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一题: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复:

问题:

行政长官在二○一三年《施政报告》中表示,财政司司长领导的“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小组”,将改组为“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委员会),全面统筹全港所有不同用途土地的开发和供应计划,调动供应,以应对需求变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委员会的成员组合,以及在去年召开了多少次会议;

(二)委员会在去年有否就增加短、中期的住宅土地供应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个别土地作此用途;若有,未来五年每年会有多少幅土地可作住宅用地,以及可供兴建多少住宅单位;

(三)委员会有否就本年度第四季的卖地计划提出建议;若有,详情为何;委员会有否评估住宅土地供应的各主要来源(包括政府卖地计划、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市区重建项目、地契修订/换地或其他私人发展项目),在本年度可供应多少个住宅单位,以及该等数字与政府在本年年初时预计本年度土地供应可供兴建25 800个私人住宅单位的目标如何比较,以及有否评估下一年度住宅土地及单位的供应情况为何;

(四)鉴于政府曾预计二○一三年可供出售的一手单位数目有24 000个(包括政府加快审批的12 000个预售楼花单位、8 000个可即时推出的楼花单位,以及4 000个货尾单位),委员会有否评估上述24 000个一手单位现时是否全数可供出售,以及当中已售出的单位数目;若评估结果为只有部分单位可供出售,原因为何;

(五)委员会在去年有否就增加中、长期公营房屋的土地供应提出具体的措施和建议个别土地作此用途;若有,在二○一七-二○一八年度起的五年内,每年预计建成的公共租住房屋及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的数目分别为何;及

(六)委员会有否评估本年度卖地计划中商业用地的供应情况;委员会是否知悉搬迁九龙东两个行动区内现有的政府设施,以及机场岛北商业区等计划的进度为何;委员会有否评估位于中环、旺角及湾仔的政府部门可于何时在其他地区重置,以增加该等地区的办公室用地供应?

答复:

主席:

就问题的六部分,我回复如下:

(一)“土地供应督导委员会”(委员会)由财政司司长担任主席,发展局提供秘书处服务,各相关政策局局长和部门首长按会议议程出席会议。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全港不同类别用途土地(包括房屋用地)的开发和供应。委员会(包括改组前的“房屋用地供应督导小组”)由二○一○年年底成立至今,一共召开了十五次会议。

(二)为应付香港市民的住屋和其他用地需要,二○一三年《施政报告》清楚交代了现届政府增加土地供应的蓝图,包括十项增加短、中期房屋土地供应的措施,以及各项长远土地发展项目。政府致力以多管齐下的策略,持续及有系统地采取一系列措施,尽量善用现有已开发的土地,并同时开拓可供发展用途的新增土地。

委员会负责统筹各项土地供应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包括协调各政策局/政府部门持续进行各项土地用途检讨工作,例如在政府、机构及社区用地、绿化地带、工业用地和其他非住宅用途地带内,以及空置或正作短期租约或其他临时用途的政府土地中,寻找适合作房屋用途的土地;在规划和基建设施许可及不会引致不可接受的环境影响的情况下,透过放宽住宅土地的地积比率及高度限制,适度提高发展密度;以及将原来用途未能落实的土地,尽快改作房屋和其他社会有更迫切需要的用途等。

各项增加土地供应的工作已陆续取得成果,我们在全港各区物色了不少可考虑改作住宅用途的用地。当局会在个别用地按需要完成研究并确定发展可行性后,谘询相关持份者,并尽快进行城市规划及其他相关程序,把合适的土地改作住宅或其他用途。其中可供住宅发展的用地会按政府内部既定机制分别拨作兴建公营房屋或安排出售作私人住宅发展,以达到房屋土地供应目标。

(三)如上述,委员会负责统筹土地开发和供应工作,而可供私人住宅发展的用地会透过发展局制订的政府卖地计划出售。当局将于本月内公布二○一三-一四年度第四季度卖地计划的详情。除政府主导的卖地计划外,当局亦会紧密留意其他私人住宅土地供应来源的情况,包括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市区重建局(市建局)的重建项目和私人发展项目(包括须修订土地契约/换地的私人发展项目和无须修订土地契约/换地的私人重建项目)。

政府在私人住宅土地供应方面的目标,是维持每年平均提供可供兴建约20 000个单位的土地。每年实际的土地供应量,除了政府卖地计划由政府掌握外,其他私人住宅土地来源提供的供应要视乎相关的机构、公司和业权人推行项目的进度。政府在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公布二○一三-一四年度卖地计划时,综合不同私人住宅土地供应来源,估算该年度可作私人住宅发展的房屋土地,可供兴建的单位数量约为25 800个。

政府积极透过卖地计划把土地推出市场。二○一三-一四年度首三季度已售/将售的住宅用地共二十四幅,可供兴建单位数字(约8 200个)已相当于整个二○一二-一三年度政府卖地可供兴建的单位数目。这显示了政府增加私人房屋土地供应的决心。至于其他私人住宅土地供应来源,包括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市建局重建项目、私人发展项目等,正如上文所说,须视乎有关机构、公司和业权人的项目推展进度。

一如以往,政府会在明年初公布二○一四-一五年度卖地计划时,总结二○一三-一四年度不同来源的私人房屋土地供应情况,并估算二○一四-一五年度可供应市场作私人住宅发展的土地供应量。

(四)问题提及预计二○一三年可推出巿场出售的24 000个一手私人住宅单位数目,是根据二○一二年年底政府处理预售楼花申请的记录等资料而作出的估算。政府并无评估个别项目的销售进度。由于发展商会视乎市场的情况调整其销售步伐,不一定会在二○一三年全数推出这些单位,因此实际供应量须视乎发展商的销售时间和策略。根据土地注册处的资料,截至二○一三年十一月,今年录得的一手成交数目约为9 000宗。

(五)如上述,委员会负责统筹土地开发和供应工作,而适合作公营房屋发展的用地会拨予香港房屋委员会。上述由委员会统筹的土地供应工作,亦会增加可供发展公营房屋的土地供应。根据运输及房屋局的资料,透过香港房屋委员会与有关政策局和部门的紧密合作,政府已物色足够土地,在二○一七-一八至二○二一-二二年度的五年内,合共兴建约100 000个公共租住房屋单位及在二○一六-一七至二○一九-二○年度内,合共兴建约17 000个居者有其屋计划单位。能否把筹划中的公营房屋尽早建成,关键之一是土地供应及发展计划能否顺利得到区议会和地区人士的支持。

(六)委员会统筹的土地开发及供应工作,亦包括商业/商贸土地供应。政府自二○一○-一一年度起恢复主动卖地至二○一二-一三年度,一共售出十幅商业/商贸用地,可提供约四十三万平方米总楼面面积。而在二○一三-一四年度首三季度已售/将售三幅商业/商贸用地,可提供约十三万平方米总楼面面积。至于问题提及的九龙东行动区、机场岛北商业区,以及重置核心商业区内现有政府办公室,有关进展如下:

(甲)发展局现正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研究重置九龙东两个行动区现有的设施,当中包括验车中心、废物回收中心及驾驶学院,以腾出地方作发展,供不同用途及活动使用,促进九龙东转型。起动九龙东办事处现正进行重置有关设施的施工前期工作,并已开展“飞跃启德”项目的预备工作,通过举办国际比赛,为九龙东发展征集原创概念和整体城市规划及设计建议。比赛已于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推出,结果将于二○一四年年底公布。在发展九龙东时,起动九龙东办事处会一并考虑前机场跑道末端、观塘渡轮码头行动区及两者之间水域的规划及设计。

(乙)为了支持香港的长远经济发展,政府会确保机场岛上的土地得以充分利用。根据运输及房屋局的资料,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正研究机场岛北商业区的发展策略,预算今年底完成具体规划工作。政府会联同机管局加快推动机场岛北商业区的发展。在发展该区的同时,政府会考虑香港国际机场未来的扩展计划,包括三跑道系统的规划,以及与大屿山发展的协同效应等,使机场岛北商业区的发展可以发挥最大的效益。

(丙)政府的现行政策是在可行情况下,把没有地域限制的政府办公室迁离高价值地区,包括核心商业区,以增加市场上的办公室供应。近期的项目包括出售香港花园道三号花旗银行大厦三楼部分地方,以及四楼、五楼和六楼全层的政府物业。在未来数年的主要项目包括搬迁位于旺角的工业贸易署大楼(预期位于启德发展区的工业贸易大楼在二○一五年建成时搬迁),以及将律政司办公室迁往前中区政府合署(预期于二○一七年年底左右腾出位于金钟的租赁物业)。至于分阶段重置湾仔海旁三座政府办公大楼,政府计划把部分部门迁往筹划中的西九龙政府大楼(预期于二○一八-一九年度建成)。我们亦计划兴建其他大楼作重置之用。视乎资源分配和技术可行性报告的建议,工程可于二○一六-一七年度起陆续展开,首座大楼预期于二○一九-二○年度落成。届时我们会将腾空的楼面分阶段出租,以增加湾仔甲级办公室的供应,并在完成整个重置计划后,考虑在适当时候出售大楼。


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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