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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行的措施

  1. 建造業

    1. 基建投資

      2014-15年度基本工程開支將維持於700億元的水平,與2013-14年度的700億元(不包括向醫院管理局一次性撥款作為小型維修工程之用的130億元)實際開支相約。我們會繼續投資基建發展,以推動經濟、創造就業機會及提升香港長遠的競爭力。

      我們繼續推展基建項目以滿足社會不同需要。在過去五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所批核的預算總值約3 700億元的基本工程項目當中,十大基建項目的預算總值約佔70%,其餘30%則屬於其他不同規模的工程項目。根據已規劃的基建計劃,我們預期未來數年,每年的基本工程開支均會在700億元的水平。

    2. 公共工程採購制度

      當大型基建計劃為香港帶來很大的經濟及社會裨益,我們一直注意到需預先採取行動,確保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推展優質基建工程。根據我們為現行的公共工程採購制度所進行的策略性檢討,我們已採取措施,吸引更多本地、內地及海外的承建商和顧問公司參與公共工程的投標,從而引入新的專業知識和技術,並且增強競爭。同時,我們亦已採取措施,從設計到施工階段,提升工地安全表現、提高工程建造效益、提升生產力和鼓勵採用創新工程意念。我們會繼續使用風險分析方法去進行工務工程的項目估算,但會就顧問的建議去探討進一步優化估算的方法。

    3. 付款保障法例

      為改善建造業的營商環境,在諮詢了業界持份者的意見後,我們已為引入的新法例制訂了框架,以加強建造相關合約的付款保障,及以審裁機制迅速解決合約爭議,從而改善建造業供應鏈的資金流動。我們計劃在二零一五年就擬議新法例進行公眾諮詢。

  2. 支援建築及相關工程專業人士在內地經營業務

    自二零零三年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以來,香港的建造業共獲得46項開放措施,有助業界在內地,特別是在廣東省,根據「先行先試」計劃執業及發展業務。此外,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透過香港與內地的專業資格互認,有1 490名香港建築及相關工程的專業人士取得內地相關專業資格。當中共有559名建築師、結構工程師及建築測量師,可以透過廣東省「先行先試」計劃,在廣東省註冊成為執業人士,並同時以此資格作為開設企業時的企業資質。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簽署的《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協議》)是在《安排》框架下的新協議,旨在基本實現廣東與香港服務貿易自由化。廣東以負面清單對香港開放14個建築及相關工程業分部門。「商業存在」(即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廣東設立公司)方面,除列明「不適用」外,廣東對香港公司實行國民待遇。

    我們會繼續向內地爭取更多建築及相關工程業的開放措施,包括兩地更多專業資格互認(包括電氣工程師及屋宇裝備工程師)。我們亦會爭取擴大廣東「先行先試」的範圍,讓更多取得內地相關專業資格的香港專業人士,可以在廣東省註冊成為執業人士,而其身份亦被認可作為企業資質。我們亦會致力爭取將「先行先試」計劃推展到內地其他地方。

    自二零一三年與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前海管理局)簽訂《合作意向書》後,我們為香港建築及相關工程界別的專業人士及企業定下框架建議,讓他們可以直接為前海提供專業服務,使他們可以在工程項目全程提供包括工程設計、項目管理及施工監督的一條龍服務。前海管理局正尋求試點建設項目,以推行上述建議。

    為推動及規範管理香港工程顧問企業參與對外援助工程項目監理任務的工作,我們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與商務部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兩個分別於尼泊爾及柬埔寨的中型建築項目已選為試點,為香港建築業帶來一個新的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