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发展局局长甯汉豪今日(五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24年保护海港(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提出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现在提出政府修正案,修正《2024年保护海港(修订)条例草案》第3、8及9条。修正案的内容已载于先前由立法会秘书处发送予各议员的文件。有关修正案,除了一些技术性修订外,大部分是因应法案委员会的建议而作出,反映委员与政府通过良性互动和深入交流,共同完善《条例草案》和相关机制。
首先,就较大型填海发布凌驾性公众需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要求,政府采纳了委员的意见,同意修订相关拟议新订条文,加入网站上发布该评估报告或经修订的评估报告,以及指明须在相关法定公告中载有发布该报告的网站的网址。
此外,我们也因应委员的意见,对一些条文的字眼和表述作出修订。例如,在表述规管在维港内进行的填海工程的目标时,我们会将原有条例中的字眼,调整为「保护和保存海港作为香港的特别公有资产及自然遗产」,令表述更为清晰和贴切。同时,我们也会修订海港非永久填海工程的准许施工期的描述,以更清楚说明其计算方法。
除了上述的修正案,我们亦提出了数项改善草拟和技术性的修正案,但这些修订不影响条文的原意。法案委员会对上述各项修正案并无异议,我恳请各委员支持及通过我动议的修正案。
多谢主席。
完
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