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于立法会发言(只有中文)

以下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休会辩论清拆天星码头及钟楼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很多谢议员今日踊跃发言。在这里就一个本来议程没有预备的一个议案,就现时最新的发展,发表你们的意见,以及我在这里可以有机会作出回应。   

首先,我要交代一下议员刚才问我的问题。有两位议员提到,为何他们今早和我开会时,我承诺会在两个小时后就他们的提议作出回复,而我并未能履行有关承诺呢?我想在这里澄清,在我和有关议员们今早的会议结束前,我说我会对议员的提议作出回复,并将有关回复通知李永达议员,以便转达。大家都明白,我不可能逐一打电话通知议员,而我亦未能在这个临时加入的议案进行辩论前到来(就此我已向主席解释过原因),但最终我是打了电话给李永达议员,交代了事件。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要澄清的,是我们就搬迁和清拆天星码头一事上,是有谘询的,不是假谘询。当然不同议员有不同演绎,但亦有议员替我们讲一些公道说话,就是我们当时是有谘询的。我也接受时移势易,情况有变,但大家要记住当时我们完成谘询后,便要作出决定。我在不同场合说过很多次,搬迁天星码头不是一个单一的工程,而是整个中环填海工程的一部分,每项工程是一环扣一环,是有连续性的。一九八○年代香港政府为了解决交通问题,便展开了整体的规划,包括东区走廊,林士街天桥等等。我想在座各位都记得很清楚,当时英皇道的交通如何挤塞的,我们如何期望早些有东区走廊,不过填海工程,以及这种工程是花时间做,所以要分开几段时间做,年期是很长的,十几二十年做,我们现时说的就是中间的一段,中间这一段多灾多难,经过填海又搁下一段时间,经过法律程序,法律程序之后,我们又重新整顿,再次将工程上马。所以我们不可以忽略这些历史上因素,不可以说我们当时做的谘询,没有考虑这连贯性的问题。而且我在不同的场合都说过,我们不可以单一看路上面P2的那一条路,P2的那一条路很多人说你可建在这里,可建在那里,当然你有不同的考虑,但其他的他们没有看,这样事我都解释过很多次,在此不赘。总之,我们做谘询是有诚意的,而且我们要明白,政府有很多决定是一刀切的,不可以像挑选东西购物般,这样东西要这个组合,中间那样要另外一个组合,后面要另一个组合。譬如你买一件东西,中间和尾部的组合是不同的。有些东西我们是有取舍的,我们在取舍的时候要考虑对不同的人,对不同的持分者,有不同的考虑。政府在这方面当然尽量持平,正如刚才有议员说过,一定要看平衡点放在那里。所以政府不是那么轻易决定做这些,不做那些,我们是要考虑很多因素的。所以在这里,我想大家对于我们的说法,都不是会说很反对的。其实现时的焦点在那里呢,其实大家在不同的场合都说,我们大家都知道,包括政府在内,市民的诉求是甚么,我们都是尽量回应市民的诉求,但我们所采取的方案,是有些少不同,这是程度的问题,当然是因为受到我刚才所说的不同因素影响。现时归纳起来,其实有两个方案,一个就是好像有些议员,不是所有议员,说要原址保留。另一个是接受我们提出的方案,就是把这个钟楼如何可以在其他地方重建。政府已解释了很多次,因为有很多技术和其他的问题,所以不可以在这里原址保留。而第二个方案,我们在不同场合与议员是有共识的,这方面我们是准备这样做。我们也说过,规划署正进行这方面的工作,而我们现时正持分者始对话,看一看在我们将来的填海区这么大幅的土地上,有那处地方可以考虑给我们把它重置。而为了准备这次重置,我们做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我们用激光等最新技术,把现时钟楼的大小尺寸等各方面的重要资料保存下来,然后,将来我们可以按照这个方式,同样方式来重建。

说到这里,我也想回应余若薇议员所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就是对那个钟我们会不会有所破坏。其实,或者各位都可以看到,那个钟面在昨天已经被除下,拆卸这个钟,是因为这个钟本身的组件并不是政府擅自移走的,这是天星小轮公司的财物,由他们拆卸,他们会运走,将来放在新码头向公众展览。或者,他们有另一个提议,若果不是这样的话,或者把它放在政府其中一个博物馆让人参观。这些其他可能性,我们会看一看如何去做。

至于保存集体记忆这个问题,我们会尽量找方法去研究如何保存这些集体记忆。究竟我们现时的方案是否最完善的呢?我想有很多细节当然有考虑的馀地。但今早有建议要把钟楼在原址保留,这是不可行的。其实有几样很简单、很基本的原因,我想现在要提出来让大家知道。第一,这个钟楼本身不是在陆地上,是在海上的;而且钟楼本身并不是由直达海底的支柱竖的,钟楼是建在现时的平台上,所以如果拆了平台,钟楼就会倒下来。如果要把钟楼保留下来,就要把钟楼下面的平台想方法去坚固它、稳定它。有议员说把这个稳定下来然后搬迁,外国有这方面的科技,但可以搬去何处呢?在中环没有地方可以给你搬去的。今早又有议员提出可以搬去西九等地方。问题是,你如何把它搬上趸船?这些问题我今早提出来,下午开会时,我与同事就这些比较技术上的考虑问过清楚,得到的结论就是如果说可以做得到的话,其实就是误导,我们自己也不可以说这些是真正在现时有限的情况下,有限的时间下我们可以做得到的。

今日我想透过会议厅的发言向市民发出讯息,其实我们与所有市民一样珍惜保存文物。我们要明白,刚才有些议员发言说,政府没有保存过任何文物建筑。我想这是不公道的说法。刚好这个星期,就在数天前,我们的“甘棠第”就是一项保存,我们在新界有许多书室等也是另类的保存,其他有许多也有相类似的例子,我们有法定的程序,有各种不同的准则让我们依去做,所以不要说我们香港不会保留任何文物;而且,我们不会忽视历史的重要性。关于天星钟楼这个问题,刚才已有议员说过了,五十年左右,究竟是不是(文物)?这要留给专家去看了,专家上次看过后,当时他们的决定,认为未必是(文物),当然啦,现时的主席说,有机会或者可以再考虑过,这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但不可以说我们没有考虑。

主席,我透过这个会议再次说明政府在这方面的立场,我们完全明白、接受社会人士对于旧天星码头作为集体回忆的诉求。我们过去一直以来均与议员在这个会议厅里经过不同的会议程序就这个问题有过充分讨论及意见交流,而且我们也有一个方案,虽然这个方案不是所有议员都赞同,但这是我们经过同议员大家商讨之后得出的其中一个方案。政府方面,我刚才已解释过,我们决定用这个方案来对于这个诉求来作出正面和积极的回应。

我们会继续与不同的持分者在将来填海的土地上找寻一个适当的地点,考虑不同的方案来重建天星钟楼。当然,说到与市民沟通、接触,我总不能与每一位市民直接对话,而各位议员其实是市民的代表,很多时候在本会议厅你们都是代表市民说话,我也希望你们积极发挥你们作为桥梁的作用,是双向的桥梁,你们是代表市民向我们进言。

多谢主席。

2006年12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3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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