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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一貫立場是,適時、妥善的樓宇維修保養基本上是業主的責任。然而,我們明白有些業主,特別是居於老舊的「三無大廈」 1 的業主,或會缺乏技術知識或經濟能力履行有關責任。在此背景下,政府在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宣布向四項與樓宇安全及復修相關的現有資助計劃注資及作出優化,當中有三項計劃均屬發展局轄下的計劃。有關加強措施的詳情,可於以下網址瀏覽:

https://www.devb.gov.hk/tc/publications_and_press_releases/press/index_id_10478.html

政府將於短期內向本委員會簡介有關的注資和優化安排。下文重點闡述優化安排的主要方向:

  1. 就樓宇更新大行動2.0(2.0行動),我們計劃將投放於2.0行動的財政承擔倍增至60億元,以期將受惠樓宇數目由約2 500幢增加至約5 000幢。除所有樓齡達50年或以上的合資格住用樓宇外,我們還計劃在二零二零年第三季度展開的第二輪申請中接受樓齡介乎40至49年、已收到但仍未遵辦針對其大廈公用部分所發的強制驗樓通知書的合資格住用樓宇參加。我們的目標是於七年內開展所有參加2.0行動樓宇的訂明檢驗或修葺工程;

  2. 就於二零零八年推出,現正持續推行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我們準備向計劃增撥20億元。同時,為了向有需要的自住業主提供更深更廣的協助,我們計劃:(i) 將資助上限水平由現時的每宗個案四萬元上調至八萬元;(ii) 將現行的資產限額,由現時定為「普通長者生活津貼」2 資產限額的兩倍增至三倍;以及(iii) 把受助人範圍擴展至涵蓋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自住業主及符合適用的入息及資產審查並領取傷殘津貼的人士;以及

  3. 就「優化升降機資助計劃」(資助計劃),政府計劃增加20 億元撥款,為3 000部升降機提供資助。我們進一步建議為受優化升降機工程影響並需要協助的住戶(例如長者和殘疾人士)提供外展服務,尤其是當樓宇只有一部升降機或各樓層只有一部升降機能直達時,而相關服務包括送遞膳食、提供樓梯機服務等。我們會與建造業議會(議會)合作,安排合適的培訓計劃,吸引更多新血加入升降機行業。我們的目標是在未來七年有序地推行資助計劃,以免引起市場價格飆升及影響工程質量。

針對危險或棄置招牌的執法工作

為利用最新科技協助遏止豎設違例招牌的執法行動,屋宇署將會在下年年初委聘顧問循以下方向進行研究,並於二零二二年下半年完成研究:

  1. 派出裝設攝製影像或立體掃瞄設備的巡邏車輛,並運用人工智能分析拍攝所得影像,自動識別危險或棄置招牌;

  2. 運用公眾層面的大數據(例如商用處所的物業交易和租賃記錄),識別或需豎設招牌的新開業商戶,以及早提醒他們相關責任;以及

  3. 利用以人工智能輔助的光學文字閱讀技術,建立涵蓋所有合法招牌的中央資料庫,以便有效採取執法行動及鼓勵公眾參與監察。

    除採用新科技外,屋宇署亦會加強檢控不遵從清拆令的個案,並會增撥資源,為未有遵從拆除危險構築物通知 3 的招牌擁有人拆除危險或棄置的招牌,以更有效保障公眾安全。

1 即無業主立案法團、無業主組織,亦無聘請物業管理公司的樓宇。

2 「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現行的資產限額:單身人士為343,000元,夫婦則為520,000 元。

3 屋宇署可以(a)在識別出招牌對公眾構成迫切危險,須即時予以採取執法行動的情況下,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發出拆除危險構築物通知(拆除通知);(b)在認為有關招牌危險或相當可能構成危險或屬於新建的情況下,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發出清拆令,或(c)在有關招牌屬於大型及嚴重違規的情況下,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優先拆卸令。在二零一四至二零一八年的五年間,屋宇署共發出約3 800份清拆令及約3 800份拆除通知;同期有超過12 000個違例、危險或棄置招牌已獲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