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会议上丁午寿议员就‘立法会十五题:放宽工业楼宇用途’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以下为今日(十二月三日)立法会会议上丁午寿议员的提问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报,本港大部分工业楼宇均出现老化,业主不愿花钱维修而租户减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藉放宽工业楼宇用途,向业界提供补地价优惠和其他相关措施,鼓励工业楼宇业主翻新楼宇和改善设施;若会,当局的具体计划为何;若否,当局会否从速制订相关政策?

答复:

主席:

  为配合香港的工业转型,城市规划委员会(下称城规会)近年来已逐步放宽工业楼宇的用途限制,例如,城规会于二○○一年七月把资讯科技和电讯业、与工业用途有关的办公室、及需要大量贮存空间及经常上落货物的贸易公司,列为“工业”地带内经常准许的用途,令工业楼宇的用途更为灵活。此外,城规会再于同年九月同意准许在“工业”地带内的工办楼宇或整幢工业楼宇申请改作教育机构或公众娱乐场所用途。

  与此同时,城规会亦透过改划工业土地作其他用途,鼓励工业楼宇业主重建或翻新工业楼宇。其中一项主要措施是于二○○○年十月引入“其他指定用途”注明“商贸”的新用途地带(下称“商贸”地带)。这个新的“商贸”地带在土地用途方面提供相当大的弹性,包括容许非污染性工业、一般办公室和商业用途这三类经济活动,在新发展或全幢改建的项目中,设于同一楼宇之内。由二○○○年年底引入“商贸”地带至今,城规会已将超过一百九十公顷的工业土地改划作“商贸”用途。

  除了放宽工业楼宇的用途限制和改划工业土地作“商贸”或其他用途,地政总署亦已实施一套简化的短期豁免书批核程序(工业楼宇的业主现时可透过修订土地契约或申请短期豁免书,改变其工业楼宇作其他可容许的经济用途),方便工业楼宇的业主可将楼宇转作其他用途。然而,基于公平的原则,我们认为不宜在修订土地契约时提供补地价的优惠。

二○○三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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