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修订《建造业工人注册(费用)规例》决议案致辞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提出决议案修订《建造业工人注册(费用)规例》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动议通过载于议程上的决议案。

决议案的目的是修订于今年十月十九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建造业工人注册(费用)规例》。

建造业工人注册管理局计划在本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为建造业工人进行注册。在注册开始前,管理局有需要按《建造业工人注册条例》(第583章)第63条藉规例订明关于注册的各项收费和其他的相关安排。在考虑到立法会法律事务部对本规例所提的意见后,现建议对规例内的以下条文作出修订以改善有关条文。

就第9 和 10 条订明的费用宽免的计算方法,我们建议作出相同的修订,令有关的计算方法适用于申请人“同时”提出两项或以上申请的情况,以避免申请人在同一日内不同时间提出数项申请时,难于厘定应收取的费用。

为令第9(2)(b)和10(2)(b)条订明的收费方法的适用情况更加明确,建议对这两段的首句作出修改。

为方便使用者理解在第11(1)(b) 和(8)(b)条,以及第13(1)(b)和(2)条中所提述的日期即为注册的届满日期,建议在述及这些日期之前加入“届满”两字。

我谨此动议通过决议案,多谢主席女士。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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