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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行的措施

  1. 建造業人力資源

    1. 加強人力資源的供應

      為應對建造業緊張的人力情況,我們自二零一零年起獲立法會批准合共4.2億元撥款,用以支持建造業議會(議會)加強對本地建造業人員的培訓,以及舉辦推廣及宣傳活動,吸引更多新人,特別是年輕人,加入建造業。由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五年,議會已培訓超過18 000名半熟練技術工人。

      在多項培訓措施中,我們與議會合作推出「強化建造業人力訓練計劃」,以較高的培訓津貼,為預計會出現勞工短缺、人手嚴重老化或難以招募學員的工種培訓半熟練技術工人。此外,為使訓練模式更多元化和提供更多培訓名額,議會已推出「承建商合作培訓計劃」,承建商以「先聘用,後培訓」方式,聘請學員在工地接受培訓,使他們能盡早獲取工地經驗。

      在二零一一年五月,我們與議會合作推出「Build升宣傳計劃」,以塑造建造業的正面形象。最新二零一五年的形象追蹤調查顯示,自該計劃開展以來,有興趣入行的年輕人比率,已由大約8%大幅上升至超過25%。

      勞工處已在二零一六年一月設立建造業招聘中心,協助承建商招聘本地建造業工人,以及協助本地建造業工人就業。中心利便承建商優先聘用合資格的本地技術工人。

      為切合業界對建造業監工及技術員的需求,我們與議會在二零一二年十月合作推出「強化建造業監工/技術員訓練計劃」,議會目標在該計劃下培訓合共1 000名建造業監工及技術員。截至二零一五年年底,已有超過600名學員參加該訓練課程。

    2. 培訓熟練技術工人

      在政府的財政支援下,議會在二零一五年九月推出先導計劃,通過提供培訓津貼,提升半熟練技術工人的技能至熟練技術工人的水平。先導計劃的目標是提供1 000個培訓名額,截至二零一五年年底,已有約300份培訓名額的申請。我們與議會正密切監察先導計劃的進度。如計劃能有效培訓熟練技術工人,我們將與議會及業界持份者探討應如何以最有效的方式繼續推行計劃。

    3. 提供清晰的晉升階梯、培訓少數族裔人士和吸引更多婦女工人

      我們現正與議會及職業訓練局制訂清晰的晉升階梯,讓建造業工人提高學術水平(例如高級文憑或學位),以吸引更多年輕人加入建造業。議會希望與有關機構合作,為畢業學員以至整個建造業謀取最佳利益。

      議會在二零一五年年底推出另一項先導計劃,藉以培訓現時為普通工人的少數族裔人士,讓他們達至半熟練技術工人的水平。我們與議會一直與少數族裔人士組織緊密聯繫,以制訂合適的培訓計劃。截至二零一五年年底,先導計劃已提供60個培訓名額。另一方面,議會一直與婦女組織保持密切接觸,加深了解婦女對投身建造業的興趣和需要,並安排推廣活動,以吸引更多婦女加入建造業。

    4. 輸入建造業工人

      雖然各項持續推行的措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未能解決熟練建造業技術工人短缺的問題。根據議會在二零一五年十二月發表的人力預測報告,在未來數年,建造業仍然欠缺約10 000至15 000名技術工人,當中已考慮最新預計的工程量、培訓及其他相關因素。

      在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和工資水平的前提下,建造業需要適時、有效地輸入技術工人,以應付建造業殷切的人力需求,讓本港的經濟及社會得以持續發展。

      政府在二零一四年四月推出優化措施,協助加快公營工程承建商就26個人手短缺的工種按「補充勞工計劃」輸入勞工申請進行的事前準備工作。當局近年處理建造業相關的「補充勞工計劃」申請,平均需時7.5個月。自優化措施推出後至二零一五年年底,上述申請的平均審批時間縮短至大約六個月。

      政府在二零一五年五月按建造業的特性,在「補充勞工計劃」下推出增加靈活性措施,讓公營工程承建商可更靈活地調配輸入勞工,讓他們在同一承建商旗下多於一項的指定公營工程合約工作,以發揮協同效應,更有效地運用生產力。

      政府會適時檢討上述措施的成效。假如該等措施仍未能有效解決建造業技術工人嚴重短缺的問題,政府將與建造業及勞工界探討其他更有效及適切的措施,以配合本港經濟及社會發展的需要。

  2. 實施《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的「專工專責」規定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條例》)(第583章)的註冊制度確認建造業工人的技術水平,以提高他們的職業地位,確保建造工程的施工質素,以及提供可靠的人力數據,以便進行人力策劃和培訓。《條例》第一階段禁止條文自二零零七年起實施,現時業界已能普遍符合規定。

    《條例》的修訂草案在二零一四年通過後,我們計劃在二零一七年實施有關「專工專責」的餘下階段禁止條文8。為確保新規定得以順利落實,我們現正與議會緊密合作進行廣泛的宣傳活動,並派出外展隊伍為合資格的工人在他們的工作地點申請註冊。

    8根據第一階段禁止條文的規定,所有在建造工地進行建造工作的建造業工人均須註冊。工人持有有效的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俗稱「平安卡」)便能註冊為建造業普通工人。餘下階段的禁止條文一經實施,工人如要進行某工種的工作,必須符合該工種的註冊資格並註冊成為熟練或半熟練技工,又或在該工種的註冊熟練或半熟練技工的指示及督導下,方可進行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