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古物谘询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布,行政长官再度委任陈智思为古物谘询委员会(委员会)主席。

行政长官同时再度委任十四位现任委员,和委任以下八位新成员:锺宝贤教授、何建宗、何佩然教授、高添强、林中伟、鲍杏婷、丁新豹博士及黄天祥。

上述委任按《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第十七(一)条的规定作出,并于今日刊宪。任期由二○一一年一月一日生效,为期两年。

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对上述委任表示欢迎。

她说:“在过去几年,古物谘询委员会大力协助推动香港文物保育工作。在检讨历史建筑的评级制度、评估香港超过1,444幢历史建筑物的文物价值、建议宣布文物地点为古迹,以及考虑发出考古发掘牌照等多项有关保育香港珍贵文物地点和建筑的议题上,提出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期望新一届委员会能提出更多精辟的建议。”

林郑月娥亦感谢即将离任的八名委员在过去多年在委员会内尽心工作,贡献良多。

古物谘询委员会是根据《古物及古迹条例》(第53章)规定成立的法定组织,就古物古迹事宜,向古物事务监督提供建议。新一届委员会合共有二十三名委员(包括主席),均以个人身分获委任。

以下为二○一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的古物谘询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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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智思

委员
--
陈黄丽娟博士
郑曹志安
赵丽娟
锺宝贤教授
何建宗
何佩然教授
简兆麟
高添强
林中伟
林筱鲁
刘智鹏博士
罗淑君
李浩然博士
李律仁
吕烈丹教授
吴祖南博士
鲍杏婷
沈旭晖教授
苏基朗教授
丁新豹博士
黄天祥
杨耀忠



2010年12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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