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八題:政府的綠化工作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黃偉綸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近年致力推動地區綠化工作,以提升香港的宜居度。發展局於二○一六年發布的《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提及,政府已制訂市區的綠化總綱圖,亦已完成建議的綠化工程,並陸續將綠化總綱圖計劃推展至新界地區,包括荃灣、葵青、離島區、大埔及北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本港的綠化覆蓋率及人均綠化土地面積為何;

(二)過去五年,每年各政府部門在市區及郊區種植的樹木及灌木的總數(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該等樹木及灌木每年可吸收多少公噸二氧化碳,以及該數字佔全港整體碳排放量的百分比為何;

(三)過去五年,每年各政府部門用於管理及保養市區及郊區樹木及灌木的總開支及分項開支分別為何;

(四)過去五年,每年各政府部門為轄下建築物分別進行了多少項綠化工程,並以表列出該等工程的詳情(包括(i)建築物名稱、(ii)建築物所在區議會分區、(iii)工程類型(例如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空中花園、平台種植等)、(iv)綠化面積、(v)工程開支、(vi)每年保養開支及(vii)每年維修開支);及

(五)新界綠化總綱圖的最新落實情況為何;有關的綠化工程預計於何時展開及完成;當局有否就該等工程的規劃、設計和推行提供指引;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城市綠化不單可美化環境,亦有助緩和氣溫及改善空氣質素。政府一直致力把優質園境及種植融入工務工程項目,令香港更為宜居。

除推行綠化總綱圖計劃外,各工務工程項目都會在規劃及發展階段加入綠化元素,例如新建政府建築項目須有相等於土地面積20%至30%的綠化措施(可包括屋頂綠化和垂直綠化等)、新建地面道路必須預留優質綠化空間,以及把種植元素融入道路構築物項目以改善街道景觀。

就梁繼昌議員提問的五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全港土地約78%被植被覆蓋,當中包括林地、灌叢和草地。政府沒有就人均綠化土地面積作统計。

(二)過去五年政府在市區及郊區栽種的樹木及灌木的總數載於附件一。政府沒有按區議會分區統計所栽種植物的資料。按照環境保護署在二○一八年根據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訂明的方法計算,二○一六年全港林地、灌叢及草地的溫室氣體總吸收量為45.4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約為香港總溫室氣體排放量1%。政府沒有計算在過去五年所種植物的溫室氣體吸收量。

(三)管理及保養政府土地上及政府設施內的樹木及灌木,屬於各個部門的日常職務,由部門整體資源吸納,因此並沒有相關的總開支及分項開支統計。

(四)過去五年政府建築物上所進行的綠化工程詳列於附件二。在建築物上進行綠化是整個建築項目的一部分,其保養及維修費用亦納入建築物的整體保養及維修開支,並沒有分項數字。

(五)新界東南(沙田及西貢區)及新界西北(屯門及元朗區)的綠化總綱圖綠化措施已於二○一七年十月完成。土木工程拓展署現正敲定新界西南(荃灣、葵青及離島區)及新界東北(大埔及北區)的綠化總綱圖,並將於二○一九年年內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以期工程可於二○二○年展開,工程需約三年完成。

在規劃及設計有關綠化總綱圖的綠化措施時,部門遵照發展局的相關技術通告及指引,包括按照「植樹有方.因地制宜」原則及應用「街道選樹指南」,選擇合適的植物品種,以配合綠化總綱圖的地區綠化主題,並豐富植物的多樣性。

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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