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建築物的玻璃防護欄障、玻璃嵌板外牆及玻璃幕牆的安全問題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鈞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早前,有一名女子懷疑因失足而撞破商場平台的玻璃防護欄障後墮下身亡。另一方面,近年有不少樓上店鋪的經營者把店鋪的鋼筋混凝土外牆或用磚建造的外牆更換為玻璃嵌板外牆,以吸引顧客。此外,有不少新型住宅大廈的外牆為玻璃幕牆或其露台使用玻璃為防護欄障。關於建築物的玻璃防護欄障、玻璃嵌板外牆及玻璃幕牆的安全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行法例有否禁止超過地面某個高度的建築物平台及天台採用玻璃防護欄障;若否,當局會否因應上述意外而制定有關法例;

(二)過去五年,每年當局在例行巡查中或經市民投訴後揭發多少項未經批准下建造玻璃嵌板外牆工程;該等個案主要分布在哪些地區,以及有多少宗個案的相關人士因而被定罪;

(三)當局有否研究玻璃防護欄障、玻璃嵌板外牆及玻璃幕牆的耐用程度,以及可導致該等構建物的玻璃突然碎裂的因素;

(四)現行法例有否規定建築物業主須定期安排認可人士檢查其物業的玻璃防護欄障、玻璃嵌板外牆及玻璃幕牆的狀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當局會否制定有關法例;及

(五)當局會否進行公眾教育,提醒建築物業主及管理人妥善保養其物業的玻璃防護欄障、玻璃嵌板外牆及玻璃幕牆;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建造玻璃防護欄障、玻璃嵌板外牆及玻璃幕牆屬建築工程並受《建築物條例》(第123章)(《條例》)及其附屬法例所規管。有關玻璃防護欄障、玻璃嵌板外牆及玻璃幕牆的用料、設計和建造受《建築物(建造)規例》所規管,屋宇署亦已制訂了相關的「幕牆、玻璃窗及玻璃牆系統」及「防護欄障」兩份《作業備考》,為業界人士提供清晰的設計及建造指引。

就問題的五個部分,經徵詢屋宇署後,發展局現就問題回覆如下:

(一)《建築物(建造)規例》規定若建築物的平台及天台與相鄰低處的差距多於600毫米,須設置防護欄障。然而,現行法例並無禁止採用玻璃作為防護欄障的物料。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及註冊承建商須確保玻璃防護欄障的用料、設計和建造符合《建築物(建造)規例》,以及「防護欄障」的《作業備考》所訂明的安全標準。其中,《建築物(建造)規例》規定,任何建築工程所使用的所有物料,須在性質和品質方面適合其所作用途;妥為混合或製備;及在應用、使用或安裝時足以發揮其設計的功用。這些規定適用於玻璃欄障。而《作業備考》亦詳細訂明相關規定和標準,包括玻璃欄障的設計和建造等方面,以及規定建造欄障應由具有合適資格的人士監督,以確保玻璃欄障安裝工程按照經批准的圖則進行,並符合規定的標準。

(二)過去五年,屋宇署就大廈外牆違例玻璃嵌板工程發出清拆命令,以及對沒有遵從清拆命令而被檢控及定罪數字,表列如下:


註:有關數字未必與在同年發出的清拆命令相關。

屋宇署沒有就違例個案的地區分布編製統計數字。

(三)就玻璃防護欄障而言,香港的品質控制方面的水平與歐洲及國際標準相若。例如,在「幕牆、玻璃窗及玻璃牆系統」及「防護欄障」的《作業備考》中,已規定所有鋼化玻璃須經過熱浸程序處理並符合英國標準BS EN 14179-1:2005,以減低鋼化玻璃因硫化鎳包含物而自發性破碎的風險。「防護欄障」的《作業備考》更規定用於防護欄障的玻璃應符合有關安全玻璃物料抗衝擊測試的規定。屋宇署會定期檢討以完善有關的《作業備考》。

屋宇署正進行一項顧問研究,檢討現行有關玻璃用料、設計和建造的規定和標準。該顧問研究會就有關規定和標準與業界進行磋商,並會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和做法,以制訂一套本地適用而又符合最新國際標準的規定。

(四)所有樓宇業主都有責任確保其物業的良好保養和安全狀況,包括為物業進行定期檢驗和適時維修。業主應按需要安排定期為其樓宇和樓宇內的建築工程進行檢驗及修葺。

於強制驗樓計劃下,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三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發出法定通知,要求業主為其樓宇進行檢驗和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修葺。有關檢驗涵蓋外牆(包括玻璃防護欄障、玻璃嵌板外牆及玻璃幕牆)並須由註冊檢驗人員進行檢驗,以及註冊承建商在註冊檢驗人員的監督下進行需要的修葺工程。

另外,上述的《作業備考》亦建議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就玻璃幕牆及玻璃牆系統等定期檢查及保養事宜向業主提供適當的協助和建議,並提供保養手冊。

(五)屋宇署定期透過不同渠道向業主發放樓宇保養及維修的資訊,包括屋宇署網站、樓宇齊愛護主題網站、小冊子、宣傳短片、手機應用程式、展覽、宣傳活動及社交平台等,希望藉此令公眾了解樓宇安全及維修的重要性。該署亦透過發出《作業備考》為玻璃幕牆及玻璃牆系統等的保養、修葺及檢查提供指引。

此外,屋宇署亦就強制驗樓計劃定期舉辦地區簡介會,向業主講解該計劃的詳情及定期進行樓宇檢驗及維修的重要性。屋宇署亦會透過相關《作業守則》、一般指引及《作業備考》,就該計劃下的檢驗及所需的修葺工程向公眾及業界提供詳細指引。

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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