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题:沙中线土瓜湾站工地的考古发掘工作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七日)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悉,港铁沙田至中环线(沙中线)土瓜湾站工地先后发现古物及古迹,引致铁路建造工程延误和招致额外开支。政府和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需在短时间内就出土古物和古迹的保育方式、须否更改车站设计等作出决定。有评论指出,土木工程拓展处早在二○○八年已在该处进行挖掘及考古调查,其后水务署在二○○九年建造污水泵房时亦在该处发现古物,因此政府早知该处可能蕴藏重要的古物及古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港铁公司现时只在沙中线土瓜湾站工地内进行考古挖掘,但相关的古物及古迹的分布范围可能超出工地范围,政府有否考虑处理工地范围外的考古工作;如有,计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市民指出,沙中线土瓜湾站工地的考古发掘工作在非常仓卒的情况下进行,使他们缺乏充足资料和渠道参与如何保育古物及古迹的讨论,而当局亦被质疑有否尽力保育古物及古迹,政府日后会否就有关的考古工作加强公众参与;如会,形式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市民指出,现时发掘出文物的地点复盖的范围超出沙中线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所作估计的一倍,政府有否评估该报告是否严重低估了有关工地蕴藏古物及古迹的情况;如评估结果为是,估计因此令沙中线工程成本上升多少;及

(四)鉴于未来数年将有多个基建工程及铁路工程项目陆续施工,政府有否考虑在把有关工地交予承建商进行工程前,先行由政府聘请考古人员在有关工程范围内可能蕴藏古物及古迹地点进行考古发掘,而非留待承建商接管工地后才安排进行该等工作,以免影响该等工程的进度;如有,计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在发展及保育上取其平衡,就涂谨申议员的四条问题,我现答复如下:

(一)港铁已完成的考古工作只是土瓜湾站工程范围,我们会参考已发现的考古遗迹、文物分布、宋元时期的海岸线及河涌位置,推断古代聚落的位置。将来在相关工地包括旧机场北停机坪近太子道东及将来宋王台公园一带开展另外的工程前,有关项目倡议者会再进行考古工作。

(二)自二○一二年起,我们已加强向古物谘询委员会(古谘会)、公众和区议会通报的机制。一方面古物古迹办事处(古迹办)定期向古谘会汇报各项考古工作的进度和把环评报告内有关考古的章节呈交古谘会,并在古谘会网页上公布。另一方面古迹办亦严密监察考古工作,包括向考古学家提供相关意见和参与讨论、进行实地视察等。当收到考古学家有关重要考古发现的通知及考古学家的初步文物价值评估后,会研究和分析有关资料,有需要时,古迹办会就发现的内容邀请其他专家给予意见。古迹办在通知有关项目倡议者及考古学家是否同意其保存方法前,会先向古谘会汇报。如有关考古发现是重要的或引起公众关注,古迹办会在古谘会特定议程中向古谘会报告,并安排古谘会委员作实地视察。

我们会把所有由考古学家在完成考古工作后编写的考古报告上载至古迹办网页。倘若考古发现具特别考古、古生物或历史价值,而考古学家尚未完成考古报告的编写工作,我们会先把向古谘会通报的资料文件上载至古迹办网页以供公众查阅,并适时呈交相关区议会参考。

此外,就沙中线土瓜湾站工地的考古工作及发现,我们分别谘询了古谘会、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和九龙城区议会,而古谘会委员、九龙城区议会议员、部分立法会议员和传媒均分别到过沙中线土瓜湾站工地作实地考察。

自今年四月起,古迹办每月向古谘会和我就沙中线土瓜湾站工地的考古工作及发现提交工作进度报告,主动在古谘会上作出简报,并安排古谘会委员到工地视察。每月的进度报告亦已上载至古迹办的网站,古谘会的会议亦向公众公开,公众亦可在古谘会的网站参阅会议纪要。我们亦上载所有考古学家编写完成的考古报告至古迹办网页。考古发掘期间我们一直保持高透明度,让公众对考古工作进展和发现知情,不时发表意见,考古发掘工作并不仓卒。

(三)二○○八年,土木工程拓展署就启德发展计划聘请考古顾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研究的考古影响评估。环评报告经环境谘询委员会审核和公众查阅及提供意见,并获环境保护署署长批准。该份环评报告的考古影响评估指出,鉴于在昔日北停机坪地区内的两个地点发掘出龙津石桥遗迹及宋朝瓷片,故建议于该区进行考古调查。报告亦指出虽然圣山的山体已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移平,其后建造的明渠亦对地下遗存造成破坏,报告仍建议日后圣山(北区)一带在进行工程前,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考古调查,以确定圣山北地区考古潜藏的范围。

二○○九年,土木工程拓展署再次委聘考古学家进行后续的考古工作,是次的考古调查认为圣山(北区)有若干的考古潜质,并建议于兴建沙中线前进行一次详细的考古影响评估,以确定考古潜藏位置。

另外,为配合九龙城污水分流计划的污水泵房和相关污水渠工程,渠务署于二○○九年委聘考古学家进行考古发掘。发掘结果显示,圣山以东的地区于宋朝至元朝已有人类居住的痕迹。然而,考古学家认为发掘地区以外的考古潜藏需要进一步确定。

二○一一年,港铁公司委聘另一名考古顾问进行了考古影响评估。该份报告的结论亦指出圣山山体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受到破坏,其后于一九五○年代被移平,考古潜质低,山脚位置亦受到二十世纪初的住宅发展所破坏。然而圣山(北区)仍具有若干考古潜质,建议在沙中线兴建前需进行详细的考古调查和发掘,有关的考古影响评估同时指出,圣山西面为河流冲积地带,不具考古潜质。

上述所提及的考古报告是由不同的考古学家根据过往的历史及考古资料、地质和地貌的分析,以及实地考古调查和现场环境观察所得而综合分析出来。不同专家经详细分析、实地进行探坑工作和研究、考证等,均就当时应进行考古工作的范围得出大致相同的结论。

(四)《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环评条例》)规定项目倡议者须尽早适当地评估发展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确保有效地推行必要的预防和缓解措施,以保护环境。《环评条例》中有与香港考古文物保护相关的条文,也包括为文化遗产影响评估进行考古影响评估,为香港的考古文物提供保护。

此外,自二 ○○八年起政府已规定所有新基本工程项目的倡议者和相关工务部门须研究工程项目会否影响具有历史及考古价值的地点和建筑物。若有影响,便须进行文物影响评估,制定缓解措施,包括在工程开展前进行考古发掘,尽量把损坏减至最低,并确保工程项目由最初阶段开始,已能就政府提出的发展需要与文物保育之间取得最适当的平衡。

在现行机制下,考古范围由项目倡议者因应工程范围而决定,考古工作亦是由项目倡议者负责,过程由古迹办监察。项目倡议者可因应考古发现而修订有关项目工程的设计及/或工序,以配合考古工作的进行和考古的发现。因此,我们认为现行的安排是恰当及有效的。



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