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工務工程項目的招標安排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國勳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答覆:
 
問題:

​發展局上月提交文件,交代去年第四季所批22項基本工程合約的獲接受投標價(中標價),與該等合約的工程計劃核准預算費中預留的款額之間出現重大差額的情況。有關中標價平均僅相當於預留款額七成,而其中三份合約的有關百分比更在六成以下。另一方面,有承建商反映,社會事件和疫情令工程延誤及成本上升,加上建築材料價格近期急漲,令他們苦不堪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上述文件就該等重大差額所列原因包括「由於市場競爭激烈所致,故回標單價較低」,有否評估此情況會否導致承建商為節省成本而「將貨就價」或聘請非法勞工,或工程因承建商入不敷支而「爛尾」;
 
(二)除了採用「雙信封、兩階段」的招標方法,政府會否考慮釐定「合理低價競標」的標準,並把投標價最低的投標書從價格建議評分中剔除,以避免極端低價引致的惡性競爭;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因應工程受到疫情影響,政府除了給予承建商更長施工時間外,會否提供其他援助;會否參考內地當局就市政工程項目成本價格波動與承建商合理分擔風險的做法,考慮向承建商提供補助,以協助他們應付因建築材料價格上升而引致的額外開支?

答覆︰
 
主席︰
 
政府工務工程的招標,一貫以「最佳經濟效益」和「公開及公平競爭」為原則,並以清晰明確的程序及作業方法進行。在評標方面,我們並非以「價低者得」為準則。除了考慮標價外,我們亦會審視投標者的技術能力及表現。一般來說,政府工務工程的評標分兩個部分,首先會評核投標者的技術能力及表現,繼而會考慮投標者提出的標價。視乎工程的性質,技術評分比重一般佔整體評分百分之四十;而一些高度複雜的項目,技術評分比重更會提升至百分之五十。技術能力及表現與標價兩部分經綜合計算後,總得分最高的標書會被推薦採納。在保障公眾利益的前提下,我們亦會審視最高得分者的財務能力及其標價的合理性,以確保中標者有足夠能力按合約要求完成工程。如果有不合理低價的標書,而這些標書獲得最高的綜合評分的話,相關標書亦不會被推薦採納。以上的評標方法既符合公共理財原則,亦有助我們選出有能力的承建商進行工程。事實上,香港的基建水平在過去一段長時間躋身國際前列位置,反映我們的評標方法行之有效。
 
就劉國勳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在二○一九年至二○二○年的八個季度內,撇除定期合約和一些在申請撥款前已知回標價的項目外,價值在3,000萬元以上的主要基本工程計劃合約的平均中標價約為其工程計劃核准預算費中預算款項的百分之八十一。單以二○二○年的第四季來說,相關工程合約的平均中標價約為預留款項的百分之七十七。就議員提及的其中三份工程合約,我們在評標階段已經詳細審視情況,認為其標價仍屬合理水平。
 
儘管如此,工務部門在施工階段會嚴謹地監督工程,確保承建商履行所有合約要求。如果發現承建商的表現未如理想,工務部門會督促承建商適時改善,並把其不理想表現反映在表現評估報告上。如情況未能改善,工務部門會根據發展局的《承建商管理手冊》及相關指引採取規管行動,包括暫停投標資格,甚或從認可承建商名冊除名。根據工務部門的資料,上述提及的三份工程合約,其承建商的表現在工程開展至今未有出現問題。工務部門會繼續嚴謹地監督有關工程。
 
(二)正如我剛才所說,政府在現行評標機制下,已經有清晰指引,以評估和剔除不合理低價標書,確保中標者的質素和能力,免除因工程價不足而引致的違約及其他風險。在評估標價是否合理時,我們主要會考慮幾個因素,包括:(1)與其他投標者的價格、工程合約的預算費用以及同類別工程的最新價格進行比較;(2)就合約中主要工種的標價與市場價格進行比較;(3)標書中的資金流有否出現「前重後輕」的投標策略等。如工務部門認為某份標書的標價過低,可能影響該投標者履行合約要求的能力,甚或出現違約風險,工務部門不會考慮接納有關標書。
 
由於已有機制確保不合理低價標書不會被採納,我們不打算以一刀切形式剔除最低價標書。
 
(三)就疫情對本地建造業界影響,我希望在此簡單闡述政府與業界共同作出的努力和政府的一些支援措施。我們在過去一年多,透過兩輪「防疫抗疫基金」,推出多項支援建造業界的措施,包括對建造業工友和相關企業直接提供現金補助、推行「建造業保就業計劃」等,共發放了約63億元。此外,發展局和工務部門合共創造了超過6 500個短期職位為就業市場注入活力,同時亦額外增加250個畢業生培訓和暑期實習生名額,並向僱主提供薪金補貼,支援他們聘用約2 100名畢業生和助理專業人員。我們在今年會繼續提供約3 000個短期職位、額外聘請為數約100名暑期實習生,以及資助私人機構聘用畢業生和助理專業人員,名額約1 700個。此外,勞工及福利局亦會將「工科畢業生訓練計劃」的名額增加至500個。
 
就工務工程合約而言,我們除了因疫情關係而延長合約完工期外,還在現有和新的合約中向相關承建商提供預先支付金,解決其現金流問題。過往一年多,我們在280多項工務工程中,共發放約20億元預先支付金。業界均認為有關措施能夠有效舒緩承建商的現金流壓力。至於議員所關注的建材價格變動問題,一般工程合約已附有工資及物價調整價格的機制,我們會按工程期內相關工資和材料指數的變動,上調或下調對承建商的合約付款,藉此減低承建商因工資和材料價格波動所承受的風險。
 
多謝主席。



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0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