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建筑署的外判计划

以下是工务局局长李承仕今日(三月十三日)就石礼谦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所作的口头答复:

问题:

就最近完成的建筑署架构、管理及运作模式检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建筑署于今后7年外判给私营机构的所有工程项目中,每份合约的施工时间及价值;

(二) 预计将该等合约外判后,将会创造多少个私营机构职位(请按行业类别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 会否对工务局辖下其他部门进行同类检讨;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女士:

(一) 我们现时并没有建筑署于今后7年将会外判的工程项目资料,各位议员也明白,建筑工程计划是受到很多建筑署不能控制的因素影响,如可行性研究及公众谘询的结果等。

建筑署目前管理250个外判顾问合约, 包括100 项建筑工程及533项学校改善计划工程,总值约457亿元,以及管理总值约7亿7千万元的维修工程外判合约。

在2002-03年共92项新建筑工程当中,建筑署正计划把其中的71项,总值约230亿元的新工程外判。同时,建筑署亦会把总值约18亿元的维修工程外判。

(二) 我们估计建筑署在2002-03年外判的新建筑工程,共会创造约800个与顾问合约有关的职位,其中有480个专业人员职位(包括建筑师、屋宇装备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及工料测量师),以及320个技术人员职位(包括绘图员及工地监督人员)。另外,外判维修工程亦会创造约300个与顾问合约有关的职位,其中有180个专业人员职位(包括屋宇测量师、结构工程师、屋宇装备工程师及工料测量师),以及120个技术人员职位(包括绘图员及工地监督人员)。

在未来数年,当这些外判的建筑工程开展后,将可累积创造共20,000个与建筑工作有关的职位。这些职位开设的时间及按行业类别的实际分布情况,要视乎个别工程的计划及需要。

(三) 工务局辖下的其他工务部门现时已把大部分工作外判。故此,现时在这些部门并没有同类的业务检讨在进行中。但是,政府会不时检讨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运作效率及成效,以提升生产力及服务质素。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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