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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大嶼願景

隨着港珠澳大橋通車,建有香港國際機場的大嶼山快將成為通往其他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和世界各地的「雙門戶」。為把握這個有利匯聚人才和推動經濟發展的優勢,政府已制定「明日大嶼願景」,顧及保育之餘,逐步發展大嶼山和屯門沿海地帶多個發展區,以鞏固香港的可持續發展。

為釋放現有土地的發展潛力,我們已於本年初為小蠔灣車廠用地的上蓋發展啟動法定規劃程序,估計可於中長期提供不少於14 000個住宅單位。我們希望透過這用地建設一個包括資助和私營房屋及社區設施的社區。我們會繼續與港鐵公司跟進各項細節。

除了發展現有土地資源,「明日大嶼願景」其中一項建議是盡快展開研究於生態敏感度相對較低的中部水域分階段填海興建數個人工島,以提供土地儲備協助滿足長遠的房屋、經濟及就業需要。我們可運用新增的土地儲備,協助落實舊區重建,將現時市區的稠密人口分散,以及改善居住環境。根據初步技術評估,在交椅洲和喜靈洲附近可分階段興建多個面積共約1 700公頃的人工島。粗略估算可規劃用作興建約26至40萬個往宅單位,其中七成為公營房屋,供約70萬至110萬人口居住,而首階段住宅單位預計可於二零三二年入伙。基於地利優勢,我們計劃在該些人工島上規劃建立第三個核心商業區。連同其他發展,我們初步估算該些人工島可創造約34萬個就業機會。

為配合中部水域人工島的分階段發展安排,我們會優先推展興建一組全新策略性道路及鐵路網絡,貫通交椅洲人工島,香港島西、北大嶼山及屯門沿海地帶,並為日後長遠發展預留可能的策略性運輸走廊。優先推展的策略性道路及鐵路將連接現有交通網絡,預計可大大舒緩現時西鐵和屯門公路的負荷,以及改善新界西北以至全港交通運輸的表現。

優先推展的策略性運輸網絡(包括擴建龍門路)將加強屯門的通達性。在「明日大嶼願景」下,我們會於龍鼓灘推展佔地約220公頃的近岸填海項目,作工商業和高增值物流中心等用途。我們亦會重新規劃屯門西(包括內河碼頭區)和屯門東的發展用地,以充分運用新增運輸網絡所帶動的土地發展潛力。

優先推展的策略性運輸網絡將包括建造的一條與北大嶼山公路並行的高速公路,當中需要在小蠔灣進行小規模近岸填海。該運輸網絡將鞏固大嶼山「雙門戶」的優勢,並有利北大嶼山的發展。我們將會邀請香港機場管理局就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上蓋發展項目提交發展方案。連同機場三跑系統、位於南貨運區的高增值物流中心、航天城發展項目和亞洲國際博覽館未來發展,大嶼山將成為連接粵港澳大灣區及全世界的「機場城市」,鞏固及提升香港國際商業中心地位。此外,我們會繼續在北大嶼山推展東涌新市鎮擴展計劃。我們將以東涌新市鎮擴展區作為試點,推行智慧、環保及對環境氣候具抗禦力的城市概念。我們亦會推展欣澳填海項目以提供土地儲備作為休閒和娛樂滙點等用途。

在推動發展的同時,我們會致力保護大嶼山珍貴的自然和鄉郊環境,以達致可持續發展。我們會堅定秉承「北發展、南保育」的規劃原則,在推展基建及發展項目的同時貫徹「先保育,後發展」的方針,做好保育工作並提升環境實力。我們會設立十億元的大嶼山保育基金,用作推動大嶼山的自然和文化保育工作及地區民生改善工程。我們正進行一項涉及貝澳、水口、大澳及鄰近地區的生態研究,並會參考研究結果以制定適切可行的保育方案。我們亦會檢討相關法例及釐訂更有效措施管制於大嶼山的高生態價值地區進行填土、傾倒廢料及相關破壞環境的發展活動,以加強保護這些優美的自然環境。在休閒娛樂方面,我們正陸續落實大嶼山遠足徑和康樂設施計劃,以期建造遠足徑網絡,並盡量連結多個文物、生態和康樂熱點,從而提供可持續的多元化休閒體驗,以及推動健康生活模式。

發展新界棕地

發展棕地從來是土地供應政策的重要一環。正在規劃及推展的古洞北/粉嶺北、洪水橋及元朗南等新發展區項目,涵蓋合共約340公頃的棕地。鑑於公眾殷切期望發展棕地以增加房屋供應及改善鄉郊規劃,我們會提前進行有關新界北約200公頃棕地的研究,並展開其餘760公頃棕地的研究,探討這些零散的棕地當中哪些較具發展潛力。由於很多棕地正用作港口後勤、物流運作、回收場、建造業機械及物料貯存等用途,我們亦必須考慮如何按經濟發展的需要處理或重置這些現有作業。同時,我們預計在今年內會完成兩項早前已啟動的棕地作業研究,以便制訂政策和擬定執行安排。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根據政府的一貫政策,若私人土地被納入政府發展計劃,屬公營房屋發展或基建配套設施之用,我們會繼續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有關的私人土地。而為了更好利用那些不在政府發展規劃的私人擁有地塊和更早釋放其發展潛力,我們會着手為一套公平和具高透明度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先導計劃)擬訂框架,以在短中期滿足公營和私營房屋的需求。我們希望在參考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最終報告後,備妥框架的細節,以支援於明年推出先導計劃。我們預計該框架將會包括以下要點:

  1. 政府會公開邀請「土地共享」申請,申請者必須在其建議中清楚說明如何透過提升基建、地積比率或改劃土地用途等方法,在其擁有的私人地塊上於短中期帶來相當數量的房屋單位。有關的新增樓面面積,將由政府與申請者「共享」,當中不少於六至七成須用作興建以資助出售房屋為主的公營房屋,而提供的公營房屋類別將因應資助房屋政策、土地位置和周邊配套設施等因素而決定;
  2. 申請者必須依從所有適用的法定程序及土地行政機制,包括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提出改變規劃用途或規劃申請,以及就修改地契向政府繳付屬項目內私營房屋和商業配套設施的十足市值地價;
  3. 為利用私營機構的效率及加快發展速度,申請者須負責興建支援有關發展項目甚至能惠及當地社區的基建設施,相關費用經政府從成本效益角度審核後,可從地價中扣減。如基建設施涉及私人土地,政府可考慮以公眾利益為依歸,按一貫安排收回相關土地以提供基建;及
  4. 申請機制必須公平、公開和透明,讓所有合資格私人土地業權人都可參加,並以一套透明的準則和程序處理各個申請及挑選合適的項目。此外,先導計劃需在資訊發放上做到適時透明,釋除公眾疑慮。就此,申請會呈交大部分成員屬非官方人士的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以作諮詢,最終會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批。

我們亦有意為先導計劃設時限和可處理面積上限,以便政府能在短中期處理最具效益的項目。

活化工廈

經檢討先前於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六年間推行的活化工廈計劃的成效後,我們決定重啟工廈活化計劃。

計劃包括以下措施:

  1. 地政總署會在限時三年內接受業主申請整幢改裝位於「商業」、「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商貿」(「商貿」)及「工業」地帶內而樓齡為15年或以上的工廈,作相關法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列明的准許用途,並免收地契豁免書費用;有別於先前的計劃,我們會加入額外條件,即申請者須在完成整幢改裝後,將10%的樓面面積用於政府指定的用途;
  2. 為鼓勵業主重建那些在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工廈,我們會延伸現時在部分「住宅」地帶內適度提高最高住用地積比率的規劃政策,在位於主要市區及新市鎮的非「住宅」地帶內,容許相關工廈重建項目可放寬最高核准非住用地積比率,上限為20%。個別申請須在限時三年內向城規會提出,並須在獲批後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契約修訂;及

    由於上述措施(i)及(ii)同時適用於現時位處「工業」地帶的工廈,有意支援工業發展的業主亦可改裝或重建該等舊工廈,以支援「工業」地帶准許的工業作業。
  3. 我們會容許活化工廈(不設樓齡限制)以提供過渡性房屋。具體來說,業主如已經或即將整幢改裝位於「商業」、「綜合發展區」、「商貿」及「住宅」地帶的工廈作非工業用途,並在改裝後將部分樓層或整幢工廈用作過渡性房屋,政府會彈性處理規劃及樓宇設計等規定,並免收作過渡性房屋用途的地契豁免書費用。我們鼓勵業主與非政府機構合作,提供過渡性房屋給未獲分配公屋或有其他住屋需要的基層市民。運輸及房屋局轄下的專責小組,將就民間推動的過渡性房屋項目提供一站式的統籌支援。

由於部分工廈業權分散,業主未必能在短期內就改裝整幢或重建工廈達成共識。因此我們亦會推出下列措施,以便善用現有工廈資源:

  1. 在設定期限(初步為五年)內放寬申請地契豁免書的政策,讓符合規劃要求的藝術文化界及創意產業,在無須另行申請地契豁免書及繳交豁免費用的情況下,在現時工廈個別單位內運作。如獲政策支持,此項放寬申請地契豁免書的政策可涵蓋更多現行規劃制度下的准許用途;
  2. 在顧及公眾安全的前提下,擴大緩衝樓層的可准許用途以涵蓋電訊機樓中心和電腦/數據處理中心用途,促成改裝工廈低層樓層為非工業用途;及
  3. 公布工廈地契內註明的「倉庫」用途具更廣闊的定義,可涵蓋貨物裝卸及貨運設施和可循環再造物料回收中心。

發展局稍後會宣布上述措施的具體內容,並在今年年底起陸續實施各個環節。

重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計劃下的樓宇

現時,大約六成在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公務員合作社)計劃下興建的樓宇均劃作「住宅(甲類)」用途,這些樓宇聚集於市區高密度發展地段,當中部分未有用盡其准許地積比率,而且鄰近現有公共屋邨及有關配套設施;若然我們能啟動這些樓宇的重建,便可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及增加房屋供應。

我們會邀請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物色一至兩個適合作高密度發展的公務員合作社地段,以試點項目形式主動重建地段,以期帶來規劃及社會裨益,同時為地區社群帶來正面影響。我們會要求市建局把部分收回的土地預留作興建公營房屋,以應付社會需求。

市建局會視乎規劃研究的結果,按照其重建項目的一貫做法,收購所物色的公務員合作社地段業權及申請收回土地以作重建。居於有關公務員合作社單位而受市建局重建項目影響的合資格業主,可按照七年樓齡的假設重置單位的價值獲發現金補償。至於需要遷離但仍未繳付尚欠政府的餘下三分之二土地補價的公務員合作社單位住戶1,由於他們須以部分獲發的補償金額繳付尚欠的土地補價,我們明白他們可以在私人市場購買的重置單位選擇有限。因此,我們建議作出特別安排,向仍未繳付尚欠土地補價的合資格公務員合作社單位自住業主提供機會,購買將由香港房屋協會在市區興建和管理的專用安置屋邨的資助出售單位,以照顧他們的居所需要。他們亦須符合適用於這些屋邨的一般資格準則;這些屋邨會用作為受市建局及政府發展清拆行動影響的合資格住戶提供免經濟狀況審查的安置。

市建局待完成規劃研究及取得董事會批准後,將於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向政府提交落實建議,並於下半年宣布並啟動試點項目。

精簡發展管制

發展局規劃地政科已成立督導小組,研究如何盡量統一及理順發展局轄下相關部門(即屋宇署、地政總署及規劃署)在審批發展項目時所採用的標準和定義,務求在不影響有關法定程序及技術要求的前提下,精簡發展項目的審批流程。我們亦已在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轄下成立聯合委員會作為諮詢平台,由業界代表廣泛參與,考慮督導小組提出的精簡建議。我們已就第一批精簡建議諮詢聯合委員會,內容涵蓋建築物高度限制、綠化覆蓋率及園景要求,並獲聯合委員會普遍支持。在參考聯合委員會成員的意見後,政府的目標是在數月內推出經修訂的精簡安排。督導小組將繼續分階段檢視發展管制參數,並就此諮詢聯合委員會。

為了精簡審批程序,屋宇署將會發展一套系統,讓業界能通過電子方式呈交建築圖則及申請,並讓有關當局在平台上處理各項圖則和申請。屋宇署的目標是於2021-22年度開始分階段接受以電子方式提交圖則和申請。該系統將推動業界在私人樓宇發展項目的設計及建造過程中採用建築信息模擬技術。此外,該系統亦有助屋宇署為在《建築物條例》下註冊的建築專業人士和承建商,以至廣大市民,提供更集中的電子服務。

一地多用

為了更有效地滿足社會對「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日趨殷切的需求,政府會加強在政府用地落實「一地多用」的多層發展模式,以盡早推出這些項目,善用有限的土地資源。為此,我們已制訂一套措施,以加強內部統籌及監察多用途「政府、機構或社區」大樓項目的推展。

從用地規劃開始,規劃署會收緊預留及取消預留政府用地的安排,並在情況許可下就「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建議更高的參考地積比率。至於項目推展方面,政府產業署會負責統籌,推動落實涉及跨局設施的「政府、機構或社區」多層大樓項目;當中包括配對土地聯用者及解決任何協調事宜,以期在充分考慮地區需要後,釐定最佳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組合。舉例而言,我們會在數個籌劃中的「政府、機構或社區」項目實施新安排,這些項目包括重建屯門診所、發展上環消防局旁的擬議救護站,以及整合荃灣市中心數幅政府用地的設施。

1 在公務員合作社計劃下,政府以相當於有關土地十足市值的三分之一的優惠土地補價批出土地。公務員合作社單位的住戶,須繳付尚欠政府的三分之二土地補價,方可於公開市場自由出售其自住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