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于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公开聆讯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甯汉豪今日(五月十六日)出席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八十四号报告书》第四章「屋宇署对强制验窗计划的管理」公开聆讯的开场发言:
   
主席:
   
  首先,我非常感谢审计署署长及其团队就屋宇署对强制验窗计划的管理,编写了这份报告,发展局和屋宇署同意报告中全部的建议。署长稍后会跟大家交代如何跟进报告建议,我在此先从制度和政策方面作背景说明。
   
  强制验窗计划是秉持「预防胜于治疗」的理念而推行的。强制验窗计划主要规定楼龄达1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在收到验窗通知后必须进行验窗和有关的修葺工程,但这并不代表所有达到10年楼龄的窗户都有风险,整个政策设计以至法例并没有要求署长就所有达10年楼龄的单位发验窗通知。根据政策设计,屋宇署以「风险为本」的原则,从上述法例可包涵的楼宇中选取目标楼宇发出验窗通知。为更精准地识别高风险楼宇并发出验窗通知,我们去年二月向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汇报屋宇署如何改善楼宇评分制度的方案,并随即在去年拣选目标楼宇时落实这些改善的评分准则。善措施包括纳入更多「三无大厦」,以及参考更多数据包括市区重建局的楼宇状况数据库等。整个完善拣选制度过程,相信要持续进行,按经验一直调整。其实审计报告的建议,我们完全同意,署方应就近年楼宇堕窗事故的统计数字进行分析,因为分析有助将来更精准地拣选楼宇以发出通知。
   
  我们同意就已发通知但仍未遵办的个案,署方的跟进工作有改善空间,面对资源有限和其他迫切的执法工作,例如大型僭建物和斜坡安全等,屋宇署会考虑精简流程,善用科技加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及检控工作。
   
  与此同时,我们需要从法例入手,增加阻吓力。就此,发展局去年年底公布修订《建筑物条例》(《条例》)的建议,希望加快楼宇检验和修葺,包括提高对不遵办强制验窗通知的定额罚款及经检控后的最高罚款;我们亦建议引入新罪行针对未有遵办验窗通知,而楼宇堕窗而导致伤亡或财物损毁的个案;同时针对不合作业主妨碍法团为公共地方检验和修葺窗户,我们也在法例修订建议提高罚则。我们正统整过去数月收到的公众意见,希望如期于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
   
  最后,我希望藉此机会再次指出保养及维修物业是业主的基本责任。检控是一个手段,但我们更加希望市民能够自动守法,我们亦需要向业主提供适切的技术支援。目前,个别业主如果检验自己家中或处所的窗户,遵办率高达96%,而公用部分相对较低,正如审计报告指出有73%,两者的差距很多时是因为没有法团或管理公司统筹公用部分的验窗工作,又或业主间未能就聘请专业人士或费用分担达成共识。针对这些情况,发展局大约两年前牵头与屋宇署、民政事务总署等组成协作平台,包括举行地区讲座,解答市民遵办强制验窗通知等问题,提供技术支援,亦协助成立法团。我们会继续这方面的工作。
   
  现在,主席请容许我请屋宇署署长向委员交代跟进报告的工作。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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