成為三號用地發展的重要指引。

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