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權範圍

自置居所津貼上訴委員會負責考慮有關地政總署署長就下列事項的決定而提出的上訴:-

(1) 領取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的資格;以及
(2) 物業中爭議的建築部分或構築物是否符合資格納入計算自置居所津貼或額外津貼的面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