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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措施

建造業人力發展

政府一直致力培訓本地工人及吸引新人加入建造業,以助應對人力的殷切需求並維持一支高質素的建造業隊伍,讓工程質量維持在高水平。政府與建造業議會(議會)近年一直合力推行各項措施,培訓半熟練技術工人。

雖然議會已大量增加半熟練技術工人的供應,但業界仍對熟練技術工人有急切的需求。基於實際需要,視乎個別工種的情況,半熟練技術工人一般需要二至四年在職培訓,才可成為熟練技術工人。

為提升半熟練技術工人的留職率及增加熟練技術工人的供應,以配合業界的需要,我們將向議會注資一億元,支持議會在未來數年開展新的培訓措施,以提升半熟練技術工人的技能達至熟練技術工人的水平。我們會與議會及業界相關的持份者緊密合作,制定適當的措施推行此新建議。我們亦會繼續拓展建造業技術工人的事業發展及晉升階梯。

政府將成立「建造業招聘中心」,專為本地建造業工人提供就業輔導服務、進行即場面試及舉辦招聘會,並會協助承建商優先聘用合資格的本地技術工人。

為建造業進一步優化「補充勞工計劃」

根據議會的人力預測報告,在未來數年,建造業仍需要增加約10 000至15 000名技術工人,當中已考慮最近預計的工程量、培訓及其他相關因素。

議會於二零一四年年初成立短期勞動力供應專責小組(下稱「專責小組」),並識別了26個人手短缺工種。勞工處在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後,在二零一四年年中聯同相關的政策局及部門推出優化「補充勞工計劃」,就公營工程項目涉及26個人手短缺工種的「補充勞工計劃」申請加快處理前期準備工作。然而相關措施仍未能完全應付建造業對技術工人的殷切需求。

我們從建造業界所了解,建造業在運作上有其特性,有別於其他行業,令承建商透過「補充勞工計劃」申請輸入勞工時面對較多不確定因素。例如,建造工程涉及不同工種及技能的人力需求,在批出合約前,承建商無法準確計劃相關工程的人手需求。而當合約批出後,承建商又往往需要在短時間內展開工程以配合完工期。此外,建造工序環環相扣,工程亦會受天氣、材料及人力供應、上游工序進度等因素影響。

為此,我們需要按建造業的特性,進一步優化措施。例如,容許輸入的技術工人為同一承建商在多於一項公營工程項目工作,可增加其調配的靈活性,充分利用技術工人的生產力,更可有效控制成本。政府正就進一步優化措施與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並將與建造業界及勞工界緊密磋商措施的細節安排,以盡快推出進一步優化措施,並會適時檢討成效。倘若有關措施仍未能有效解決建造業技術工人嚴重短缺的問題,我們將與建造業及勞工界探討其他更有效及適切的措施,以滿足香港經濟及社會發展的需要。

持續推行的措施

  1. 建造業人力資源

    我們與議會一直積極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包括加強培訓本地建造業工人及吸引更多新人加入建造業,以應對建造業緊張的人力情況。

    由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四年年底,議會已培訓約超過13 000名半熟練技術工人。在多項培訓措施中,為針對正面對人手短缺、工人嚴重老化和難以招募新人的工種,我們與議會合作推出「強化建造業人力訓練計劃」,培訓半熟練技術工人。截至二零一四年年底,已有超過6 000名學員畢業於上述強化計劃。此外,為使訓練模式更多元化和提供更多培訓名額,議會已推出「承建商合作培訓計劃」,承建商以「先聘用,後培訓」方式,聘請學員在工地接受培訓,使他們能盡早獲取工地經驗。另外,為提升在職工人的技能水平及應對技術錯配,議會繼續為工藝測試,技能提升課程及指明訓練課程提供津貼。

    為切合業界對建造業監工及技術員的需求,我們與議會於二零一二年十月合作推出「強化建造業監工/技術員訓練計劃」,議會目標在計劃下培訓1 000名造業監工及技術員。於二零一四年年底,有約300名學員已參加該訓練課程。

    於二零一一年五月,我們與議會合作推出「Build升宣傳計劃」,以塑造建造業的正面形象。最新二零一四年的形象追踪調查顯示,自該計劃開展,有興趣入行的年輕人比率,已由約8%大幅上升至超過27%。

    雖然各項措施已順利推行並取得有一定成效,但仍然未能解決技術工人短缺的情況。在保障本地技術工人的優先就業和收入水平、以及繼續推動建造業人力培訓的前提下,建造業需要適時、有效輸入技術工人,應付需求。此舉除了是應付人手需求外,還可讓本地在職熟練技術工人騰出空間培育半熟練技術工人。

    議會亦已完成建造業專業人員,工地監督人員及技術員的人力供求情況的預測,並已於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公布其結果。該‎研究顯示,建造業專業人員,工地監督人員及技術員普遍出現人手短缺的情況。議會會定期更新人力預測及公布其結果。我們會與議會跟業界持份者包括相關專業及教育機構緊密合作,制定適當的措施,以應對建造業所面對的挑戰。

  2. 修訂《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

    《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條例》)的註冊制度確認建造業工人的技術水平,以提高他們的職業地位,確保建造工程的施工質素,及提供可靠的人力數據,以便進行人力策劃和培訓工作。《條例》的第一階段禁止條文已於二零零七年實施,現時業界已普遍能符合規定。

    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法會通過修訂《條例》的草案,以實施《條例》有關「專工專責」的部分6。我們計劃草案可於二零一五年四月生效,而《條例》有關「專工專責」的部分將於草案生效兩年後(即二零一七年四月)實施。在過渡期內,我們會聯同議會向業界廣泛宣傳註冊的要求、加強提供培訓及工藝測試,以配合需求。

    6 根據第一階段禁止條文的規定,所有在建造工地進行建造工作的建造業工人均須註冊。工人持有有效的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俗稱「平安卡」)便能註冊為註冊普通工人。餘下階段的禁止條文一經實施,工人如要進行某工種的工作,必須符合該工種的註冊資格並註冊成為熟練或半熟練技工,又或在該工種的註冊熟練或半熟練技工的指示及督導下,方可進行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