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局长谈保育永利街(只有中文)

以下为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就保育永利街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各位传媒朋友,今天我想向大家交代永利街保育项目的最新发展。先讲一些历史背景,永利街是属于市建局士丹顿街/永利街重建项目,我们简称为H19的其中一个地盘。这个重建项目一共有三个地盘,地盘A、B及C。永利街是属于地盘A,最初的重建构思是整条街拆卸重建。直至二○○八年年底,由于社会上对保育及保留地区特色、建筑特色有新的诉求,所以市建局率先主动改变这H19的项目,放弃在永利街兴建高楼及地积比率,选用保育成分相当高的方法保留永利街这个所谓台阶的氛围。当时的建议是保留数幢,亦要拆去数幢相对较旧的旧楼,但在永利街兴建的新楼,其高度及设计都会配合唐楼,所以即使当年二○○八年的保育方案,出来的结果也是可以保留永利街整体的台阶及氛围的项目。

到今年年初,我们进一步回应社会上的诉求,市建局提出另一个“原汁原味”的保育方案,所有十二幢旧楼都不会拆卸,以全面保育的方式,但这也是另类的选择。换句话说,当时是将二○○八年的方案及二○一○年年初这个“原汁原味”的方案让公众讨论,亦让城规会考虑。城规会原则上是支持后者的,换句话说,如果楼宇的状况许可,不用拆该十二幢唐楼,全面保育。

我今天藉回应一条立法会的书面质询,亦再次确定市建局仍然会以“原汁原味”的方法保育,发展局亦很支持这个方案。

现时要做的工作是向城市规划委员会提供进一步资料,这包括十二幢唐楼的楼宇状况,往后的复修计划如何。最重要是城规会希望知道,如果我们已经放弃早前重建的项目,换句话说,未必会启动一个全面的收购,对于永利街的业主及租客会有什么安排。这些资料我们大体上都会交给城规会,让城规会启动一个规划的修订程序。简单而言,城规会的规划程序需要在行政会议取回早前批准了的H19发展计划图,在修订后再要透过城规会的程序修订这个地盘的发展蓝图。换句话说,地盘A即永利街往后不应再属于一个综合发展区的重建地盘,我们要另外就永利街这个地盘A设计一些适合的发展规范,令它可以真正达至保育的原意。

今天最重要想向大家交代,亦借此机会向永利街的业主及租客说明我们其后会为业主及租客有什么特别安排。我们进行市区重建最大的考虑是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透过市建局的收购,或往后透过我用收回土地的条例,让受影响的业主可以向我们出售,受影响的租客亦可以按我们的程序或政策,得到补偿及安置。但如果我们现时不进行重建,日后城规会修订这个项目及地盘的发展,我们便不会再进行全面收回土地,因为大家都记得永利街这十二幢旧楼中,已经有一位拥有两幢旧楼的业主公开说过他希望自己进行保育,换句说话,并不乐意出售给市建局,更不愿意见到我用收回条例强行收回他的物业。我们亦认为这个意见很有启发性,如果能和相关业主共同保育是一件好事。但问题出现,如果市建局不进行收购,住在里面的租客便没有我刚才讲的安排。有见及此,亦本着我们一向以人为本的精神,我们得悉市建局想出一些特别措施,发展局完全支持这些特别措施。

这些特别措施有两方面,第一方面是针对住在永利街的租户,但他的业主不愿出售,故此,他得不到市区重建下的补偿。我们有三项措施协助这些业主不愿意出售的租客,从而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

第一,我们会从市建局德辅道西四百六十六号的安置楼宇中,以公屋的租金水平安置这些租户。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可以搬入市建局的楼房,以一个三百三十平方呎的单位为例,市建局只会收回公屋租金一千八百元,市建局亦会提供搬迁津贴给这些租户,亦会提供免租六个月。如果这些租户稍后申请到公屋,市建局亦会提供第二次搬迁津贴,甚至会把租户住在德辅道西四百六十六号时所交的租金回馈给他们,最高可达六个月的租金,或整体所交的租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项措施是对于选择留在永利街居住的租户。换句话说,业主不卖给市建局,但亦乐意继续租给租户,我们会为这些租户提供一笔改善家居环境的津贴,最高每户可获得八万元,最少也可获得四万元。如果他们在装修、维修期间需要搬离永利街一段时间,市建局亦会给予两个月的租金津贴,日后搬回永利街业主租给他们的楼房内。

第三方面是如果有其他租户选择自行离开,不再在永利街租住,市建局亦会为这些租客提供搬迁津贴,他们亦可获发最高八万元、最低四万元的津贴以改善居住环境。

这三项特殊措施是针对在永利街的租户,但他们的业主并不愿意出售其物业予市建局。

对于不愿意出售予市建局的业主会有什么配套措施呢?因为大家也要保育永利街,我们为他们设置一项特别复修资助。在这个特别复修资助内有几方面的措施,第一是如果业主愿意复修,市建局会资助整体复修费一半,每一幢单幢物业的业主最高可获得二十万元资助去复修,让永利街可以真正保育地存在,我所指的二十万元是给予单幢的业主,单一业主拥有整个号码的楼宇,便可最高得到二十万元。至于分散的业主,他只拥有一个单位,或许其他单位市建局已买入,即在一个号码内有市建局和其他业主,市建局亦会主动联络这些分层单位的业主进行公共地方的维修工程,以每一幢楼宇计算,市建局提供的特别复修资助最高资助额亦是二十万元,每位业主可按比例摊分特别复修资助。

此外,楼宇除了外面要保育,内里也要改善,我们会为这些自住业主,即既不出售给市建局,自己继续住在永利街的自住业主,如果他成功申请上述的特别复修,我们会再让他申请改善家居环境的津贴,最高八万元,最低四万元,换句话说,不论建筑物外面复修,或自己单位内的改善,市建局亦乐意为这些选择留在永利街亦不出售物业的业主提供资助。

最后我想讲两点,当城规程序未开始,即未刊宪将永利街地盘修订前,市建局仍会继续收购,如果今日仍未把物业卖给市建局的永利街的业主,觉得往后不想自己参予保育工作而想出售,我亦呼吁在这段还有几个月的期间,把物业售予市建局,那样市建局便可有多些物业去进行永利街保育项目。

目前收购情况是,整个永利街地盘A有二十四个业权,市建局已买了十二个,还有一个已达成协议,所以有超过一半业权由市建局拥有。这些业权分散在永利街十二个号码中的六个号码,即如果有人想自行拆卸楼宇发展恐怕亦很困难,因为我们已拥有六个号码。我亦知道其中拥有两个号码的一位单一业主愿意保育,我们最近和他接触过,他仍然表示想保育自已的两个号码,这是一件好事。

所以整体来说,我希望永利街地盘A往后这种保育方法可以为香港的文物保育政策又揭开新的一页。

还有一小部分是地盘A内有一个街市,名为必列者士街街市,这个街市亦相当有价值,原本亦在永利街的重建地盘中被拆卸重建,现在会全面保留下来,亦会交给发展局,利用“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进行活化,我们会放入下一批的活化历史建筑名单中,看看有什么好的建议去保育此项目。

所以完成整个永利街这条街或者整个台阶的保育,加上必列者士街的活化项目,我深信对于我们保育中环的工作又会增加两个亮点,多谢大家。


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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