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中環新海濱第三號用地的發展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日)立法會會議上陳淑莊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城市規劃委員會轄下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於今年九月三十日的會議上,同意中環新海濱第三號用地綜合發展區的規劃大綱擬稿。該用地將會進行商業發展項目,而位於該用地上近40年的郵政總局則需拆卸。發展商將需在第三號用地龍和道以北的位置興建郵政總局的地區設施(包括郵政總局櫃位局和郵政信箱組、郵政總局派遞局和特快專遞組);而現時的郵政總局將會在該等設施移交香港郵政使用後拆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將會按甚麼程序向發展商批出第三號用地發展項目及其詳情是甚麼;政府為何將興建郵政總局的地區設施交由發展商設計和興建;

(二)政府過去就該發展項目進行公眾諮詢的詳情和結果是甚麼;及

(三)有否評估拆卸現時郵政總局工程產生的建築廢物量,以及當局會如何處理該等建築廢物?

答覆:

主席:

中環新海濱三號用地(三號用地)為規劃署「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中環新海濱研究)範圍內的八幅主要用地之一。該研究於二○○七年根據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的要求展開,於二○一一年三月完成。經過廣泛的公眾參與,研究優化了中環新海濱的城市設計大綱,並為八幅主要用地的詳細規劃和設計提供指引。中環新海濱研究建議三號用地綜合發展作為以辦公室及零售用途為主的商業發展,並提供園景行人平台、公眾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設施。政府正根據中環新海濱研究的建議逐步推展三號用地的長遠發展。郵政總局大樓現位於三號用地龍和道以南的部分,會在作適當重置安排後拆卸以便三號用地按規劃設計進行發展。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根據中環新海濱研究就三號用地建議的設計概念,擬備了一份規劃大綱,列明該用地的主要發展參數和規劃及設計要求,並已於本年九月三十日提交城規會轄下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考慮。小組委員會同意規劃署就擬議規劃大綱諮詢中西區區議會及海濱事務委員會。在完成諮詢後,政府會檢視擬議規劃大綱,如有需要作適當的修訂,並提交小組委員會作進一步考慮和核准。政府會在完成規劃和其他所需程序後公開出售三號用地。

與此同時,重置郵政總局大樓的相關工作亦正在進行中。有關工作分為兩部分:政府計劃在鄰近九龍灣中央郵件中心的政府用地重置香港郵政總部;至於與地區有關的郵政設施(即郵政總局派遞局、特快專遞組、郵政總局櫃位和郵政信箱組)將在三號用地龍和道以北的部分重置。重置的郵政設施需符合三號用地的設計概念,因此規劃大綱要求由發展商在發展範圍內整體設計和建造相關設施,並在完工後交還香港郵政營運,確保一直提供的郵政服務不受影響。

(二)在中環新海濱研究進行期間,政府分別於二○○七和二○○八年,進行了兩階段廣泛的公眾參與活動。在過程中,政府向公眾展示了各個用地包括三號用地的建議設計概念。當中三號用地的建議設計概念需要將用地上現有建築包括郵政總局大樓拆卸重新發展。

中環新海濱研究第一階段公眾參與活動於二○○七年五月至九月進行,邀請公眾就城市設計目標及議題、可持續設計評估大綱、以及主要用地的城市設計考慮因素發表意見。期間舉辦一連串的公眾參與活動,包括專業和學術團體專題小組工作坊、公眾參與論壇、公眾展覽等。規劃署亦有向城規會、前共建維港委員會、有關的區議會及其他有關的諮詢組織進行簡介及諮詢,並進行了問卷調查。

中環新海濱研究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在二○○八年四月至八月進行,主要就經優化的城市設計大綱,以及各主要用地包括三號用地的設計概念,收集公眾意見。舉行的活動包括大型公眾展覽、巡迴展覽、專題小組工作坊及公眾參與論壇。我們亦透過意見卡、電話調查、面談訪問、以及書面形式收集公眾意見。政府亦有為城規會、前共建維港委員會、古物諮詢委員會、全港十八區區議會、學術及專業團體和其他有關的公眾及諮詢團體舉辦簡介會。

在兩階段公眾參與活動期間,政府分別於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二○○八年四月十一日、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向立法會前規劃地政及工程事務委員會檢討中區海旁(包括添馬艦舊址)規劃小組委員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和發展事務委員會作出簡介,並聽取議員的意見。

《中環新海濱城市設計研究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意見蒐集工作最後研究報告》中已指出,三號用地的設計概念獲得普遍的支持。在第二階段公眾參與活動結束後,政府亦於二○○九和二○一○年就公眾參與結果、各幅主要用地的修訂設計概念建議和經修訂的總綱發展藍圖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前海濱規劃事宜小組委員會、相關區議會、前共建維港委員會和城規會作出簡介。經過廣泛的諮詢過程,規劃署在二○一一年三月公開發表研究的最終報告,就中環新海濱的總綱發展藍圖和各幅主要用地的設計概念作出詳細建議,當中包括三號用地。而三號用地最終採納的建議設計概念,包括一個連繫現時中環核心地區與中環新海濱的園景平台及行人連繫,保留用地上現有建築包括郵政總局大樓將令有關設計概念無法實現。
 
經過一系列的籌備及研究工作後,政府於二○一六年九月根據中環新海濱研究的建議就三號用地擬議規劃大綱,並已諮詢中西區區議會及海濱事務委員會的意見。

(三)三號用地內龍和道以南部分會在三號用地龍和道以北部分完成發展,和郵政總局大樓現有設施遷出後,交由發展商進行發展。發展商須按《城市規劃條例》在整體建築工程開展前擬備總綱發展藍圖呈交予城規會核准。發展商需要在發展期間負責拆卸現郵政總局大樓,並須根據現時法例要求處理與發展相關的建築廢物。政府亦會考慮要求發展商需就三號用地內空置建築物的拆卸,根據政府相關的減廢指引和技術通告,制定相應的廢物管理計劃。

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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