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九题:政府采取措施减少弥敦道挖路工程的滋扰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李家祥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复:

问题:

  关于在本年首10个月期间在尖沙咀区的弥敦道行人路上进行的道路挖掘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关工程涉及的路段总数;

(二)  期间分别有多少天

  (i) 没有进行任何挖掘工程;及

  (ii) 有超过5项工程同时进行;

(三)  一天内最多有多少项工程在同时进行;及

(四)  当局曾采取甚么措施,以尽量减低有关工程对商户及行人造成的不便?

答复:

主席女士:

  香港的道路有双重用途。它们一方面为车辆和行人提供通道,另一方面提供地下空间,以容纳公用设施及地下铁路或隧道系统。地下公用设施不时须要维修/改善。地下铁路/隧道系统亦或须要扩展/改建,以配合本港急速的发展步伐。在进行这些工程时,道路挖掘工程是须要的。

(一)  在二○○二年一月至十月期间,尖沙咀区的一段弥敦道共进行了97次掘路工程,其中约有81%由公用事业机构、地铁有限公司(地铁)和九广铁路公司(九铁)进行,而约有19%是道路维修工程。

(二)  根据我们的记录,在该十个月内,每天都有超过五项掘路工程在这段2.5公里长的弥敦道进行。

(三)  在最多工程进行的一天,共有八项挖掘工程同时进行,其中六项与地铁尖沙咀站改建工程和九铁东铁车站工程有关,其馀两项则与公用设施有关。

(四)  当局采取了以下措施,尽量减少挖掘工程对市民的影响:

(i)  运输署在二○○一年十二月进行顾问研究,探讨如何解决这些道路工程对尖沙咀区可能造成的交通问题。该项研究建议了一系列临时交通管理计划,包括采用北京道单程回旋交通系统、扩阔梳士巴利道,以及调整巴士站的位置等。这些建议都已经付诸实行;

(ii)  为了更有效地协调和管制掘路工程,以及减少对尖沙咀区造成的滋扰,所有须作出改道安排的主要拟议工程均须经由运输署领导的交通督导小组及交通监察小组审议,以确保这些工程确有需要进行,而且策划妥善;

(iii)  在施工阶段,所有拟议工程均须提交工地联络小组讨论。小组成员包括警务处、运输署、路政署、民政事务处、九铁和地铁的代表。小组会订明适当的条件,例如施工时间的限制和行人路的最低阔度等,务求尽量减少工程造成的滋扰;

(iv)  油尖旺区议会、各商户和酒店经营者一直都获悉道路工程的情况和相关的交通管理措施。当局曾进行实地视察,并向区内人士派发资料单张。此外,当局也定期与酒店经营者会晤;

(v)  当局已在围板上加上更多指示牌和路线图,指示行人(特别是游客)前往目的地的最便捷途径。此外,运输署现正着手改良行人指示牌,包括在区内设置更清晰和质素更佳的地图式指示牌;

(vi)  路政署采取了以下措施,进一步减少挖掘工程对市民的滋扰:

(1)  要求公用事业机构或承建商在施工时间以外把已挖掘的坑道盖好,保持行人通道畅通无阻;

(2)  要求公用事业机构或承建商在非繁忙时间进行挖掘工程,尽量减少对行人交通的阻碍;

(3)  尽可能改在人流较少的行人路挖掘坑道;

(4)  要求不同的公用事业机构及承建商加强协调,避免在同一地点重复进行挖掘工程;以及

(vii)  有关的政府部门(包括路政署、运输署及环境保护署)一直密切留意承建商在管理工地方面的表现。所有承建商均须遵守法例中有关符合噪音和空气质素标准的规定。

  除以上措施外,当局现正制订《2002年土地(杂项条文)(修订)条例草案》。该草案的其中一个目的,是设立一套制度,向道路工程倡议人和承建商收回道路工程延误的经济成本,借此鼓励他们准时完成掘路工程。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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