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一題︰垂直綠化工程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李國麟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上月二十日,香港城市大學陳大河綜合會堂整個綠化屋頂突然塌下,而據報是次意外與該屋頂的綠化工程有關。有市民指出,除了天台綠化工程外,建築物外牆的垂直綠化工程亦可能對公眾構成危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全港有多少幢建築物已進行垂直綠化工程;當局如何規管該等工程;

(二)有何措施確保已加設垂直綠化設施/裝置的建築物的結構安全;當局有否定期檢查有關工程及設施/裝置的安全;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全面檢討現時對垂直綠化設施/裝置的規管安排;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綠化建築物對改善環境生態、節省能源以至提升市民生活質素均帶來許多好處。垂直綠化是綠化建築物的其中一種方式,通常指在建築物的邊沿地方種植攀緣或下垂的植物,或在合適的多層組件式花槽或組件板上種植植物,以達致在相關構築物的垂直面種植植物。垂直綠化能夠作為大廈的隔熱層、提高建築物的能源效益;緩和場地的溫度和濕度,紓緩都市熱島效應;亦能過濾灰塵和減少噪音。鑑於綠化建築物所帶來的好處,政府近年致力推動建築物綠化工作,包括垂直綠化。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對私人建築物的綠化工作,包括垂直綠化工作,政府有不同層次的規管,而規管是以確保建築物安全為首要目標。若綠化工作有一定規模,有關業主便應就建築物承載力等範疇徵詢認可建築專業人士的意見。屋宇署認可的專業人士具備專業知識,若綠化工作涉及建築工程,他們應因應工程的位置、性質及規模,就是否需就向屋宇署申請工程許可向業主提供意見。如屬須屋宇署審批的工程,屋宇署會按《建築物條例》對工程進行評估,確認工程安全方會批准工程進行。就統計數字方面,屋宇署沒有分項備存本港曾進行垂直綠化工程的私人建築物數目。

(二)及(三)私人樓宇的業主有責任適時為其物業,包括綠化設施,進行檢驗及維修,以確保其安全。如業主有任何疑問,應徵詢專業意見。相關部門已就有關事宜制訂指引,協助相關人士履行其責任。其中,發展局自二○一○年成立綠化、園境及樹木管理組後,已就各項綠化工作制定標準及指引。因應上月城市大學綠化天台倒塌事件,屋宇署亦已向建築業界發出通函,臚列並提醒他們須留意《建築物條例》下適用於屋頂綠化的現有條文,這些條文同樣適用於垂直綠化。該通告函件亦特別提醒有關專業人士及承建商,他們有責任將在設計和建造期間會採取的行動、綠化工作會如何影響相關樓宇的結構、設施落成後應如何安全使用及妥善保養等資訊告知相關樓宇業主。為進一步增進公眾對相關事宜的認識,屋宇署正着手就本港樓宇常見的綠化工程,編製以業主及一般公眾人士為對象的指引。

屋宇署並沒有特別針對建築物的垂直綠化工程進行巡查,但在屋宇署日常處理公眾有關違例建築工程及其他事宜的舉報,以及在進行大規模行動時,如發現有屬於違例建築工程的建築物綠化工作,亦會作出適當跟進。

總體而言,在建築物進行垂直綠化與其他綠化工作一樣,只要有合適的設計和施工,加上妥善的維修保養,一般不會構成安全風險。因此,我們現時未有計劃全面檢討相關的規管安排。

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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