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表

年份 月份 消費物價指數
10/19 - 09/20 = 100
2023 12 105.8
11 105.6
10 105.6
9 105
8 104.6
7 104.5
6 104.4
5 104.3
4 104.5
3 104.2
2 103.9
1 104
2022 12 103.5
11 103.2
10 103.1
9 102.9
8 102.7
7 102.7
6 102.5
5 102.3
4 102.4
3 102.3
2 102
1 101.6

本港共有四項消費物價指數數列,以反映消費物價通脹對不同開支組別的住戶的影響。

甲類、乙類及丙類消費物價指數分別根據較低、中等及較高開支範圍的住戶的開支模式編製而成。政府統計處亦根據上述三項指數涵蓋的所有住戶的整體開支模式,編製一項綜合消費物價指數。這指數的按年變動率,一般用以反映整體消費物價通脹。

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涵蓋本港10%的住戶。這些住戶在基期內(即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的每月平均開支(港元計)為48,500元至91,999元之間。將自基期起物價轉變的影響計算在內,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所涵蓋住戶的每月平均開支,以2021年的價格水平計算,大約48,700元至92,500元之間,而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所涵蓋住戶的每月平均開支則大約在6,600元至92,500元之間。

2019年10月起的消費物價指數是根據2019/20年住戶開支統計調查所得的開支權數編製。較早的指數則是根據舊的開支權數而經過按比例換算與新基期的指數拼接。

按年變動率會以多於一個小數點位的指數作計算。

2020年10月以前的按年變動率是以當時所屬基期的指數數列(例如以2014/15年為基期的指數數列),對比一年前相同基期的指數來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