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就‘立法会第七题: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十三日)立法会会议上石礼谦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关于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发展建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当局除了公开展出被裁定符合强制性要求的发展建议外,会否同时公开展出被裁定为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发展建议,使市民知悉所有建议的内容,方便他们对建议发表意见;若会,展出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二) 在公众以及当局对于发展建议的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当局会否按照公众评价甄选有关建议;若会,甄选程序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 有否预计该计划之下各项公共设施所需的政府补贴款额,以及研究如何从文化及商业角度去平衡市民及发展商的利益;若有,补贴款额及研究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答复:

主席女士:

  我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的回复如下-

(一) 西九龙文娱艺术区的发展建议邀请书清楚列明,提交的建议书必须符合邀请书内规定的强制性要求,才会获政府接纳作进一步评审。这项规定是清晰和公开的。假如我们展示不符合强制性要求的建议,不但违背参与者必须遵守同样规定的精神和原则,对能符合强制性要求的建议更会造成不公。公众人士亦可能会被混淆,因而影响公众谘询的成果。故此,政府只会展出已符合所有强制性要求的建议。

(二) 发展建议邀请书清楚列明评审建议的准则,政府就此已制定详细指引和程序,根据这些评审准则去评审建议书。政府在谘询公众的时候,会主动探取公众对展出建议各方面的意见。在挑选建议的过程中,会考虑公众提出的不同的意见,选出一个最能符合香港利益的最佳发展建议。

(三) 正如政府多次公开表示,我们决定采取一个综合发展模式去发展西九龙文娱艺术区,加入商业设施发展,希望私营机构能以其商业知识和经验,按财政自给的原则发展和营运整个文娱艺术区。获选的建议者需要策划、建造、营运、维修和管理区内所有公共和非公共设施。政府并没有打算为该发展计划内的设施提供任何补贴。发展建议邀请书清楚说明,政府期望该项目可在自负盈亏的原则下运作,政府不会就该项目提供任何税务优惠或豁免。

二○○四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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