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题:政府阐释维修及重铺路面工程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一月二十七日)就陈鉴林议员在立法会会议上的提问所作的口头答复:

问题:

本人注意到不少行车道路的路面在维修及重铺后,不久便出现损坏和凹凸不平的情况,或会影响交通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各级别行车道路的路面平均使用期;

(二) 交通繁忙的行车道路平均相隔多久便需进行维修及重铺路面工程;及

(三) 当局有何机制监察维修及重铺路面工程的质素?

答复:

主席女士:

(一) 香港的行车路可分成沥青或混凝土路面两大类。行车路的使用年期主要视乎所选用的物料及道路类别。一般而言,沥青路面的设计使用年限为十五至二十年,而混凝土路面则为三十至四十年。路政署会按照个别路面的损耗情况进行修复工程,确保道路的安全及可用性。

(二) 行车路面会因交通流量及使用年期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损耗。路政署定期派员巡查所有公共道路,并按道路的损耗情况而划定维修工程的优先次序。

道路维修工程大致可分为纠正性维修及计划性保养工程。纠正性维修是修正由道路巡查中识别的损毁,例如填补坑洞或修复一些对交通或行人可能构成即时危险的损毁。

计划性的保养工程主要包括重铺及重建道路。这些工程的规模通常较大,费用较昂贵,但却能保障道路持久可用性。以沥青路面为例,路政署会因应道路面层及基层的损耗情况、道路的使用量以及周边的环境因素而决定重铺或重建道路。一般情况,繁忙的沥青路面在三至五年间便需要进行路面面层重铺工程以确保道路的安全及可用性。混凝土路面通常在三十年内并不需要重铺。但假若路基有损坏的情况,则必须进行较大规模的道路重建工程。

(三) 在维修工程进行期间,路政署会安排人员作全面的监督,以确保工程的质素。工程期间并会测试及检验有关的物料及造工,确保符合规格要求。此外,路政署亦会派独立监察队伍,对进行中或已完成的工程作抽样检查,以确保施工程序、物料及造工各方面的质素。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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