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一題:聘用土地測量人員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部分工務部門已發出指引,訂明承建商須因應工程規模及需要,聘用若干數目具備相關專業資格和經驗的土地測量師及土地測量技術人員。然而,該等要求不適用於負責為政府監督承建商進行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工程顧問)。有測量界人士指出,工程顧問沒有聘用足夠的測量人員,會令工程較容易出現紕漏(例如定位錯誤),因而需臨時修改設計,甚至導致沉降、工程延誤和造價超支等問題。此外,現時有不少工程顧問尚未採用最先進的測量儀器、技術及軟件進行測量工作,而且他們往往只會在施工過程中間歇性進行檢查,以致政府難以及早發現施工問題和要求承建商糾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就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的相關前期基礎設施工程而言,政府對工程顧問在聘用土地測量人員方面的要求的詳情(按工程合約列出有關人員的數目、他們須具備的資格及經驗,以及該等人員需否常駐地盤);
 
(二)會否制訂指引,訂明關於工程顧問聘用土地測量人員的要求,例如工程顧問須(i)就每份工務工程合約聘用最少一名具備香港測量師學會的土地測量組正式會員或同等資格的土地測量師,以及(ii)按工程規模聘用相應數目和具相關資格及經驗的土地測量技術人員;及
 
(三)會否要求工程顧問(i)‍採用最先進的儀器、技術及軟件進行測量工作,以及(ii)‍持續在施工的每個階段直至竣工,監察已進行的工程有否偏離設計及出現沉降?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持續適度及有序地推展工務工程,以改善市民的生活質素,推動香港經濟發展和提升香港的長遠競爭力。我們十分注重工務工程的工地監督和施工質量。發展局與工務部門會就工務工程合約內不同種類的工程工序制訂合適的監督制度及所需的駐工地監督人員編制,以確保工程受到適當監督。另外,為了加強項目管理及施工效率,我們不時引入創新技術,包括建築信息模擬技術和個別工程種類的新技術等,亦正積極推動數碼化工程監督系統。
  
就謝偉銓議員的提問,發展局現綜合答覆如下:

(一)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第一階段發展的基建工程,包括前期及第一期的土地平整及基礎設施工程,將分別利用七份建造合約推展。工程顧問公司將需聘請駐工地人員來監督各工程合約內的工作,包括土地測量方面的一名高級土地測量師、三名土地測量師、10名高級測量主任(工程)和13名測量主任(工程)。高級土地測量師/土地測量師將責負監管相關的土地測量工作,而高級測量主任(工程)/測量主任(工程)則會協助土地測量師進行日常工作。各駐工地土地測量人員的資格及經驗要求如下:



(二)發展局已有清晰指引,要求顧問公司需於工務工程展開前,根據工程的性質、範圍、複雜性等,建議所需的駐工地監督人員編制,其中所涉及的專業範圍除了土地測量外,還有土木工程、土力工程、機電工程、建築、園境和工料測量等,有關建議需經相關工務部門審批。以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第一階段發展的基建工程為例,駐工地土地測量人員的編制是按工程的整體實際需要而制訂及審批的。由於工程項目各有不同特性,我們認為上述措施能讓工程團隊在制訂駐工地監督人員編制有更大彈性,符合每項工程的需要。
 
(三)發展局一直鼓勵工務部門在工務工程中應用新技術。工務部門的測量分部會繼續密切留意土地測量技術及市場的發展,並在有需要時進行檢討及更新相關技術要求。一般來說,工務部門為工程項目制定相關的土地測量技術及監察要求時,會徵詢其測量分部的意見,確保測量團隊採用合適的儀器、技術及軟件進行測量工作,以配合工程的實際需要。我們亦會要求顧問公司制訂一套合適的監測制度,在施工的每個階段持續地監察工程有否偏離設計及出現超出許可的沉降、位移等情況,並作適切跟進。
 


2019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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