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便利建築及工程業界在大灣區開業執業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內地當局已於本月一日起實施《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管理暫行辦法》)。根據《管理暫行辦法》,已列入香港政府建築署《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公司名單》或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顧問公司名單》的顧問公司,以及獲香港相關專業註冊管理局註冊的專業人士,可透過備案方式,對應內地相應的資格,從而在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內地城市直接提供服務。然而,有業內人士反映,不少合資格的企業及專業人士不了解甚至不知悉該項措施,而政府亦沒有設立查詢熱線或在網上提供相關資料。此外,有不少規模小、成立年期短或少承辦政府項目的顧問公司未列入上述兩份名單,因而未能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向建築及工程業界加強宣傳和講解《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利業界到大灣區發展的措施,以及協助他們向內地當局辦理有關手續;及

(二)會否適度放寬申請納入上述兩份名單的資格,或在上述兩份名單中增設中小企業及初創企業分組,讓更多顧問公司可受惠於《管理暫行辦法》?

答覆:

主席:

自二○一九年二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台,大灣區各市迅速發展,對本港的建築及工程業界來說,是一個難得的機遇。有見及此,發展局積極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住建廳)商議,希望能透過簡便的程序,讓本地建築及工程業界企業和專業人士可以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及執業。經過各方的努力,住建廳於去年十一月底透過其官方網站公布《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管理暫行辦法》),由今年一月一日起實施,合資格的本地企業和專業人士(註一)可透過備案方式,對應內地相應的資格,從而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直接提供服務。我們期望新措施可幫助香港的相關企業和專業人士把握大灣區發展的機遇,藉此成為一股重要動力,協助打造大灣區成為一個國際級的灣區。

就謝議員問題的兩個部分,政府現回覆如下:

(一)在制訂《管理暫行辦法》的措施期間,我們一直與業界保持緊密聯繫,包括多次諮詢相關的專業學會和商會,並把他們的意見傳達給內地部門考慮。在《管理暫行辦法》於二○二○年十一月底正式公布後,我們隨即發放消息予所有合資格的顧問公司、相關專業學會、商會和註冊管理局,同時亦設立熱線電話和電郵,方便相關企業和專業人士查詢;我們與住建廳於二○二○年十二月合辦網上發布會,向業界講解《管理暫行辦法》的細節和備案方法。為了讓更多相關的專業人士了解《管理暫行辦法》的詳情,我們正聯繫有關的專業學會,準備於下月初舉辦兩場網上簡介會。此外,我們已在發展局的網頁增設一站式平台(www.devb.gov.hk/tc/construction_sector_matters/service_promotion/gba/index.html),旨在介紹所有大灣區新措施的資訊,包括大灣區內地九市的《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前海和珠海橫琴的備案辦法,並提供連結至內地相關網站和工程招標通告。

未來,我們會繼續向業界宣傳推廣有關措施,亦會在有需要時協助相關企業和專業人士向內地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二)設立「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和「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轄下的顧問公司名單,是為了加強管理向政府部門提供相關專業服務的顧問公司,以確保其服務質素。兩份名單由發展局及相關工務部門管理,根據各專業範疇分為不同類別,並按公司規模分為不同組別。顧問公司名單涵蓋大、中、小型的公司,它們須符合一定門檻,包括相關經驗、專業人士數目、品質管理等。

在制訂《管理暫行辦法》時,我們理解內地認為我們管理的兩份顧問名單,是一套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值得信賴。因此,我們認為現階段不適宜隨意放寬顧問名單的准入資格或增添組別。待《管理暫行辦法》運作一段時間後,我們會與住建廳檢討有關細節。儘管如此,珠海橫琴已於二○一九年十二月推出新措施(註二),接受在上述兩個名單以外而符合相關資格的顧問公司,在完成備案後可於橫琴新區內提供服務。

註一:合資格的企業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和「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名單上的顧問公司;合資格的專業人士即在香港相關專業註冊管理局註冊,並受聘於已備案的香港顧問公司或內地持相關資質的企業。

註二:橫琴新區有關的新措施名為《珠海經濟特區橫琴新區港澳建築及相關工程諮詢企業資質和專業人士執業資格認可規定》,除了「建築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和「工程及有關顧問公司遴選委員會」名單上的顧問公司,其他相關專業學會/商會註冊的顧問亦可受惠。



2021年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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