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锐意对付违例僭建

  检讨楼宇安全及预防性维修专责小组主管余黎青萍今日(一月八日)说,政府决心清除违例僭建物和天台非法搭建物,保障市民安全。

  她说:“清除僭建物是该小组检讨的第三个范畴,亦是促进楼宇安全和适时维修策略的完结篇。小组将就一系列的建议进一步谘询各区区议会和其他有关团体。”

  专责小组建议采取多管齐下的方法,清除八十万违例僭建物,包括天台非法搭建物。建议方案包括向有需要的业主提供更多协助,加强执法行动,更新建筑物条例和借助市场力量等。

  在执法方面,屋宇署应继续采用大规模清拆作为主要的行动模式,清拆僭建。

  屋宇署亦会迅速清拆新建或复建的僭建物。空置的天台非法搭建,一经发现,亦须立即清拆。

  余黎青萍说:“政府不会容忍僭建问题持续下去。”

  屋宇署计划在二○○一及二○○二年把拟清除外墙僭建物的楼宇数目,由五百及六百幢分别增至九百及一千幢。

  联同其他计划例如维修统筹计划,屋宇署的行动可在五至七年内清除十五万至三十万个僭建项目。

  专责小组认为有需要理顺和更新《建筑物条例》,使执法更为有效,运作更有效率。

  建筑事务监督应下放权力予建筑专业人士和承建商。同时,罚则亦应该更新,以加强阻吓。其他有关修订法例的建议包括:

一) 增设“小型工程”类别和引进“小型工程承建商”类别,以便处理小型设施和广告招牌。

二) 授权建筑专业人士及承建商鉴证指定工程的安全。

三) 授权屋宇署除向业主立案法团外,亦可向个别业主收回清拆公用地方僭建物的费用。

四) 赋予建筑事务监督权力,使能在现场即时制止任何僭建的工程。

五) 将劝谕信提升为法定警告通知,而这项通知将可在土地注册处的有关物业业权上注册。

  建筑事务监督将就“小型工程”的定义、种类及范围,包括广告招牌的大小,进一步谘询建筑专业人士及承建商。

  至于天台非法搭建物,当局必须优先全面清拆所有单梯楼宇的天台非法搭建物,因为它们阻塞主要走火逃生处,严重威胁居民的安全。

  房屋署已同意安置受影响的天台居民。天台非法搭建物的执法与安置须配合,不会有人无家可归。

  余黎青萍解释:“当局不容天台非法搭建物的滋生,亦须公平对待公屋轮候册的申请人。”

  为明确显示天台搭建物属于非法,专责小组建议当局停止向新建的天台非法搭建物征收差饷。由于当局会快速地找出及清拆新建的天台非法搭建物,接驳水电的需要可被排除。

  专责小组亦建议禁制出售及出租天台非法搭建物。小组欢迎公众讨论应否规定业主在转让物业前,证明“其物业外墙并无僭建物”。

  专责小组较早前建议,将现有改善楼宇安全贷款基金和改善消防安全贷款基金合并。合并后的基金共达七亿元,范围将涵盖贷款业主拆除违例僭建。

  政府各有关部门会致力协助业主及业主立案法团肩负他们的责任。为此,屋宇署会透过维修统筹主任提供的“一站式”服务,和试验性质的维修统筹计划,为业主提供技术意见,协助他们维修楼宇和拆除违例僭建物。

  该署亦会编撰内容详尽而又简单易明的楼宇安全与维修指南,内容包括清拆违例僭建事宜。

二○○一年一月八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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